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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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稳步推进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改革,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人才、维护教育公平出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专业考试(下称省级统考)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
2、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二、主要任务(一)推进高校艺术专业特色发展1 .明晰人才选拔培养定位。高校要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结合社会发展需要和办学实际,进一步找准办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构建与办学定位和特色相适应的艺术人才选拔培养体系,着力选拔培养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推进高校艺术类专业内涵发展,培养具有扎实文化素质和专业基础的艺术人才。推进高水平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培养具有深厚文化底蕴和突出专业能力的拔尖艺术人才。2 .优化艺术学科专业布局。高校要紧密结合繁荣发展文化事
3、业和文化产业对高素质艺术人才的需求,主动适应国家和陕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学校办学定位,综合考虑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毕业生就业状况等,进一步调整优化艺术类专业布局,合理安排招生计划。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规模和结构的宏观调控,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高校办学情况的评估指导,对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质量不高的专业予以调减或停止招生。(二)完善和改进考试方式3 .大力推进艺术专业分类考试。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绩。艺术专业能力考试包括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实行分
4、类考试。省级统考由全省统一组织考试,2024年起我省开设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和书法类6类省级统考(省级统考专业目录和考试说明见附件),不再组织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统考。戏曲类专业的考试方式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4 .不断提高省级统考水平和质量。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考务规范和考试说明等,提高省级统考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探索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促进客观评价考生专业能力。加强艺术类专业命题队伍建设,规范命题过程管理,确保命题安全和科学。5 .严格执行教育部校考规定。2024年起,对于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
5、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同意可在我省省级统考成绩合格生源中组织校考。除教育部同意组织校考的高校(专业)外,其他高校(专业)均不得组织校考。组织校考的高校要结合人才培养定位,加强与省级统考的衔接,科学合理确定校考形式。要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高校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6 .加强考评人员遴选及管理。建立考评人员信息库,扩大考评人员遴选范围。优化考评人员组成结构,适当增加考评人员人数,逐步扩大省外校外考评人员比例。探索建立艺术类专业考试考评人
6、员和考生特殊关系申报制度,凡在规定时间内有指导、被指导关系或有亲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和考生,均须在考前主动向学校申报,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高校领导干部子女或其他亲属报考本校的,须向学校报备并在校内公示,相关领导干部要全程回避。严禁开展艺术类专业招生的高校、内设学院(系、部等)及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勾连牟取不正当利益。建立考评人员黑名单制度,凡在考试中有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参与高校考试招生工作。7 .加强考试规范化管理。艺术类专业能力考试命题、制卷、试题(卷、卡)的领取、运送、保管、分发、回收、评
7、卷等环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确保试题(卷、卡)安全保密、万无一失。艺术类专业能力考试原则上应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探索建立省级艺术类专业标准化考场(点)。考试实施过程必须有全覆盖、无死角的视频监控和完整清晰的录像资料,确保整个考试过程可以全程回溯。所有考点必须安装、使用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确保所有考场在屏蔽范围之内。各考点要安排专人负责使用金属探测仪对所有入场考生进行检测,收缴一切可疑无线电信号接收、发射装置及其他违规物品。严把考试入口关,通过人脸识别如人证识别等现代化技术手段,严防考生替考。严把考试组织关,严格落实考生、评委、考场随机编排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考试舞弊。严把考试
8、评分关,完善专业考试评分标准,积极探索考评分离、评委现场独立打分、全程录音录像等方式,确保评分公平公正。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急演练,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严禁考点院校为各艺术类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严禁考点院校参与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活动和教学指导活动。(三)完善招录机制8 .逐步完善招生录取办法。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和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
9、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我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x50%+(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满分X高考文化课满分)50%o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高校要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积极完善使用办法,加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多维度评价,相关使用办法要提前向社会公布。除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外,所有艺术类专业均应
10、安排分省招生计划。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9 .逐步提高文化成绩要求。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在现有要求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逐步扭转部分高校艺术专业人才选拔重专业轻文化倾向。鼓励校考高校结合专业培养要求,加强考生文化综合素质考查,进一步提高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10 .探索建立破格录取机制。在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中,对于极少数省级统考和校考成绩均特别优异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有关高校可制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高校破格录取办法须
11、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高校破格录取考生名单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报省招委会核准后予以录取,并在学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四)强化监督管理机制11 .落实高校主体责任。高校是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加强学校党委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制,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要充分发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作用,健全完善学校考试招生规章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和各工作环节要求,不得简单下放、层层转交。12 .落实
12、各级监管责任。在省招委会统一领导下,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共同组成的省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领导小组暨监督检查工作组(简称领导小组),对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流程的管理和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各类省级统考考务办公室和学科专家组(仲裁组)。考务办公室设在各类省级统考组考院校,具体负责统考实施。学科专家组(仲裁组)成员从有关高校推荐的学科专家人选中选聘,主要负责统考考评工作的指导与监督、考生成绩申诉事项的受理及仲裁。高校要建立健全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教师、学生和社会多方参与的高校监督检查工作组,对本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流程的监督。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完善考
13、生申诉和学校仲裁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13 .强化招生信息公开。高校要及时、准确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学校招生章程、分专业招生计划、考试工作方案、招生录取办法、录取结果、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省教育考试院要在门户网站公布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省级统考办法、投档规则、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14 .加大违规违纪查处力度。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如30个不得K八项基本要求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定。对于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高校要严格开展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对于审查或专业复测不合格
14、、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的学生以及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三、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改革各项工作。各高校按照教育部和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政策规定,自觉规范艺术类专业招生行为,及时修订完善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和人才培养方案。(二)加强各类保障。省内各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有承担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组考工作的责任和义务,要根据工作实际需求遴选推荐学科专
15、家、命题教师和考评人员(评委)。省级统考组考院校要完善场地、经费和人员保障办法,确保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顺利实施。(三)加强宣传解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招生院校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充分利用有关媒体平台,加强政策宣传和正面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各地各中学要以学生为中心,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做好学生发展指导,处理好兴趣特长、潜能倾向与社会需要的关系,选择适合的发展方向,避免学生不顾个人条件盲目选择艺术类作为报考发展方向。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批次设置、志愿填报、录取等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各年度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文件执
16、行。附件:1 .丽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考试招生专业目录2 .H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说明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一、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代码招生专业名称130101艺术史论130102艺术管理13010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130302戏剧学130303电影学130304戏剧影视文学130305广播电视编导130312影视技术二、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一)音乐类招考类别对应招生专业代码对应招生专业名称音乐表演130201音乐表演130202音乐学130209流行音乐音乐教育130202音乐学13020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13
17、0210音乐治疗130212音乐教育130308录音艺术(二)舞蹈类对应招生专业代码对应招生专业名称130204舞蹈表演130205舞蹈学130206舞蹈编导130207舞蹈教育130208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130211流行舞蹈(三)表(导)演类招考方向对应招生专业代码对应招生专业名称戏剧影视表演130301表演(戏剧影视表演)130313戏剧教育130314曲艺130315音乐剧服装表演130301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130306戏剧影视导演(四)播音与主持类对应招生专业代码对应招生专业名称130309播音与主持艺术(五)美术与设计类对应招生专业代码对应招生专业名称130401美术学
18、对应招生专业代码对应招生专业名称130402绘画130403雕塑130404摄影130406中国画130407实验艺术130408跨媒体艺术130409文物保护与修复130410漫画130411纤维艺术130412科技艺术上130413美术教育130501艺术设计学130502视觉传达设计130503环境设计130504产品设计130505服装与服饰设计130506公共艺术130507工艺美术130508数字媒体艺术130509艺术与科技130510陶瓷艺术设计130511新媒体艺术130512包装设计130513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130307戏剧影视美术设计130310动画130311影视摄
19、影与制作(六)书法类对应招生专业代码对应招生专业名称130405书法学三、有关说明(一)130202音乐学,由高校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自行选择对应到音乐表演类或音乐教育类。(二)专业名称后标记的,相关招生高校可对应该专业所在省统考类别,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类别确定该专业与其他省统考类别的对应关系。(三)上表中未涉及的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表演(戏曲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等戏曲类专业考试,可通过省际联考、校际联考等方式实施。(四)对于部分专业,为区分不同招考方向对应的统考科类,本目录在其相应科类下专业名称后的括号中设置了招考方向。(五)艺术类本科考试招
20、生专业目录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和调整情况进行更新。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参照执行。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说明I音乐类音乐类专业省级统考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其中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器乐、声乐两个方向。一、考试科目和分值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声乐五个科目。总分为300分,不同类别考试科目分值如下:(一)音乐表演类1 .器乐方向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240分。2 .声乐方向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声乐240分。(二)音乐教育类考试包括乐
21、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副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五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主项165分、副项75分。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二、考试内容和形式(一)乐理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音乐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考试内容:音与音高、音长与节奏、常用乐谱符号、音程与和弦、民族调式与大小调式。考试形式:采取笔试的方式,在条件成熟后采取机试的方式。(二)听写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辨能力与记忆力。考试内容:单音;旋律音组:三音组、五音组;旋律音程与和声音程:八度内(含八度)自然音程;和弦:四种三和弦原位、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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