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考勤管理制度汇编十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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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考勤管理制度汇编十篇一、作息时间:作息时间每年五月一日和十月一日自动调整,院办不做另行通知。冬季作息时间:8:3012:00,13:30-17:00夏季作息时间:8:0012:00,14:00-17:30L本院实行一周单体制,各科室根据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上下班时间和休息日。各科室主任在每月初1日下班前将本月排班表以及上月考勤表报院办公室。2 本院实行一日两次全员打卡制。二、考勤内容及处理规定:L凡迟到、早退、脱离岗位、串岗者,给予每次经济处罚5元。3 .凡旷工者,按下表计扣工资。旷工处理办法三、请假制度及管理规定L病假:须向科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两天以内由科室主任签字同意,超过两
2、天需院长签字同意,交办公室核实备案,病假处理办法按照以下计算公式扣发工资:4 .事假:须向科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三天以内由科室主任签字同意,超过三天需院长签字同意,交办公室主任核实备案,事假处理办法按照以下计算公式扣发工资:事假处理办法5 .年休假:连续工作满一年者,可享受五天年休假,年休不得超假,特殊情况报院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年休假不得跨年度休息。员工欲休年休假,必须提前两周逐级向主管部门递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年休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6 .婚假:员工结婚享有三天婚假。7 .产假:女员工,可休产假90天,女员工难产或剖宫产,增加产假15天。只发基本工资。6.法定假日:1)元旦节
3、,放假1天(1月1日);2)春节,放假3天(正月初一、初二、初三);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8)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医院考勤管理制度篇2为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工作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员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杠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全院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依据医院工作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结合
4、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考勤制度1、所有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考勤制度,不得替代打卡,违者当事人双方各罚款50元。因工作原因漏打,需领导签字为证。无故漏打一次罚款10元。2、病事假两天以内(包括两天)扣发假期内工资,3-7天扣发假期内工资及奖金。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工资的30%,旷工两天扣发当月工资的50%,两天以上者给予辞退。3、迟到、早退、脱岗10分钟以内每次罚款5元,10分钟以上每次罚款10元,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4、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在不影响科室正常工作的安排下可以补休,到月底未补休完的按每小时3元的加班费计算。注:凡加班者必须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签字认可,否则无效。请销假制度员工有病有事需
5、休班者,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病、事假半天,由本人填写假条,经科室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开。请病、事假一天以上,须经科室负责人及院长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开。所有请假条必须统一交办公室备案。不得打电话、带口信请假。(特殊情况除外)医院考勤管理办法篇3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建立医院良好的工作秩序,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项第一项全院员工根据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上下班时间和周休息日。第二项实行全院员工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内,严格按医院的规定进行上下班打卡。工作中不得随意外出,如遇特殊情况上报科室负责人,方可离岗。第三
6、项员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未按时打卡者视为迟到。第四项员工因公出差,凭出差单到院办公室核实考勤情况。第五项各科室负责人应在每周日下午前将下周排班表报院办公室。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每月考勤表于次月3-5日前交院办公室。第六项院办公室在每月5日前将全院本月总排班表打印上报财务科。并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检查上班员工的签到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第二条考勤处罚管理第一项上下班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半天处理。第二项一次性迟到或早退超出30分钟时,由此产生的医疗纠纷后果自负。第三项忘记签到者,应写出书面说明经院领导签字后交院办公室登记。第三条假期管理第一项请假:职工请假需到
7、各部门填写请假条。请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并报院办备案,旷工一天,待岗学习,扣三天应得工资。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第二项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和及时到医院上班,应提前30分钟电话征得科室主任的批准,回院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第三项员工请假后,因特殊情况需申请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满前一天向科领导提出续假申请,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续假。若无法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应先口头征得科领导同意后方可续假。回院后,须补办续假手续,若逾期不归,一律按旷工处理。第四项员工请假结束回医院后,应及时到院办公室销假,没有及时销假者,后果自负。第五项休假:医院实行每月休息4天
8、和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的.休息制度。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每月的休息日,由医院和科室安排员工休息,积假不得跨季度休息。第六项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七天假期(外省员工扣除路途时间),晚婚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休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不享受效益工资。第七项丧假:直系亲属去世当天至直系亲属去世安葬后3天,发给基本工资。第八项产假:员工产假为90天,发放基本工资。第四条加班管理第一项加班种类。1、节日加班;2、周日加班;3、夜班含总值班;4、临时加班。第二项加班调休和工资的补贴1、凡遇到需要加班的时间,应事先通知加班人员。医院因特殊情况安排加班者必须按时到岗,否则按旷工一天处理。2、加班人员的积休,原则上予
9、以调休,并在当季休完,否则做清零处理;3、法定节假日加班者,如不愿调休者,可予以相应的加班补贴,补贴标准按每天100元。平时加班按80元/天计算。聘用人员按50元/天计算。并由加班者和科室负责人或相关领导签字认可。第五条上班制度第一项若医院上班职工一月内无任何请假,发给满勤工资50元。第二项1、卫技人员上班应着装整洁,并佩戴胸牌、护士帽等。2、规范服务用语与行为规范。若发现上班医师故意无理取闹与病人发生争吵,扣取当班医师30元。发现三次待岗一月。三次以上报卫生局处理。3、尽量简化流程,方便患者,能提供简单便民措施。4、新农合按制度操作。5、科室标志醒目,急诊电话上墙。6、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栏。7
10、、常见药品价格与医疗收费标准上墙。8、抓好院容院貌的整洁。9、上班不准穿拖鞋,佩戴任何首饰、一均发现一次扣30元。10、上班期间不准做以上班无关的其他事项,一均发现,扣30元/次。医院考勤管理制度篇4为加强劳动纪律,严格院风院纪,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改善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我院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医院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原考勤管理制度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本管理制度。一、考勤管理工作相关规定(一)医院实行院科两级考勤负责制,院考勤到科室,科室考勤到个人。(二)科室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工作,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认真做好考勤统计工作并负责保存请、销假资料。(三)各科将
11、考勤表于次月5日前上报医院办公室,上报时须考勤完整,并经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没有按时上报扣除相应的质控分5分。办公室将当月全院的考勤汇总后送至财务科,并由财务股对照相应规定进行工资待遇扣罚。(四)考勤情况的应用:每月考勤结果作为当月工资、岗位津贴补贴及奖金扣罚依据;全年出勤率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优秀等次的出勤率必须达到90%以上且无旷工记录,病事假累计半年以上不参加年度考核;病事假累计不超过15日享受全勤奖,超过15日部分按日扣除全勤奖;聘用人员病事假一年累计达90日,给予解聘。(五)工作时间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1、行政后勤人员上班时间(办公班):上午8:0012:00,下午2:305:3
12、0;冬季:2:00一5:002、临床医技科室根据科室实际情况实行排班制;3、凡实行排班制的科室,本周排班表应于上周星期六交至院办公室备案。二、请销假相关规定(一)请假手续1、凡医务人员请假,须持请假条,由本科室主任签意见,送主管院长签署意见后报办公室,办公室换取请假手续,科室留存。2、请病假的须持医院诊断证明。一周内须由医务科核实、一周(或间隔不满一周续假的)以上或需专科会诊的由医务科牵头组织院内专科医生会诊,专科医生会诊后提出意见,医务科出具证明。其他请假步骤按上述有关手续办理。(二)请假审批权限1、病假、事假、公假在3天以内的,由科室主任审批后报办公室存档;3天以上至6天的,由科室主任审批
13、,主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报办公室存档。7天或以上至15的,由科室主任审批,主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报院长审批,办公室存档。超过15天的,须经院领导班子讨论决定。科室主任请假须经院长签字审批后报办公室存档。2、凡请婚假、探亲假、丧假、生育假、节育假、工伤假、放射假等法定假日的人员由科室及办公室按规定核定假种后,由主管院长给予批准请假。(S)所有人员请假原则上必须提前办理完请假手续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假期的认可,均以批准的假条为准,不按规定请假私自外出者按旷工论处。(四)因生产、急病等事由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先通讯联系办公室及所在科室,且于次日补办请假手续。(五)凡请病假、生育假、节育
14、假、工伤假、婚假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病假7日以上除提供疾病诊断证明外,属门诊治疗的必须提供门诊收费单据复印件作为佐证,属住院治疗必须提供住院收费单据及住院清单复印件作为佐证;生育假须提供准生证和医生诊断证明书;节育假须提供医生诊断证明;工伤假须提供劳动部门工伤鉴定报告;婚假须提供结婚证书。(六)请假期满,请假人应到办公室报到,并向所在科室及时销假,不及时销假者按逾期处理。因故续假,须于假期满前阐明理由,批准后方可生效。遇有意外情况,不能及时续假而逾期者,必须电话联系,返院销假时应说明原因,并由有关部门开写出证明,按规定权限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可补办请假手续。三、各种假期的规定(一)事假1、事假
15、是指职工在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以外,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并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假期。2、因特殊原因被动离开工作岗位未能履行请假手续的按事假对待。因触犯法律法规和党内纪律受到处理等离开工作岗位的,除按事假考勤外,一切工资福利暂停,待处理结果公布后根据有关规定执行。3、事假期间的工资及奖金计发(1)当年事假累计在20日及以下的,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下同)照发;(2)当年事假累计在2130日的,基本工资按本人日基本工资的80%计发(日基本工资二月基本工资2L75天,下同);累计在31-50日的,基本工资按本人日基本工资的50%计发;累计超过50日的超过天数停发基本工资;
16、(3)请假时间在7日或7日之内的,奖金(指绩效工资,下同)按日扣除;超过7日不足10日的,当月奖金按50%发给;10日或超过10日的,当月奖金停发。(二)病假1、病假是指职工由于身患疾病,不能坚持上班,经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后,出具疾病诊断证明并获本单位批准的假期。2、病假工资、奖金计发(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照发,奖金按日扣除;(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按90%计发,奖金按日扣除;工作年限满十年及以上的,基本工资照发,奖金按日扣除;(3)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按70%计发,奖金按日扣除;工作年限满十年不
17、满二十年的,基本工资按80%计发,奖金按日扣除;工作年限满二十年及以上的,基本工资按90%计发,奖金按日扣除;(4)见习期人员的病假工资待遇,以其工资待遇标准为基数,按以上办法计发。(5)经调查核实,属因工负伤但劳动行政部门未给予工伤认定的职工,确因病情无法坚持工作,治疗期在两个月内的,其基本工资照发,奖金按日扣除;治疗期超过两个月的,第三个月起其工资待遇按病假规定执行。(三)节育假1、凡实行节育手术者,给予以下假期:放环3天,取环1天,输精管结扎7天,输卵管结扎21天,人流14天,怀孕4个月以上者(含4个月)引产42天。2、女职工怀孕流产休息30天,流产加女扎休息40天。3、计划外怀孕及未婚
18、先孕等终止妊娠按病假对待;已婚女职工计划内怀孕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按节育假对待。4、节育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奖金按日扣除。(四)婚假1、婚假是指职工经法定程序办理了结婚手续,领取结婚证,经申请同意休息的假期。2、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30天;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以上假期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3、新参加工作人员,进入单位的一年内不享受婚假;4、职工须持结婚证到医院办公室登记并签署意见,经批准后方可休假。5、在规定的结婚假期(含晚婚增加假期)内,基本工资照发,奖金按日
19、扣除。(五)生育假1、按规定只生育一胎,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为15天);同时领取独生子女证产假增加50天;晚育(男25周岁,女23周岁)者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产假15天;难产(如剖宫产、重度会阴破裂者等)增加产假15天。2、女职工怀孕7个月后和在哺乳期内的原则上不安排夜班。女职工哺乳不满1周岁婴儿,每天上、下午分别给予30分钟哺乳时间(含路途时间)。3、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不适用本规定,一律按病假对待。4、产假期满后,如果由于并发症须延期的,须由保健科请专科医生会诊后出具证明,延期的时间按病假办理。5、符合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的,女职工产假
20、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哺乳假;男职工在配偶产假期间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批准后,可给予10日的看护假。6、产假、哺乳假、看护假期间工资及奖金计发(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奖金按日扣除。(2)哺乳假期间基本工资按80%发给,奖金按日扣除。(3)男职工看护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奖金按日扣除。7、领到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可发给一次性独生子女优待款120元(夫妻双方均在本单位的240元)。(六)丧假1、丧假是指职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经医院相关部门批准假期,县内5天(含往返时间);县外和省外5天(不含途中往
21、返时间)。对岳父母死亡,女婿可享受丧假3天(不含途中往返时间)。2、在规定的丧假期间内,基本工资照发,岗位津贴补贴享受80%,奖金按日扣除。(七)探亲假1、凡在我院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不与父母或配偶居住在一起,且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亲假。2、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次探亲假,假期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不包括岳父母及公婆)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以上假期不包括路途假,但包括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在内。3、职工在一年内请事假与亲属团聚累计超过探亲假规定天数,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4、探亲假期间因急病超过了假期,须及时与办公室取得联系,回院后持
22、县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按病假处理,无正当理由超假者,按旷工处理。5、欲休探亲假者,本人应提前一周通过科主任或护士长,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否则不予准假。6、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基本工资照发,岗位津贴补贴享受60%,奖金按日扣除。(A)公假1、公假指因公请假,包括出差、参加会议、短期培训等。2、公假按出勤处理,基本工资、奖金全部照发。(九)放射假1、从事放射工作的职工每年享受放射假30天,原则上一次性休完,一般不跨年度安排。2、根据科室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放假。放射假申请需提前三天,由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并报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休假。未经批准,自行决定休假的按旷
23、工处理。3、病、事假超过一个月者,当年不再享受放射假;当年已享受放射假,后又有病、事假超过一个月情形的,下年不再享受放射假。4、放射假的执行应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因医院工作需要,无法离岗休假,应服从医院工作安排。5、放射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奖金按日扣除。(十)工伤假1、职工因工负伤,经劳动行政部门调查认定为工伤后,依法取得工伤鉴定证明书,方可享受工伤假。2、工伤假的确定以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伤鉴定证明书为凭证,视情况给予治疗期,并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停工留薪时间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间,基本工资照发,奖金按日扣除。四、劳动纪律及处理规定(一)全院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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