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中外(境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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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技术学院中外(境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开拓国际视野,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规范中外(境外)合作办学活动,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外(境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申报原则1 .应遵守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其他相关文件等各项条款。2 .应突出引进国外(境外)优质教育资源的导向,注重优质教育资源的消化、吸收、融合、创新和推广。3 .应准确把握办学主导权,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能够抵御可能的风险,维护正常教育秩序4 .应促进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提升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第三条
2、中外(境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设置中外(境外)合作办学项目是指以学院名义与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教育或其他机构合作举办的各类学历教育或非学历教育项目。第二章项目申报第四条中外(境外)合作办学项目申报条件1 .学历教育项目申报条件:外方须为同层次具有相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高校;以境内教学为主,选择跨国分段教学模式的,在国内教学时间应不少于2年;颁发中外双方文凭或只颁发一方文凭;每个项目年招生数原则上不超过IOOO人。2 .非学历课程培训项目申报条件:与外方教育机构合作举办为本校在籍学生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的非学历职业技能课程项目,培训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以境内教学为主,外方颁发国际通用的职业资格证书。第五条中外(
3、境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申报范围学院各专业均可申报。鼓励学院重点建设专业开展中外(境外)合作办学,创建品牌专业和示范课程。鼓励专业课程与“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衔接。1个专业只能与1个外方开展合作。第六条中外(境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申报内容1 .办学思路。借鉴国外职业教育或应用技术教育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经验,立足于引进的优质教育资源具有鲜明特色、可填补国家和地方弱势或空白领域、行业急需的专业。拟办项目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程度的先进性或独特性,在教育思想、办学理念、教育模式、课程体系、教学方法、管理机制、人才培养、学科协同创新等方面具有优质特征。2 .培养目标。定位清晰明确,符合当前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
4、整需要,反映培养国际化技术技能人才的趋势和方向。3 .办学模式。在符合国家法规,有利于引进和吸收世界先进的办学理念和管理经验,有利于中外双方充分实现优势互补,有利于优化和改进专业、课程资源和教学内容,有利于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人才,在维护双方利益和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前提下,鼓励创新中外(境外)合作高水平项目的建设模式和途径。4 .办学条件。办学投入和教学基本设施能够满足国际化人才培养的需要,知识产权界定准确、比例合理。5 .合作专业。中方已设置相同或相近专业,外方高校在拟合作专业的本土招生已满5届。中外(境外)合作办学的专业名称应与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相一致,专业代码应为普通专业代码后面添加“H”
5、代码。如外方专业名称与中方不一致,可在专业名称后加注外方专业名称。6 .教育教学。中外双方共同设计、制订合理的培养方案,科学评估和选用具有先进性的教材,注重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与创新。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应不低于外方高校在其所属国的标准和学术要求。详细说明合作办学的专业、课程安排和教学管理(引进的外方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应当中外(境外)合作办学项目全部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的1/3以上,外国教育机构教师在境内担负的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的门数和教学时数应当中外(境外)合作办学项目全部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的门数和教学时数的1/3以上)。每个项目外方教师在境内教授的专业核心课程达到8门以上。7 .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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