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终讲版.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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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之政策解读,目 录,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及相关概念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计发办法4、改革后退休人员待遇计发若干重点问题说明,一、改革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文件,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1、改革的范围。本决定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2、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
2、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3、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本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相关概念1、机关事业单位 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统称。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2、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指国家立法强制征集社会保险(税),并形成养老基金,当劳动者退休后支付退休金,以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3、职业
3、年金 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
4、工资基数。职业年金: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险种,比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比例一览表,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按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政策规定,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的条件主要有:办理退休手续时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职工;所在单位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交纳养老保险费用;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人员,退休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不足15年的退休时补齐15年)。具体可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付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3
5、99号)文件。,职业年金 职业年金,是指在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保障的基础之上,为弥补基本养老保障的不足,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障水平而建立的一项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其既非社会保险,也非商业保险,是机关事业单位为职工提供的一项福利制度,是对现有养老保险的一种辅助性补充制度。国务院办公厅于 2015 年 3 月 27日颁布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国办发201518号)),这标志着职业年金制度正式成为我国一项补充养老保障制度,成为完善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职业年金:(一)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
6、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领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三)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未达到上述职业年金领取条件之一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1、公务员个人年度缴费基数:结算年度的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中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标准为结算年度的上年度12月份的基本工资下同)、警衔津贴
7、、海关津贴之和。2、机关技术工人个人缴费基数:技术等级工资、岗位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3、机关普通工人个人缴费基数:岗位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二、年度缴费基数申报,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年度缴费基数:结算年度的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包括中小学教师、护士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提高10%部分)和绩效工资(包含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之和。(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在不超过人社系统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基础上自行确定,单位基数申报时提供奖励性绩效分配表。)5、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当年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起薪当月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核定,不低于上年度在
8、岗职工平均工资60%。次年缴费基数参照1-4条。,申报年度缴费基数注意事项:1、只有公务员缴费基数含年终一次性奖金(十三月工资),取值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2、工作人员缴费基数中的工资项目标准调整执行时间早于实际发放时间,且执行时间和实际发放时间不在一个结算年度内的,按调整后的工资项目标准重新核定缴费基数。3、同年度内因岗位或职务变动工资标准发生变化的,缴费基数取全年工资的平均值。问:一在职人员原是事业编身份(一直到201809),2018年新考入公务员身份(入编时间201810),该同志2018年、2019年缴费基数按何种口径确定?答:暂按照这种方式执行 2018年度基数保持不变,201
9、9年暂分段取平均值。4、缴费基数执行年度不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数执行年度为申报当年自然年度(1-12月),医疗四险的执行年度为社保年度,即申报当年7月至申报次年6月。如2019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执行年度为2019年1月-2019年12月,医疗保险执行年度为2019年7月-2020年6月。,5、我县机关事业单位除警衔津贴可纳入缴费基数外,其他津补贴如教育系统的教育津贴、农村艰苦学校津贴;农林水系统的浮动岗位津贴、检察院法院津贴等均不纳入缴费基数。,例:,三、养老金计发办法1、概念解释老人 2014年10月1日前退休人员(老办法)新人 2014年10月1日后参加的工作的人员(新办法)中人 2
10、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新老办法对比,保底限高,设立10年过渡期),改革前:工作人员领取的退休待遇统称退休费,依据退休前本人基本工资和津补贴的一定比例计发。(改革时点2014年10月1日),10年以下50%,10-20年70%,20-30年80%,30-35年85%,工作年限满35年,按90%计发,2、老办法计发办法。A: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基本工资标准(包括部分人员按规定上浮 纳入基本工资基数的部分和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中按规定纳入原退休费 计发基数的项目);M:工作人员退休时工作年限对应的老办法计发比例(不含提高的计发比 例,工作年限(连续工龄)截止到本人退休
11、前);B: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C:按照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实施方案(国办发20153号)文件规定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Gn-1:参考第n-1年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等因素确定的工资增长率,n 2015,N,且G2014=0;国家已公布的2015年至2017年老办法增长率分别为6%、4.5%、3%。N:过渡期内退休人员的退休年度,N 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视同为2015年。,例1:事业编身份假设县全额财供事业单位某同志201409月份为专技8级,当时对应的工资标准为别为
12、:岗位工资:780元、薪级工资42级1154元,2023年退休,连续工龄45年。县直单位201409专技8级补贴标准为1675元,参照国办发20153号文件增加的退休费专技8级为:350元。假设老办法的增长率为6%。老办法待遇标准=则老办法待遇标准:(780+1154)*90%+1675+350=3765.6Q=3765.6*(1+6%)*(1+6%)*(1+6%)*(1+6%)*(1+6%)*(1+6%)*(1+6%)*(1+6%)=6001.79,影响基本养老金水平高低的相关因素 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时,基本养老金水平与本人退休年龄、
13、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本人各年度缴费基数、缴费年限、个人账户积累额与记账利率、职业年金账户规模与投资收益率等因素相关。除上述因素外,“中人”退休时,与本人视同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指数等因素有关。过渡期内“中人”退休时,与本人2014年9月职务职级(岗位薪级)、退休时职务职级(岗位薪级)、过渡期内职务变动、老办法增长率、新办法高出老办法部分发放比例等因素相关。,名词解释 缴费工资指数:(1)实际缴费指数。参保人员每年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后,形成了当年的实际缴费指数,即本人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例:2018年度,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基数为7883元,实际缴费指数=
14、7883 5660(2017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3928。(2)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平均缴费指数=(Xn/Cn-1+Xn-1/Cn-2+X2016/C2015+X2015/C2014+X2014/C2013)/N实缴Xn、Xn-1X2014为参保人员退休当年至2014年相应年度本人各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Cn-1、Cn-2C2013为参保人员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应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N实缴为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3)视同缴费指数。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务职级(技术等级)和工作年限相对应。工作人员退休时,根据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确定视同缴费指数。全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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