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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紫阳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行动方案为确保县委、县政府“营商环境提升年”各项措施落地生效,特制定紫阳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行动方案。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营商环境提升年”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督查重点,创新督查方式,实施全程督查、长效督查和节点督查,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扎实推进紫阳县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各专项行动方案有效落实。二、工作措施(一)制定方案和整治突出重点问题L印发紫阳县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二大行动方案。根据紫阳县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方案紫政办发1201825号文件要求,督促各牵头
2、部门按照标准和时限要求,抓紧修改完善并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紫阳县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二大行动方案。各牵头单位在每月报送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每月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2.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围绕企业最关心、最现实、最紧迫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依托县民调中心441111热线,开设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专线,收集意见建议。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宣传推广一批先进经验,通报一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2018年6月底前完成。(二)开展紫阳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政策宣传活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在紫阳电视台、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开展系列报道和政策宣传周活动。2018年4月13至20日
3、完成。(县编委办、县文广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信息中心、各专项行动牵头单位)(三)全面规范和开展明察暗访1.推进方案落实。督促各相关部门依据各专项行动方案,筹备召开全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会议,全面规范营商审批,提升营商环境。2018年5月初完成。(县编委办负责)2,清理规范性文件。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不适应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及时修改和废止。2018年7月中旬前完成,并将清理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县法制办负责)3 .加快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办事指南,推进县级部门共享政务服务数据。2018年7月底前完成阶段任务。(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改局负责)4 .组
4、织营商环境整治明查暗访。对全县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依托互联网等手段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成效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2018年6月前完成。(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四)年终督查,组织评估1 .组织年终专项督查。对各专项行动方案落实成效进行专项督查,全面梳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形成专项督查工作报告。(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各专项行动牵头单位配合)2 .开展第三方评估和营商环境满意度测评。聘请第三机构开展评估。由县统计局每季度开展一次营商环境满意度测评。(县统计局负责)3,提出意见建议。围绕增强适用性、配套性和精准性
5、,督促各责任部门对各专项行动实施以来存在问题、典型经验进行梳理总结,提出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县编委办负责)(五)督查方式。L全面自查。2018年11月初各牵头部门要围绕督查阶段性工作安排,对督查重点,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梳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及意见建议。(各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负责)3 .实地督查。组织督查组到有关部门,采取明察暗访、现场访谈、跟踪报道、受理群众投诉等形式,深入重点行业、部门、企业及窗口单位开展实地督查。(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各专项行动牵头单
6、位配合)4 .专项督查。2018年月中旬对各专项行动方案落实成效进行专项督查,全面梳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形成专项督查工作报告。(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统计局、县国税局配合)5 .明查暗访。对全县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依托互联网等手段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成效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配合)6 .随机抽查。对领导批示、媒体报道和群众反映的营商环境线索,随时实地核查了解,跟踪整改落实,并及时报送督查专报。(县政府督
7、查室牵头,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各专项行动牵头单位配合)三、组织保障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罗云忠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夏志文、田鑫、蒋学军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考评办、县委宣传部、县编委办、县政府督查室、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经贸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金融办主要负责同志或主持日常工作的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县编委办主任兼任。主要负责全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二大行动的组织实施,承担全县营商环境建设统筹谋划、协调指导、督查评估和综合考评等工作;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二大行动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具体负责各行动的方案制定及组织实施。2 .制定推进落实方案。提出2018年至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和落实方案,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各相关部门要细化分解目标和任务,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和配套措施,在2018年5月底前完成各自的行动细化方案。3 .强化激励考核措施。一是对真抓实干、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中成效明显的相关单位,以县政府名义给予通报表彰。二是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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