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专利权).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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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欢迎前来参加学习的教育战线的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法基础与事务课程教学内容安排,专利制度与知识经济,美国大众科学杂志据此评选出2009年度十大发明.包括使用整形技术不会污染水质的鱼饵、隔热防火的蘑菇墙板、世界上速度最快的坦克、利用汽车颠簸发电的减震器、帮助截瘫患者重新行走的“机器腿”、让护士不再为寻找静脉苦恼的新式导管,凯文斯通(KevinStone)耗时:6年33.5万美元发明的摩天大楼逃生轮,2007年,斯通试用了样品;随后专门制造攀登绳索的Skala公司在加州某消防局对它进行了全方位测试。消防安全顾问斯科特杜格拉斯说,与消防员们过去使用的高层救援绳索相比,这套装置改进颇多,“它自动化程度
2、高多了,使用起来也更加容易和直接。”,第三章:专利法,一、专利权人二、专利与专利权三、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四、专利权的取得 五、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六、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 七、专利权的保护,一、专利权人,(一)专利权人1、什么是专利权人是指对某项已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享有的专利权的人。我国法律规定:发明人设计人及合法受让人,理解:1、署名只是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2、署名是一种标记,随着专利期限届满而结束3、署名人与申请人不一定是相同人4、立法所保护的是专利权人5、发明人和设计人不一定是专利权人,(二)专利权人的分类,1、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2、本国人外国人
3、3、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4、发明人设计人,(三)专利权的归属,1、相同的发明创造专利权人的确定(1)先发明原则(2)先申请原则,(三)专利权的归属,2、共同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确定共同拥有发明设计权不认为是共同的情况:(1)仅提供设想、意图或启发意见(2)从事组织领导工作或辅助性工作(3)仅予以指导没有具体工作,(三)专利权的归属,3、职务发明创造和非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1)工作中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任务(3)退休、退职或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1)依靠自己的智力劳动(2)自己的设备(3)自己的资金,4、合作发明创造5、委托发明创造,二、专利与专利权,(一)专利的含
4、义是指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专利法的规定的程序审查,认定为符合条件的发明创造,它有以下特征1.是特殊的发明创造,是产生专利权的基础2.专利是符合专利条件或者具有专利性的发明创造3.必须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法定程序审查确定,二、专利与专利权,(二)专利权及其特征专利权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垄断权它的特征:1、独占性2、时间性3、授予性,三、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一)发明我国专利法实施条例(2条1款)“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案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上的发明有两种一种是产品发明一种是方法发明,一种是产品发明是人们通过研究开发
5、出来的出关于各种新产品、新材料、新物质等的技术方案。一种是方法发明是人们为制造产品或者解决某一个技术课题而研究开发出来的操作方法、制造方法以及工艺流程等技术方案输入方法、提炼方法等,发明的种类,方法发明(汉朝造纸流程),产品发明(美国新式航天器),发明的种类,方法发明(石膏工艺流程),产品发明(美国新式超导材料),(二)实用新型,1、概念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1.是产品发明2.立体形状;构造产品3.具有实用性4.新方案,可移动淋浴器,1、实用新型是针对产品而言的,任何方法(不论是否新颖实用)都不属于实用新型的范围;2、作为实用新型
6、对象的产品只能是具有立体形状、构造的产品,不能是气态产品、液态产品,也不能是粉末状、糊状、颗粒状的固态产品;,(二)实用新型具有以下几个特点:,3、作为实用新型对象的产品必须具有实用性,能够在工业上应用;4、作为实用新型对象的产品必须是可自由移动的物品,而不能是不可移动的物品。当然,一件物品本来是可自由移动的,后来被人们固定在不能自由移动的物品上,这样的物品仍然可以作为实用新型专利的对象。,对实用新型给予专利保护,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1.有利于产品的改造和市场竞争。2.有利于调动人们从事发明创造活动的积极性。不需要高深的知识和巨额的投资,我国实用新型占发明的一半3.有利于丰富人们的物质文化生
7、活。4.有利于对小发明尽快地提供保护。专利法规定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进行的审查简单快捷,花费少。,(三)外观设计,1、外观设计的概念外观设计是我国专利法规定的第三种可获专利的主题,也是保护工业产公约和知识产权协定规定的保护对象之一。专利法所称的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的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1.产品的独立性2.工业上3.美感,外观设计,1.产品的独立性2.工业上3.美感,人面狮身像,掷铁饼者,“外观设计”的理解,1.载外观设计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对的独立 2.外观设计必须是与独立的具体的产品合为一体的新设计。3.附载外观设计
8、的产品必须能够在工业上应用 4.外观设计必须能够使人产生美感,即通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而来的外观设计被用以装饰物品,能够使人的视觉触及后产生一种愉悦的感受。,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1)外观设计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能够被人们的视觉感知。对于隐性的、人们的视觉在正常情况下感觉不到的外观装饰,不能作为外观设计申请专利(2)外观设计的图案不明显违反社会风俗(3)外观设计能够引起人们美的感受。,“美感”的理解,二、外观设计与发明实用新型三者之间的关系,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是发明创造的三种不同形式,一旦被批准为专利,就是三种不同形式的专利,但发明创造的这三种不同形式彼此之间又有密切的关
9、系。,四、专利权的取得,(一)不能获得专利(二)取得专利的条件,(一)不能获得专利,1、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 2、违反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可获专利的主题,(一)科学发现(国际公约认为是)科学发现,是指人们通过自己的智力劳动对客观世界已经存在但未被揭示出来的规律、性质和现象等的认识。因此,它不是对产品、方法及其改进所提出的一种新的技术方案,因而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科学发现”也是一种智力成果,能依法获得另一种知识产权,即发现权。,(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是指人们进行推理、分析、判断、运算、处理、记忆等的技术活动不发生直接关系。它通常是一些人为的规则,如竞赛规则、管理规则、被
10、授予专利权,但进行智力活动的设备、装置或者根据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而设计制造的仪器、用具等,都可以获得专利保护。,(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万法,这样的方法以活的人或者动物为实施对象,并以防病治病为目的,是医护人员的经验体现,而且因被诊断和治疗的对象不同而有区别,不能在工业上应用,不具有实用性。但是,对血液、毛发、尿样、粪便或者精液等脱离了人体的物质的化验方法则不属于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只要其具备专利条件,便可被授予专利权。用于诊断或治疗疾病的仪器、设备或器械等,只要其具备专利条件,均可被授予专利权。,(四)动物和植物品种,动植物品种可分为天然生长和人工培养两种。自然界天然生长的动植物不是人类智
11、力活动的发明创造,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人工培养的动植物品种虽然是人类智力活动的成果,但任何一种动植物品种的培养都必须经过较长的时间,并必须经过好几代人的筛选才能达到显著性、稳定性和一致性。,因此,我国专利法暂时没有给动植物品种授予专利权。1997年3月20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该条例第1条明确规定,“保护植物新品种权,鼓励培育和使用植物新品种,促进农业、林业的发展”在我国,植物新品种可以通过该条例获得植物新品种权,而动植物品种的生产、培育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获得专利保护。,(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它是指用核裂变或核聚变方法获得的单质或化合物。几乎所有的国家对
12、此都不授予专利权。,可专利性,是指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应当具备的实质性条件,即发明创造本身具有的本质特征。,(二)取得专利的条件,第一节:概述,而狭义的可专利性主要是可专利性中的第4项标准,这即申请专利的或者实用新型符合专利法第22条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是讨论的重点。,一、新颖性二、创造性三、实用性,一、新颖性,(一)新颖性含义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就是说,如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现有技术范畴,与某项现有技术相同,就不具有新颖性,新颖性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获得专利权的必要条件之一,各国专利法均对此有规定。,“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
13、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专利法实施细则(01版)第30条规定:“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称已有的技术,是指申请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在国内公开使用或者以其他的方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即现有技术。”,单独对比原则,单独对比原则是指在判断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否具有新颖性时,专利审查人员只能将每一份对比文件作为一个整体单独与被审查对象进行比较,而不允许将几份对比文件组合起来作为判断该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的标准
14、。,创造性,(一)创造性的含义 创造性,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获得专利权的又一实质条件,美国称之为“非显而易见性”,也有国家称之为“先进性”或者“进步性”。这个标准是衡量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否取得专利权的重要条件,它能从质的方面反映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特征。,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此处所用的“同申请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是指将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与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相同或者相邻的技术领域中所有已公开技术进行比较。,二、创造性,所谓“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是与现
15、有技术相比,申请专利的发明具有与其明显不同的技术特征,这是发明内在的质的标志。凡是发明所属之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能直接从现有技术中得出构成该发明必要的全部技术特征的,都被认为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发明是其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试验可以得到的,该项发明就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被认为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二、创造性,所谓“发明有显著的进步”,是指与最接近的技术相比,申请专利的发明具有长足的进步。这种进步表现在:发明克服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或者表现在发明所代表的某种新技术趋势。专利法要求发明有“显著进步”,其目的在于防止那些倒退的或者对科
16、学技术的进步无益的发明出现。,二、创造性,(二)审查原则一件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具有创造性,只有在该项发明具备新颖性的前提下,才予以审查。若申请专利的发明已被判定为没有新颖性,就不必进行创造性审查。,二、创造性,(三)审查基准专利审查员应当以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作为评定有无创造性的基准。根据专利审查实践看,以下几个方面是判断创造性的参考基准:1申请专利的发明解决了人们渴望解决但一直没有解决的技术难题。,三、实用性,(一)实用性的含义 实用性,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获得专利权的第三个实质条件。此处的“实用”一词,主要是指能够在工业上应用并有实际利益。专利法第22条第4款规定:“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
17、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1)能够产生积极的社会效果。(2)能够产生积极的技术效果。它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被实施后有利于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3)能够产生积极的经济效果。它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被实施后,能够给发明人或者专利权人或者国家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如节省原材料、节约能源、增加财富和提高收入等。,(三)不具有实用性的几种情况,1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具有再现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根据专利申请文件所公开的技术内容重复实施专利申请中为达到其目的所采用的技术方案。2申请专利的发明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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