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法律法规.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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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测绘法律法规,法律 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制定。行政法规的地位和效力仅次于法律,服从于宪法和法律。部门规章 由国务院各部、委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部门规章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规范性文件 由各级行政机关、团体、组织依法制发,因其内容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故称为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与政府规章,1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
2、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2地方性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或者自治区主席或者市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我国测绘法律法规现状,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政府规章、重要规范性文件等共同组成的测绘法律法规体系,为测绘管理提供了依据,为从事测绘活动提供了基本准则。,现行测绘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1992年12月28日,第6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2002年8月29日修订,第75号
3、主席令予以公布。测绘法是我国测绘工作的基本法律,是从事测绘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制定测绘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主要依据。,现行测绘行政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 1995年7月10日由国务院令第180号发布。该条例是一部专门规范地图编制出版活动的行政法规,是地图管理的主要依据。该条例对地图内容表示的原则、编制、出版地图的资质、地图印刷或者展示前的审核及备案、地图著作权保护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现行测绘行政法规,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2006年5月27日由国务院令第469号公布。该条例对测绘成果的汇交、保管、秘密范围和等级确定、利用涉及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保密技
4、术处理、利用测绘成果的审批、著作权保护、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审核公布与使用等作出了规定。,现行测绘行政法规,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 1996年9月4日由国务院令第203号公布。该条例对测量标志管理的职责分工,测量标志建设的要求、占地范围、设置标记、义务保管、检查维修、有偿使用、拆迁审批、标志保护、打击破坏测量标志的违法行为等作出了规定。,现行测绘行政法规,4基础测绘条例,2009年5月12日由国务院令第556号公布。该条例对基础测绘的分级管理、规划和计划制定、经费来源、组织实施、成果更新、信息共享等作出了规定。,重要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 20
5、07年1月1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38号令公布。规定了外国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必须遵循的原则、组织形式、审批和监督管理、禁止从事的活动、资质条件和资质的申请审批、一次性测绘的申请审批、罚则等。,重要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地图审核管理规定 2006年6月23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34号令公布。这个部门规章对地图审核主体、地图审核的申请与受理、地图内容审查、审批与备案、罚则等作出了规定。,重要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公布管理规定 2003年3月25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19号令发布。这个部门规章对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涵义、审核公布的主体、建议人提出
6、审核公布建议的办法、审核的主要内容、公布的方法、罚则等作出规定。,重要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使用许可管理规定 1999年12月22日由国家测绘局第5号令公布。对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管理、使用许可协议的签订、有偿使用收费、使用单位的责任、提供单位的责任、罚则等作出了规定。,重要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5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2000年12月28日由建设部、国家测绘局第83号令发布。其中对房产测绘的委托、资格管理、成果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规定。6国家涉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程序规定(试行)2007年6月27日由国家测绘局印发。对于申请使用涉密测绘成果的申请、受理、审
7、批程序以及保密责任书等作出规定。,重要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7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2009年3月12日由国家测绘局印发。对测绘资质监督管理主体、测绘资质等级划分、专业范围划分、资质条件、申请、受理、审查批准、注册、监督检查、罚则等作出规定。8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2009年3月12日由国家测绘局印发。对各个测绘专业不同等级测绘资质应当具备的最低条件的标准作出规定,包括主体资格、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办公场所、质量管理、档案和保密管理、业绩等方面的标准。,重要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9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2007年1月2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国家测绘局共同发布。对于注册测绘师的管理、考试
8、科目、申请考试条件、考试办法、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的取得、注册、执业范围、执业能力、权利、义务等作出规定。,重要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0测绘作业证管理规定 2004年3月19日由国家测绘局发布。其中对于测绘作业证的管理、申请、受理、审核、发放、注册、使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作出规定。11建立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管理办法 2006年4月12日由国家测绘局发布。对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涵义、审批主体、申请、受理、审批程序和期限等作出规定。,重要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2测绘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 2008年3月10日由国家测绘局发布。对测绘标准化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
9、、标准项目的立项程序、测绘标准制定和修订的程序及要求、审批、发布、实施、监督、复审等作出规定。13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 2009年4月1日由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测绘局发布。对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的职责、地理信息标准的立项、制修订、实施与监督等作出规定。,重要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4测绘计量管理暂行办法 1996年5月22日由国家测绘局发布。对计量标准的考核认证、测绘计量器具的检定机构的授权、计量检定人员的考核认证、测绘计量器具的检定办法和要求等作出规定。15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1997年8月6日由国家测绘局发布。对测绘产品质量遵循的原则、测绘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测绘标准化、计
10、量检定、产品验收、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罚则等作出规定。,重要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6测绘生产质量管理规定 1997年7月22日由国家测绘局发布。其中对测绘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测绘质量责任制、生产组织准备的质量管理、生产作业过程的质量管理、产品使用过程的质量管理、质量奖惩等作出规定。17关于汇交测绘成果目录和副本实施办法 1993年5月18日由国家测绘局发布。对汇交的测绘成果类别、汇交主体、期限、接收机构、成果保护和提供等作出规定。,重要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8测绘科学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1988年3月4日由国家测绘局、国家档案局发布。对测绘科技档案的内容、机构及其职责、归档、保管、利用
11、、销毁等作出规定。19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2006年9月25日由国家测绘局发布。对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机构、使用条件、申请、受理、批准、领取、提供、使用原则、使用情况跟踪检查等作出规定。,地方性法规,目前,绝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制定了测绘地方性法规,多见于各地的测绘管理条例或者测绘法实施办法。,我省现行的地方性法规,吉林省测绘条例,1994年4月22日吉林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1997年11月14日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一次修改通过;2005年1月20日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次修订通过。,我省现行的政府规章,吉林省测量标志
12、保护管理办法 1998年5月5日吉林省人民政府第92号令公布。吉林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 2010年3月29日,由吉林省政府2010年第3次常务会议修订审议通过。吉林省人民政府第211号令公布。(原实施办法1991年吉林省人民政府第42号令发布,1997年9月2日吉林省人民政府第76号令修订)吉林省地图编制出版管理办法 2002年3月18日吉林省人民政府第138号令公布。吉林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 2003年12月25日吉林省人民政府第153号令公布。,我省现行的规范性文件,吉林省测绘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吉测字20069号)吉林省测绘局测绘作业证管理规定(吉测管字200511号)。(若干),我国测绘基本
13、法律制度,我国第一部测绘法1991年12月18日发布,于1993年7月1日实施,共八章条。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发展很快,为进一步适应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新形势下测绘管理的需要,2002年8月29日通过了新修订的测绘法,共九章55条,年月日起施行。测绘法确定的基本制度可以划分为测绘管理、测绘活动主体资质资格与权利保障、测绘项目与测绘市场、测绘基准、维护国家安全和主权的测绘管理、测绘公共项目的管理、维护不动产权益的测绘管理、促进地理信息共享、测绘公共设施保护制度等。,1测绘管理体制,a各级人民政府加强测绘工作的领导 测绘法规定:测绘事业是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事业。各级人民政府应
14、当加强对测绘工作的领导。b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对测绘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测绘法规定: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测绘工作的统一监 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军队测绘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军事部门的测绘工作,并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管理海洋基础测绘工作。,2测绘活动主体资质资格与权利保障制度,a测绘资质管理 测绘法规定:国家对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实行测绘资质管理制度。测绘单位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测绘活动。为了实施测绘法规定的测绘资质管理制度,国家测绘局制定了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按照从事
15、测绘活动的单位的规模、管理水平、能力大小,将测绘资质划分为甲、乙、丙、丁4个等级。,测绘法规定: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测绘资质审查、发放资质证书。军队测绘主管部门负责军事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审查。,测绘单位的资质证书的式样,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有与其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与其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具备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b测绘资质管理原则 1)依法原则 必须依据行政许可法、测绘
16、法进行测绘资质管理。2)统一管理原则 对测绘资质必须实行统一管理,避免多头管理导致政令不畅、不公平竞争、市场混乱、危害国家安全和增加测绘单位负担等弊端。3)公开、透明原则 测绘资质审查的条件、程序,都必须公开、透明。4)公正、公平原则 测绘资质审查,必须平等对待同等条件的个人和组织,不得歧视。,5)便民、效率原则 测绘资质审查必须体现方便申请人、提高行政 效率的要求。6)救济原则 在实施测绘资质审查时,申请人有权陈述、申辩、依法请求听证、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等。7)诚实信用、信赖保护原则 政府的行政活动具有真实性、稳定性,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测绘资质。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必须撤销或变更测绘资质的,行
17、政机关应负责补偿损失。8)监督与责任原则 谁审批,谁监督,谁负责。,c测绘资质管理要点 1)制定测绘资质管理规定,规定测绘资质证书 的式样。2)测绘资质审查和发放测绘资质证书。测绘资质管理是动态管理,资质升降级、新建测绘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测绘单位重组或者改制、单位名称和法人代表的变更。3)对测绘资质证书持证单位进行年度注册。每一年度在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部署下,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条件和内容对测绘单位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继续符合测绘资质的基本条件。4)检查和处理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测绘活动和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测绘活动的违法行为。,根据测绘法的规定,未
18、取得测绘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并处测绘约定报酬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以欺骗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从事测绘活动的,由发证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吊销测绘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并处测绘约定报酬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测绘活动、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的,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处测绘约定报酬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由发证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吊销测绘资质证书。,d测绘执业资
19、格 测绘法规定:从事测绘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证书的式样,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1)执业资格是一种专业准入控制。(2)执业资格是行政许可。(3)执业资格具有特定对象,不是所有的专业都有执业资格的限制。(4)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学识、技术和能力,且符合一定的标准。,e注册测绘师,国家测绘局、国家人事部共同发布的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中,将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称为注册测绘师,法定证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f测绘权利保障 测绘法规定:
20、测绘人员进行测绘活动时,应当持有测绘 作业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阻挠测绘人员依法进行测绘活动。,测绘作业证件的式样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3测绘项目与测绘市场制度,当前,测绘项目的发包方式是按照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两种方式进行。较大规模的测绘项目一般采取招标发包的方式;小规模的测绘项目采取直接发包的方式。由于基础测绘成果往往属于保密范畴,基础测绘项目尚不宜采用招标的方式确定承担单位,目前仍以直接发包为主。,测绘法规定:测绘项目实行承发包的,测绘项目的发包单位不得向不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单位发包或者迫使测绘单位以低于测绘成本承包。测绘单位不得将承包的测绘项目转包。对于违反规定
21、的,责令改正,可以处测绘约定报酬2倍以下的罚款。发包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于将测绘项目转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测绘约定报酬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测绘资质证书。,4测绘基准制度,测绘基准 测绘基准是指一个国家整个测绘工作的起算依据和各种测绘系统的基础。测绘基准包括所选用的各种大地测量参数、统一的起算面、起算基准点、起算方位。我国目前采用的测绘基准主要包括大地基准、高程基准、深度基准和重力基准。,1)大地基准
22、大地基准是建立国家大地坐标系统和进行空间点点位测量的基本依据。我国目前大多数地区采用的大地基准是1980西安坐标系。大地原点设在陕西省泾阳县永乐镇。具体坐标在:343227.00N 1085525.00E,2008年7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我国正式开始启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是全球地心坐标系在我国的具体体现。,2)高程基准 高程基准是建立国家高程系统和测量空间点高程的基本依据。我国目前采用的高程基准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1956年黄海高程系:水准原点设于青岛市观象山,起算高程为72.289m,高程起算面为青岛验潮站1950年至1956年的验潮数据确定的黄海平均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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