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生产防止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事故的重点要求.docx
《电力生产防止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事故的重点要求.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力生产防止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事故的重点要求.docx(16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18防止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事故的重点要求18.1 规划设计阶段的重点要求18.1.1 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发、输、变、配及重要用电设备的继电保护装置应纳入电网统一规划、设计、运行、管理和技术监督。在一次系统规划建设中,应充分考虑继电保护的适应性,避免出现特殊接线方式造成继电保护配置及整定难度的增加。18.1.2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计、配置和选型,必须满足有关规程规定的要求,并经相关继电保护管理部门同意。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选型应采用技术成熟、性能可靠、质量优良、经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18.1.3 稳控系统应在合理的电网结构和电源结构基础上规划、设计和运行,控制
2、策略和措施应安全可靠、简单实用。对无法采取稳定控制措施保持系统稳定的情况,应通过完善网架方案、优化运行方式、完善第三道防线方案等综合措施,共同降低并控制系统运行风险。18.1.4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符合网络安全防护规定,满足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4年第十四号令)及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导则(GBT36572)要求。18.1.5 22O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变压器、母线、高压电抗器、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等交流输变电设备的保护及电网安全稳定控制装置应按双重化配置。18.1.6 依照双重化原则配置的两套保护装置,每套保护均应含有完整的主、后备保护功能,能反应被保护设备
3、的各种故障及异常状态,并能作用于跳闸或给出信号。18.1.7 22O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含电铁牵引站及引入线路)两端均应配置双重化线路纵联保护,两套保护的通道应相互独立,优先采用纵联电流差动保护,双侧均应具备远方跳闸功能;具备条件的110(66)kV输电线路(含电铁牵引站及引入线路)宜配置纵联电流差动保护。18.1.8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通讯通道应采用安全可靠的传输方式,线路纵联保护应优先采用光纤通道。22O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纵联保护的通道(含光纤、微波、载波等通道及加工设备和供电电源等)、远方跳闸及就地判别装置(或功能)应遵循相互独立的原则按双重化配置。穿越覆冰区的22Ok
4、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应至少配置一条不受冰灾影响的应急通道。18.1.9 IOOMW及以上容量及接入22O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发电机、启备变应按双重化原则配置微机保护(非电量保护除外);重要发电厂的启备变保护宜采用双重化配置。18.1.10 对22O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网、110(66)kV变压器的保护和测控功能应相互独立,在单一功能损坏或异常情况下,保护和测控功能应互相不受影响。18.1.11 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控制装置组屏设计应充分考虑运行和检修时的安全性,应采取合理布置端子排、预留足够检修空间、规范现场安全措施等防止继电保护“三误”(误碰、误整定、误接线)事故的措施。当双重化配置的两
5、套保护装置不能实施确保运行和检修安全的技术措施时,应安装在各自屏柜内。18.1.12 为保证继电保护相关辅助设备(如交换机、光电转换器、通讯接口装置等)的供电可靠性,宜采用直流电源供电。因硬件条件限制只能交流供电的,电源应取自站用不间断电源。18.1.13 在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中,应根据相关规定和电网发展带来的系统短路容量增加等情况进行电流互感器的选型工作,并充分考虑到保护配置及整定的要求。18.1.14 差动保护用电流互感器的相关特性宜一致;母线差动保护各支路电流互感器变比差不宜大于4倍。18.1.15 母线差动、变压器差动和发变组差动保护各支路的电流互感器应优先选用准确限值系数(KaIF
6、)和额定拐点电压较高的电流互感器。18.1.16 应充分考虑合理的电流互感器配置和二次绕组分配,消除主保护死区。18.1.16.1 当22O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升压站新建、改建或扩建采用3/2、4/3、角形、桥形接线等多断路器接线形式时,应在断路器两侧均配置电流互感器。18.1.16.2 对经计算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重要变电站的22O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双母线双分断接线方式的母联、分段断路器,应在断路器两侧配置电流互感器。18.1.16.3 独立式CT应按照CT故障时跳闸范围最小的原则合理选择等电位点。18.1.16.4 针对短期不能按18.1.16.1及18.1.16.2要求进行改造的老
7、旧厂站或其他确实无法快速切除故障的保护动作死区,在满足系统稳定要求的前提下,应采取启动失灵和远方跳闸等后备措施加以解决;经系统方式计算可能对系统稳定造成较严重的威胁时,应进行改造。18.1.17 IlO(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发电厂升压站、变电站应配置故障录波器;IoOMW及以上容量发电机-变压器组应配置专用故障录波器。发电厂、变电站内的故障录波器应对站用直流系统的各母线段(控制、保护)对地电压进行录波。18.1.18 除母线保护、变压器保护、发变组保护外,不同间隔设备的主保护功能不应集成。18.1.19 应充分考虑安装环境对保护装置性能及寿命的影响,对于布置在室外的保护装置,其附属设备(如
8、智能控制柜及温控设备)的性能指标应满足保护运行要求且便于维护。18.1.20 继电保护及相关设备的端子排,应按照功能进行分区、分段布置,正、负电源之间、跳(合)闸引出线之间以及跳(合)闸引出线与正电源之间、交流电流与交流电压回路之间等应至少采用一个空端子隔开或增加绝缘隔片。交流回路与直流回路的接线端子不宜布置在同一段端子排。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端子箱、汇控柜等户外设备应采用额定电压IOoOV的端子。18.1.21 50O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压器低压侧并联电抗器和电容器、站用变压器的保护配置与设计,应与一次系统相适应,防止电抗器、电容器或站用变压器故障造成主变压器的跳闸。18.1.22 双回
9、线路采用同型号纵联保护,或线路纵联保护采用双重化配置时,在回路设计和调试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保护通道交叉使用。分相电流差动保护应采用同一路由收发、往返延时一致的通道。18.1.23 对闭锁式纵联保护,“其它保护停信”回路应直接接入保护装置,而不应接入收发信机。18.1.24 发电厂升压站断路器控制回路及保护装置电源,应取自升压站配置的独立的直流系统。18.1.25 发电厂的辅机设备及其电源在外部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具有一定的抵御事故能力,以保证发电机在外部系统故障情况下的持续运行。18.1.26 稳控装置动作切除负荷或机组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合闸、备自投或被切除机组所带负荷转由同一厂站的
10、其他机组承担等导致的控制措施失效。18.2继电保护配置的重点要求18.2.1 继电保护的设计、配置和选型应以继电保护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速动性为基本原则,任何技术创新不得以牺牲继电保护的快速性和可靠性为代价。18.2.2 按双重化配置的两套保护中,当一套保护退出时不应影响另一套保护运行。双重化配置的继电保护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1.1.1 1两套保护装置的交流电流、电压应分别取自互感器互相独立的绕组。对原设计中电压互感器仅有一组二次绕组,且已经投运的变电站,应积极安排电压互感器的更新改造工作,改造完成前,应在开关场的电压互感器端子箱处,利用具有短路跳闸功能的两组分相空气开关将按双重化配置
11、的两套保护装置交流电压回路分开。1.1.1.2 2两套保护装置的直流电源应取自不同蓄电池组连接的直流母线段。每套保护装置及与其相关设备(电子式互感器、合并单元、智能终端、采集执行单元、通讯及网络设备、操作箱、跳闸线圈等)的直流电源均应取自于同一蓄电池组连接的直流母线段,避免因一组站用直流电源异常对两套保护功能同时产生影响而导致的保护拒动。1.1.1.3 3按双重化配置的两套保护装置的跳闸回路应与断路器的两个跳闸线圈、压力闭锁继电器分别一一对应。1.1.1.4 4双重化配置的两套保护装置之间不应有电气联系。两套保护装置与其他保护、设备配合的回路及通道应遵循相互独立的原则,应保证每一套保护装置与其
12、他相关装置(如通道、失灵保护)联络关系的正确性,防止因交叉停用导致保护功能缺失。1.1.1.5 5为防止装置家族性缺陷可能导致的双重化配置的两套继电保护装置同时拒动的问题,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双重化配置的线路、变压器、发电机变压器组、调相机变压器组、母线、高压电抗器保护装置宜采用不同生产厂家的产品。18.2.3 22O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线路保护应满足以下要求:18.2.3.1 每套保护均应能对全线路内发生的各种类型故障快速动作切除。对于要求实现单相重合闸的线路,在线路发生单相经高阻接地故障时,应能正确选相跳闸。18.2.3.2 对于远距离、重负荷线路及负荷转移等情况,继电保护装置应采取有效措
13、施,防止相间、接地距离保护在系统发生较大的潮流转移时误动作。18.2.3.3 应采取措施,防止由于零序功率方向元件的电压死区导致零序功率方向纵联保护拒动,零序动作电压不应低于最大可能的零序不平衡电压。18.2.4 22O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压器、电抗器单套配置的非电量保护以及单套配置的断路器失灵保护应同时作用于断路器的两个跳闸线圈。未采用就地跳闸方式的非电量保护应设置独立的电源回路(包括直流空气小开关及其直流电源监视回路)和出口跳闸回路,且应与电气量保护完全分开。当变压器、电抗器的非电量保护采用就地跳闸方式时,应向监控系统发送动作信号。18.2.5 非电量保护及动作后不能随故障消失而立即返回的
14、保护(只能靠手动复位或延时返回)不应启动失灵保护。发电机电气量保护应启动失灵保护。18.2.6 发电机-变压器组的阻抗保护须经电流元件(如电流突变量、负序电流等)启动,正常运行期间在发生电压二次回路失压、断线以及切换过程中交流或直流失压等异常情况时,阻抗保护应具有防止误动措施。18.2.7 200MW及以上容量发电机定子接地保护宜将基波零序过电压保护与三次谐波电压保护的出口分开,基波零序过电压保护投跳闸。18.2.8 采用零序电压原理的发电机匝间保护应设有负序方向闭锁元件。18.2.9 并网电厂均应制定完备的发电机带励磁失步振荡故障的应急措施,300MW及以上容量的发电机应配置失步保护,在进行
15、发电机失步保护整定计算和校验工作时应能正确区分失步振荡中心所处的位置,在机组进入失步工况时根据不同工况选择不同延时的解列方式,并保证断路器断开时的电流不超过断路器失步允许开断电流。18.2.10 发电机的失磁保护应使用能正确区分短路故障和失磁故障的、具备复合判据的方案。应仔细检查和校核发电机失磁保护的整定范围与励磁系统低励限制的配合关系,防止发电机进相运行时发生误动作。18.2.11 300MW及以上容量发电机应配置起、停机保护,应考虑防止并网断路器承受过电压造成的断口闪络问题;对并入22OkV及以上电压等级系统的发变组,高压侧断路器应配置断路器断口闪络保护。18.2.12 全电缆线路禁止采用
16、重合闸,对于含电缆的混合线路应根据电缆线路距离出口的位置、电缆线路的比例等实际情况采取停用重合闸等措施,防止变压器及电网连续遭受短路冲击。18.2,1322O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压器、发变组的断路器失灵保护应满足以下要求:1.1.1.1 .1当接线形式为线路一变压器或线路一发变组时,线路和主设备的电气量保护均应启动断路器失灵保护。当本侧断路器无法切除故障时,应采取启动远方跳闸等后备措施加以解决。1.1.1.2 .2变压器的电气量保护应启动断路器失灵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动作除应跳开失灵断路器相邻的全部断路器外,还应跳开本变压器连接其他电源侧的断路器。1.1.1.3 .3发电机机端断路器失灵保护判
17、据中不应使用机端断路器辅助触点作为判据。1.1.14 4防跳继电器动作时间应与断路器动作时间配合,断路器三相位置不一致保护的动作时间应与相关保护、重合闸时间相配合。1.1.15 5断路器失灵保护中用于判断断路器主触头状态的电流判别元件应保证其动作和返回的快速性,动作和返回时间均不宜大于20ms,其返回系数也不应低于0.9。1.1.16 6为提高切除变压器低压侧母线故障的可靠性,宜在变压器的低压侧设置取自不同电流回路的两套电流保护功能。当短路电流大于变压器热稳定电流时,变压器保护切除故障的时间不宜大于2s。1.1.17 7变压器过励磁保护的启动、反时限和定时限元件应根据变压器的过励磁特性曲线分别
18、进行整定,其返回系数不应低于0.96。1.1.18 8110(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母联、分段断路器宜按断路器配置具备瞬时和延时跳闸功能的过电流保护装置或功能。1.1.19 9有保护远方修改定值等远方控制业务需求的场站,应有措施保证保护定值修改的安全性。18.3 调试及检验的重点要求18.3.1 应从保证设计、调试和验收质量的要求出发,合理确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工期。工程调试应严格按照规程规定执行,不得为赶工期减少调试项目,降低调试质量。18.3.2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相关设备投入运行后,施工(或调试)单位应及时提供完整的一、二次设备安装资料及调试报告,并应保证图纸与实际投入运行设备
19、相符。18.3.3 保护验收应进行所有保护整组检查,模拟故障检查保护与硬(软)压板的唯一对应关系,避免有寄生回路存在。18.3.4 保护装置整组传动验收时,应检验同一间隔内所有保护之间的相互配合关系;线路纵联保护还应与对侧线路保护进行一一对应的联动试验;新投保护装置应考虑被保护设备的各套保护装置同时、不同时动作,采取有效方法对两套保护装置、控制电源及相关回路进行验证。18.3.5 所有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入运行前,除应在能够保证互感器与测量仪表精度的负荷电流条件下,测定相回路和差回路外,还必须测量各中性线的不平衡电流、电压,以保证保护装置和二次回路接线的正确性。18.3.6 验收方应根据有
20、关规程、规定及反措要求制定详细的验收标准。新设备投产前应认真编写保护启动方案,做好事故预想,确保新投设备发生故障能可靠被切除。18.3.7 应保证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故障录波器、保护故障信息管理系统等二次设备与一次设备同期投入。18.3.8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按照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DL/T995)等标准要求开展检修及出口传动检验,确保传动开关的正确性与断路器跳合闸回路的可靠性,确保功能完整可用。18.3.9 稳控系统应按照“入网必检、逢修必验”原则加强稳控系统厂内测试、工程验证和现场调试,严格落实软件改动后全面测试原则。18.4 运行管理阶段的重点要求18.4.
21、1 加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软件版本的管控,新投、修改、升级前,应对其书面说明材料及检测报告进行确认,并对原运行软件进行备份。发电厂、电铁牵引站等与电网相联的并网线路两侧纵联保护装置型号、软件版本应相适应。未经调度部门认可的软件版本和智能站配置文件不得投入运行。现场二次回路变更应经相关保护管理部门同意并及时修订相关的图纸资料。18.4.2 加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维护工作。装置检验应保质保量,严禁超期和漏项,应特别加强对基建投产设备及新安装装置投产验收检验和首年全检工作,消除设备运行隐患。18.4.3 配置足够的保护备品、备件,缩短继电保护缺陷处理时间。18.4.4 加强继电保护试验仪器、仪表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电力 生产 防止 保护 安全 自动装置 事故 重点 要求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2628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