微生物限度检查.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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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微生物限度检查法,2,第一节 微生物限度检查概述及限度标准,一、微生物限度检查的概念和意义 1、微生物限度检查的概念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系检查非规定灭菌制剂及其原料、辅料受微生物污染程度的方法。检查项目包括细菌数、霉菌数、酵母菌数及控制菌检查。,3,2、微生物限度检查的意义,(1)药品染菌对使用者的潜在危害 药品中染菌数量愈高,其中所含致病菌的几率愈高,这是造成药源性感染疾病的直接原因。药品染菌还可使其产生霉变、酸败等理化性质改变造成药品失效、变质,甚至产生毒素,危害使用者的健康。为保证药品质量,必须对微生物污染进行必要的控制和检验。,4,(2)药品染菌反映药品生产工艺的科学性、合理性及质量
2、管理水平。微生物限度检查的各项数据,是对药品生产工艺、生产环境、质量管理及人员素质的综合评价依据之一。只有优良的GMP企业,才能提供优质的医药产品,凡工艺条件、生产管理水平、生产人员素质差,不注意文明生产的单位和企业,其生产的药品,染菌必然严重,不合格率高。,5,二、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的特殊性和基本条件,1、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的特殊性(1)活体细胞(2)分布不匀(3)多数处于受损状态(4)生境复杂,6,(1)活体细胞 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以活体菌细胞为对象,污染菌在药品中处于不稳定状态,可随存放时间延长而死亡,也可在适宜条件下大量繁殖。药品还可因为本身性质,存放温、湿度,暴露空气等状态不一,污染
3、菌发生变化导致检出结果的差异.由于检验对象的这种活体特征,保持供检样品污染菌尚存活而又不大量增殖尤为重要。,7,(2)分布不匀 药品中微生物特别是在生产企业后期污染者通常是局部的,非均匀的,同一批产品中不同部位、人员操作、包装点的不同瓶(盒、袋)常出现检测结果差异。为提高检出的阳性率,限度检验的供检样品规定了检验数量。,8,(3)多数处于受损状态 药品污染菌自生长过程中受到原料处理、加工、加热以及药物本身的影响,有一定的损伤,受损的细胞在常规的直接培养中,往往不能及时复苏,进入繁殖周期,所得检验结果常是“阴性”或计数偏低而“符合规定”的结论。因此,在检验时须采用一些措施,利于被检菌的恢复从而提
4、高阳性检出率。,9,(4)生境复杂 由于药品的种类繁多,剂型多样,使染菌的生境多样而复杂,在某些药品中大量繁殖,而在另一些药品中不能生长。药物的pH、渗透压、含水量以及污染菌的检查常会出现不同的结果,如一些非水溶性油剂、软膏剂,由于其疏水性致使菌细胞与培养基成分隔离或因缺氧而难以生长。,10,2、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的基本条件 由于污染菌在药品中的不稳定性和诸多影响因素,为真实地反映药品的污染状况,除采用准确可靠的方法和对检验结果的正确判断外,尤须注意以下几项基本条件:,11,1)使用符合规定的培养基 使用符合规定的培养基是限度检查的最基础保障。而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尤为重要,2010版药典明确规
5、定,实验用培养基必须经过适用性检查,结果符合规定方可使用。,12,2)保持供检样品的原污染状态 对供检样品提供原始污染状况的微生物检查数据是限度检查的基本任务。药品的第二次污染及繁殖或死亡引起的状态改变均不能反应药品的微生物真实质量。,13,3)按规定抽样检验 由于药品染菌的随机性和不均匀性,欲从小量抽样检验反映整批药品的染菌状况是不可能的。由于微生物限度检查是破坏性检查,检验一瓶破坏一瓶,增加抽验量及检验数量对提高检出率无疑是有利的,但抽量过多,生产、经营单位难以承受。因此药典规定了检验量和数量。,14,4)适宜的供试液制备方法 正确制备供试液是保证检查结果可靠的前提条件,供试液制备的基本要
6、求是,供试品必须均匀分散于供试液中,被检菌应受到必要的保护。,15,5)验证实验及对照实验 验证的目的主要是考察供检验品中有无抑菌活性物质干扰实验、检验方法和培养条件的可行性。若在确立新药检验方法及当检验条件变更时,如药品的组分、供试液制备方法或培养基变更等可能影响检验结果时,须重新做验证实验。对一些已确立检验方法的品种,采用可行的供试液制备方法和固定的培养基,在进行常规法时可免去验证实验的繁琐步骤,制作一些必要的对照实验。通常的对照实验有二种,一种是阴性对照,另一种是阳性对照。,16,6)严格无菌环境及操作 实验操作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和局部洁净100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或隔离系统中进
7、行。进行限度检查时,操作人员的无菌观念应贯穿全过程,即在检查过程中的每一空间、每一动作、任一器具未经灭菌处理都是带菌的,供检样品或接种物与之接触都会造成污染,即使在洁净室内操作,仍须严格按照无菌程序操作,避免操作不当的污染造成检验结果错误。,17,三、微生物检查的内容和检验方法,制定不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须按其使用要求、制剂类型、原料性质以及生产条件等综合考虑,对各种繁多的药品,各国药典均规定了相应的微生物限度标准,这些标准的要求基本相同,但不一致。我国药典,根据药品使用的要求,可将微生物限度标准分为两大类:,18,对于规定灭菌的药品,包括注射剂和输液剂,以及用于体腔、严重烧伤、溃疡、出血及眼
8、科用药等制剂。必须严格无菌,即在规定检验量的供检样品中不得检出活微生物。对于非规定灭菌药品,包括常用的口服制剂与局部外用制剂。对这一部分制剂一般不要求绝对无菌,允许在规定量的样品中,检出一定限量的微生物,但不得检出某些控制菌。通常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的检验对象多为此类药物。此外,与药品质量密切相关的还有辅料、包装材料以及生产环境的检测和医用材料、器械等也都制定了相应的微生物学限度指标。,19,微生物限度检查的内容和检验方法包括:(1)染菌量检查:测定单位重量(体积或面积)药品中的细菌数、霉菌数和酵母菌数。制备适宜方法的供试液后,可以采用下列三种方式进行检验:平皿法 系列稀释供试液,分别加入灭菌平
9、皿中,然后倾注琼脂。涂布法 将系列稀释的供试液分别涂布于已事先备妥的琼脂平板上 薄膜过滤法 将供试液用薄膜过滤,取出滤膜贴于琼脂平板或其它培养基中。,20,(2)控制菌检查:测定单位重量(体积或面积)药品中的粪便污染指示菌和某些特定菌,如大肠埃希菌、沙门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梭菌、白色念珠菌、螨等在规定量的样品中不得检出或不超过某限度。对于大肠菌群,采用系列稀释级供试液,分别定量加置规定数量的试管中,经培养后记录出现产酸或产气的管数,按最近似数(MPN)对染菌量做出定量估计。,21,对于其它控制菌,通常是将制备好的供试液,按照待检菌的特性取规定量直接接种于培养基或经薄膜过滤法处理后
10、接种于培养基,分别进行增菌、分离培养,在获得单个疑似菌株培养物的基础上作形态学、生化及血清学鉴定。,22,四、检验结果报告及复试,1.细菌、霉菌及酵母菌数报告及复试 细菌、霉菌及酵母菌数,一般以每1g、lml 或l0cm2菌落形成单位数(colony forming nints,cfu)报告,特殊药品可以最小包装单位报告。,23,供试品的细菌、霉菌及酵母菌数检查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该品种项下的规定,应进行复试。我国药典规定,对菌落数测定当一次检查不合格时,应从同一批样品中随机抽样,独立复试两次,以三次检查结果的平均值报告菌数,这是对染菌处在合格边缘数的产品,避免由此引起可能的争议采取的一种界定方
11、法。,24,2.控制菌报告及复试 大肠菌群的最近似数MPN值(Most probable number),它是通过概率计算的近似值也并非精确数量,一般以每1g或1ml应小于多少个报告。控制菌如大肠埃希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白色念珠菌、铜绿假单胞菌及梭菌的检查结果以每1g、lml 或l0cm2为单位报告,沙门氏菌是以10g或10ml 为单位报告。特殊药品可以最小包装单位报告。供试品检出控制菌或其他致病菌时,按一次检出结果为准,不再复试。,25,3.微生物限度检查报告 若供试品的细菌数、霉菌及酵母菌数、控制菌三项检验结果均符合该品种项下的规定,判供试品在该实验条件下符合规定;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该品
12、种项下的规定,判供试品在该实验条件下不符合规定。,26,五、微生物检查流程举例,不同给药途径的供试品,标准要求不一样,因而需要检查的项目也有所不同,整个试验流程就不同。下面我们以化药直肠给药的栓剂为例。整个实验流程如图6-1所示。,27,(1)查标准根据样品给药途径,确定检查项目,方法和所用的实验用具和培养基;(2)培养基配制、样品的前处置、实验用具的前处置;(3)供试品的制备;(4)检查各项目:细菌霉菌及酵母菌计数、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检查、白色念珠菌检查;(5)将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白色念珠菌检查用培养基分别划线于相应的选择性平板上;,28,(6)观察上述划线平板上的菌落
13、是否为疑似菌,如果无菌生长或无疑似菌报告未检出,如果有疑似菌则要经过下一步的确证实验,经实验确认的控制菌,则报告检出;(7)细菌霉菌及酵母菌,按照菌落报告规则计数,如果菌落数小于标准规定数,则直接计数即可;如果计数结果超过了标准规定数,则须进行复试;(8)写实验报告。,29,第二节 前处置及供试液的制备,一、检验样品前处置 样品包装的完整性和样品的有效性关系到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完整性要求检测样品的最小包装原始、完好,没有任何破损。有效性要求检测样品编号的唯一性和可追溯性,以及样品内在的微生物能保持其原始数量和原始种类。,30,1、样品的接收 检查样品的完整性,核对品名、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
14、单位等信息;加贴样品状态标识(待检、在检、检毕、留样),并逐一登记。,31,2、样品的储存和保管(1)应有适宜的样品储存场所存放样品。要根据样品的储存要求进行存放,一般宜储存于阴凉干燥处,需要冷藏的样品应置冰箱冷藏室保存,并严格监控、记录存放环境的温湿度。(2)样品在传递、检验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在检样品避免损坏、丢失和存放不当,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32,3、样品检验前的处理(1)去掉样品的外包装,注意唯一性标识要转贴到最小包装上,防止实验时混淆。(2)样品进入无菌室前,应用适宜的消毒液对其外表进行擦拭消毒处理,并经紫外线照射30分钟后进入操作间。,33,二、仪器及用具的处置 仪器、用具使用
15、前,应洗涤干净,吸管、量筒、试管、培养皿等玻璃制品不挂水滴,无残留抗菌物质,并经无菌化处理。(1)干热灭菌物品:匀浆杯、剪刀、镊子、不锈钢药勺、吸管、量筒、试管、培养皿、研钵等金属、玻璃、陶瓷制品均可在干燥内箱内干热灭菌。通常加热至160恒温2小时可完全灭菌。,34,(2)高压蒸汽灭菌物品:为最可靠、最广泛使用的灭菌方法之一。凡是耐高温和潮湿的物品如培养基、无菌衣、金属、玻璃器材、陶瓷制品、传染性污物等可用本法灭菌。将需要灭菌的物品于0.11MPa,121灭菌15分钟后方可使用。,35,三、培养基的处置(1)培养基的配制 一般采用商品脱水培养基,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配制,配制培养基时称量要迅速,
16、以免吸潮而影响称量的准确性,同时为避免增加培养基中的金属离子及其他微量化学元素而影响微生物的生长,所用器具应为洁净玻璃器皿,所用溶解用水为去离子水或蒸馏水。每个容器内,培养基的装量应不超过容器体积的三分之二,以防加热灭菌时培养基污染瓶塞。,36,(2)培养基的pH值 培养基的pH值应符合规定,否则必需 校正。调节培养基pH值,使其高于规定值的0.2,灭菌后可达到规定的pH值,测定时溶液温度应为2025,调节PH值可用1mol/L氢氧化钠溶液、1mol/L盐酸溶液。分装好的培养基应及时密封,必须在配制后2小时内进行灭菌处理。,37,(3)特殊配制的培养基 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作为厌氧和好氧检查
17、用培养基需要特别注意。培养基应经煮沸后分装至适宜的容器中,其装量与容器高度的比例应符合培养结束后培养基的氧化层(粉红色)不超过培养基深度的1/2,在供试品接种前,培养基氧化层的颜色不得超过培养基深度的1/5,否则须置100水浴中加热至粉红色消失(不超过20分钟),迅速冷却。培养基只限加热一次,并防止被污染。,38,(4)采用合理的灭菌方式 培养基采用不适当的加热和灭菌条件,有可能引起颜色变化,透明度降低,琼脂凝固力降低或pH改变,因此灭菌应采用验证合格的灭菌程序进行。,39,四、供试液制备的基本知识,1、供试品检验量和检验数量(1)检验量 检验量即一次试验所用的供试品量(g、ml 或cm2)。
18、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供试品的检验量为10g 或10ml;膜剂为100 cm2;贵重药品、微量包装药品的检验量可以酌减。要求检查沙门菌的供试品,其检验量应增加20g 或20ml(其中10g或10ml 用于阳性对照试验)。,40,(2)检验数量 检验时,应从2 个以上最小包装单位中抽取供试品,膜剂还不得少于4 片。一般应随机抽取不少于检验用量(两个以上最小包装单位)的3倍量供试品。,41,2、稀释剂 各剂型及原辅料的供试品,一般均需用稀释剂经稀释后作为供试液,对于液体制剂可以不稀释,直接用原液作为供试液。常用的稀释剂有:,42,(1)0.9%氯化钠溶液(2)pH7.0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 氯化钠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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