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督与行政处罚.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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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品监督与行政处罚,一、关于行政处罚法二、解析行政处罚法 从药品监督的视角,一、关于行政处罚法,(一)立法背景及意义 立法背景:行政处罚乱象丛生,是形势所需也是形势所迫。历史意义:1、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2、行政相对人权利保障 3、法律制度及体系的健全完善 4、民主政治的进步,具象,抽象,(二)生效时间:1996年10月1日 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三)体例共八章,64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第四章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六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
2、八章 附则,二、解析行政处罚法,第一章 总则 1、立法目的 2、适用范围:设定和实施 3、法律关系:主体-行政机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客体-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 内容-当事双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 4、基本原则:,(1)法定原则 主体(设定主体/实施主体)、依据法定、程序法定(2)公正公开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一处罚机关对违法主体、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同或相似的案件,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及处罚幅度应基本相当,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4条,山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及裁量基准,公开:适用依据公开、程序公开、身份公开、听证
3、程序(3)过罚相当不得畸轻畸重,要求慎用自由裁量权(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规定了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情形;警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81条“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未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的,应当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第24条,(5)权利救济(监督制约)权利表达:陈述、申辩权;听证权利;权利救济:行政复议权;行政诉讼权;国家赔偿权(6)一事不再罚,同一违法行为违反一个法律规范,由一个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同一违法行为违反一
4、个法律规范,有两个以上行政机关有权实施行政处罚;一个违法行为违反两个以上法律规范,依法分别可由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7)效率原则:a、限时办结制度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第93条“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执法程序有明确期限规定的,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执法程序没有规定办理期限的,实行限时办结制度”b、简易程序的设定5、违法行为的其他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2)刑事责任:“不得以罚代刑”,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一)种类,申诫罚,财产罚,能力罚,警告:一般仅限于直接告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
5、执照,人身罚,其他,行政拘留,只能由特定机关(公安机关)实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层层递进,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药品管理法第73条比较全面的展现了各个种类的行政处罚:,法律体系,地方政府,国务院各部委,(二)设定(主体/种类),行政处罚的设定(第九到十三条),警告+罚款,警告+罚款,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实施主体(一)行政机关具有行政执法权;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二)授权组织1、条件
6、: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2、实施: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名义;自行承担法律后果,(三)受委托组织专业性、技术性1、条件:,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的工作人员,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2、实施(1)在委托范围内(书面委托)(2)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3)接受委托机关监督,由委托机关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4)不得再委托,(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第16条“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
7、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依法设立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是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部门,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第61条,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一)管辖通常为属地管辖和职能管辖相结合1、属地管辖: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由原发证、批准的部门决定-药品管理法88条,地域管辖除外情形:(一)涉及公民身份事务:住所地(二)涉及法人和其他组织
8、主体资格事务: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三)涉及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行政程序规定第18条,2、指定管辖(1)自下而上:管辖发生争议时,报请共同上级机关指定管辖(2)自上而下:上级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候指定3、职能管辖(移送)(1)无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向有管辖权机关移送(2)违法行为构成犯罪时,向司法机关移送,药品监督中:生产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刑法141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140条“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生产销售假药,不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但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涉嫌犯罪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于2个工作日内填写案件移送审批表,经药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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