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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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目 录/contents,技术入股企业所得税政策,研发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软件、集成电路企业,01,02,03,04,05,其他企业所得税政策,06,企业所得税相关系统操作注意事项,一、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财税【2015】63号),3,一、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4,一
2、、高新技术企业,5,一、高新技术企业,6,一、高新技术企业,7,一、高新技术企业,8,一、高新技术企业,9,一、高新技术企业,2016年1月1日前,按照2008版认定办法认定的仍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依然有效。按照2008版认定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发生2008版认定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况,且有关部门在2015年12月31日前已经做出处罚决定的,仍按2008版认定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认定机构5年内不再受理企业认定申请的处罚执行至2015年12月31日止。,10,一、高新技术企业,备案资料: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留存备查资料
3、: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3.年度研发费专账管理资料;4.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及对应收入资料;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及占销售收入比例,以及研发费用辅助账;6.研发人员花名册;7.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11,二、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12,二、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一、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
4、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二、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13,二、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三、我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
5、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四、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14,二、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五、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六、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
6、税所得额时扣除。,15,二、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七、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16,二、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软件、集成电路企业应从企业的获利年度起计算定期减免税优惠期。如获利年度不符合优惠条件的,应自首次符合软件、集成电路企业条件的年度起,在其优惠期的剩余年限内享受相应的减免税优惠。,17,二、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减免税备案资料: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第十二条,18,二、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软件企业:1.企业开发
7、销售的主要软件产品列表或技术服务列表;2.主营业务为软件产品开发的企业,提供至少1个主要产品的软件著作权或专利权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软件产品测试报告;主营业务仅为技术服务的企业提供核心技术说明;3.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及其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以及汇算清缴年度最后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4.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以及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说明;5.与主要客户签订的一至两份代表性的软件产
8、品销售合同或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6.企业开发环境相关证明材料;7.税务机关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19,二、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1.企业享受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需要报送的备案资料;2.符合第二类条件的,应提供在国家规定的重点软件领域内销售(营业)情况说明;3.符合第三类条件的,应提供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以及有效出口合同和结汇证明等材料;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20,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
9、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21,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22,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一是放宽研发活动适用范围。特别明确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可以税前加计扣除。二是进一步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三是简化对研发费用的归集和核算管理。四是减少审核程序。,23,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1.烟草制造业。2.住宿和餐饮业。3.批发和零售业。4.房地产业。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6.娱乐业。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24,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25,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1.人员人工费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
11、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2.直接投入费用。(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26,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3.折旧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4.无形资产摊销。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
12、摊销费用。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27,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6.其他相关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28,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究开发人员范围企业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研究人员是指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
13、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技工。企业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29,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归集(一)加速折旧费用的归集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时,就已经进行会计处理计算的折旧、费用的部分加计扣除,但不得超过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金额。,30,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例1:设备价值1200万元会计处理 按8年折旧 1200/8=150万税
14、法 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折旧年限缩短为6年,不考虑残值。1200/6=200万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就其会计处理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150万元可以进行加计扣除75万元(15050%=75)。,31,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例2:设备价值1200万元会计处理 按4年折旧 1200/4=300万税法 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折旧年限缩短为6年,不考虑残值。1200/6=200万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对其在实际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但未超过税法规定的税前扣除金额200万元可以进行加计扣除100万元(20050%=100)。,32,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二)多用途对象费用的
15、归集企业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同时从事或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应对其人员活动及仪器设备、无形资产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33,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其他相关费用限额通知第一条第一项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中的第项至第项的费用之和10/(1-10%)。假设某一研发项目的其他相关费用的限额为X,通知第一条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中的第1项至第5项费用之和为Y,那么X=(X+Y)10%,即X=Y10%/(1-10%)。,(三)其他相关费用的归集与限额计算,34,三、研发费用加
16、计扣除,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小于限额时,按实际发生数计算税前加计扣除数额;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大于限额时,按限额计算税前加计扣除数额。,(三)其他相关费用的归集与限额计算,35,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例:某企业2016年进行了二项研发活动A和B,A项目共发生研发费用100万元,其中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12万元,B共发生研发费用100万元,其中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8万元,假设研发活动均符合加计扣除相关规定。A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100-12)10%/(1-10%)=9.78,小于实际发生数12万元,则A项目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应为97.78万元(100-12+9.7
17、8=97.78)。B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100-8)10%/(1-10%)=10.22,大于实际发生数8万元,则B项目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应为100万元。该企业2016年可以享受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为98.89万元(97.78+100)50%=98.89。,36,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四)特殊收入的扣减企业在计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时,应扣减已按通知规定归集计入研发费用,但在当期取得的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零计算。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37,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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