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学知识点.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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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法学,环境法学是法学专业的专业基础课之一。其特点是现实性强,又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环境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础知识,同时具备处理实践中出现的环境法律问题。环境法学涉及到人与环境关系的法律规范,既调整当代人与环境的关系、又顾及到后代人与环境的和谐,它是与每一个公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基本法律,是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保障,具有很强的实践性。本学科内容体系为四大模块,即环境法总论、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国际环境法。,序言 关于环境法学的若干认识问题,一、环境法学的历史环境法学是环境资源法学的简称,是以环境法这一独立的法律部门为主要
2、研究对象的一门独立学科。现代环境法学兴起与西方工业发达国家,并在环境问题的严重化以及国家环境管理、环境立法迫切性的强化下加速发展。尽管环境立法的历史早于环境法学的创设。中国环境立法早于4000年前。从历史计年看,始于上个世纪的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由日、美、英、法起。60年代初,美国科学家卡森写下了寂静的春天,罗马俱乐部发表了增长的极限的报告。70年代初,西方国家的大学校园里和社会上,掀起了声势浩大的环境保护运动。在我国,作为一个独立的分支学科的孕育和初步发展,是在上个世纪的80年代处初。中国学者开始结合西方国家的环境法理论,编写自己的环境保护法学著作、教材和讲义。从事环境法研究的学者逐渐形成
3、了建立环境法学学科的共识。,二、环境法学的特点和地位环境法学是法学与环境科学相结合的一门边缘学科,既是环境科学的分支学科,又是法学的分支学科,具有明显的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的特点。具体而言她以法学为源本、基础,运用法学原理,并吸收边缘相关学科如环境经济学、生态学、环境管理学的学科的成果原理以及环境科学的某些原理,深入研究环境法学问题而形成独立的学科。这种的交叉还为环境保护法、国土法、土地法,自然资源法他们有相互交叉、重叠、渗透的关系问题;但是它们并不能相互取代,一种囊括另一种,各有侧重,各有专司,各有独特的研究领域。(这里有大环境法和小环境法理解的问题)同时,环境法学又是一门综合性法学学科,
4、涉及国内法、国际法以及法理学、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和刑法等法学学科。但是它的兴起拷问了传统法学的不周延性(法的调整对象、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环境权的创设、行政救济、侵权责任认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刑法违法性的开拓及诉讼理论的改造等等)。,四、环境法学的研究对象中国环境法、外国环境法、比较环境法。其中中国环境法的研究对象包括:(1)环境法学的基本理论。包括环境伦理、环境道德、环境权、环境政策、环境法律关系、环境法的体系、环境法律责任、环境科学、环境管理、环境立法、执法、司法的理论、环境法律制度、原则等。(2)各种污染防治法。如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污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5、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污染防治法;还包括其他公害如放射性、热污染、恶臭、震动、地面沉降、农药、化肥等对大气、土地、水、人体、动植物的污染、损害的法律规定。(3)各种自然资源保护法,以保护和利用改善自然资源和人类可持发展为目的法律、法规。如我国的森林法、草原法、矿产资源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渔业法、土地管理法、水法、水土保持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等等。(4)综合性的或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宪法性规定。我国宪法是我国环境与资源的基本政策。环境保护基本法,如我国环境保护法。民法中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相邻权的规定、环境民事责任的规定等等。刑
6、法中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如我国刑法第六章第六节规定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行政法、经济法、劳动法、诉讼法中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国际与外国环境的研究对象包括:(1)国际环境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包括国际环境法的概念、基本原则、国际环境法的产生、发展、国际环境组织、国际环境责任。(2)主要外国国家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主要是环境与资源大国的环境法。如美国、德国、瑞典、英国、法国、日本、澳大利亚、俄罗斯等国家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研究各国的环境与资源法的现状、经验、教训,为我所用,以资鉴借。(3)国际环境与资源保护条约、宣言。特别是我国参加的重要的环境保护国际条约。(4)环境外交及WT
7、O与环境政策法律。研究外国、国际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不但为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与改善、环境、立法、执法提供参考、指导、借鉴。而且为我国对外贸、环境外交服务。比较环境法包括:(1)各国环境与资源法的比较。(2)中国与外国环境资源法的比较(3)各区域环境资源法的比较,环境法学的基本理论问题第一节 几个概念,一、不同语境下“环境”的概念:1、一般意义上的“环境”:辞海将“环境”概括为“周围的境况”,环境是指环绕着某一中心事物的周围事物。中心事物不同,环境的含义也不同。2、人类环境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提出“人类环境”,得到各国的普遍接受。在环境科学中,人类环境指的是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
8、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的和人工改造过的各种自然因素的综合体。,生态学所讲的环境,是以整个生物界为中心、为主体,围绕生物界并构成生物生存的必要条件的外部空间和无生命的物质,如大气、水、土壤、阳光和其他无机物质等,如大气、土壤、阳光及其他无生命物质等,是生物的生存环境,是生物的生存环境,也称“生境”或者“栖息地”。它包括了人类环境,但范围要比人类环境广泛得多。3、法律意义上的“环境”法律中的环境概念主要来源于环境科学的定义,即内涵或本质属性上是一致的,但外延是有所不同的。环境保护法中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
9、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古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4、人类环境的分类在环境科学上,一般按照环境的形成、环境的功能、环境的范围、环境的要素等做不同的分类。(1)按照环境的形成,分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在环境科学中最常用的此类分法)自然环境是指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各种天然形成的物质和能量的总体,如大气、水土壤、日光辐射、生物等。人工环境是人类为了提高物质和文化生活,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经过人类劳动的改造或加工而创造出来的环境条件,如城市、居民点、水库、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等。,(2)按环境的功能,分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我国宪法采用了这种分类方法。(3)按
10、环境的范围的大小,把环境分为居室环境、城市环境、区域环境、全球环境等。(4)按照环境的不同要素,可以把环境分为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生物环境、地质环境等。,5、人与环境的关系(即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是环境的产物。人类作为一个生物物种的确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体的生命活动始终遵循自然规律。在自然界的长期演化中,人类形成了超越其他物种的智能,并建立起极其复杂而严密的社会组织体系。虽然人类同其他生物和无生命的物质相比具有许多不同的特征,特别具有高度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但是人类本身是自然长期进化的结果,而且始终同自然之间保持着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流。没有人类,自然照样存在,即自然不依存于人类;但是人
11、类只有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中才能生存,即人类始终依存于自然。,另一方面,人类又是环境的创造者。人类出现以后,不像一般动物那样被动地依赖和适应自然环境而生存,而是通过劳动,通过社会性的生产活动,运用不断进步的科学技术手段,有目的、有计划、大规模地改造自然环境,使其更适合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人类在依赖自然环境和改造自然环境的过程中,存在着一种十分复杂的人类环境系统互相作用、互相制约的关系,其中体现着社会经济规律和自然生态规律交织、融合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所发挥的作用。人类的经济再生产过程同自然再生产过程是密切相关的。,为了维持人类环境系统的动态平衡,人类的经济活动和改造自然的活动必须不超过两个界限:(1
12、)从自然界取出的各种资源,不能超过自然界的再生增殖能力;(2)排放到环境里的废弃物不能超过环境的纳污量,即环境的自净能力。如果,超过这两种界限,就会打破生态系统的正常平衡,一方面造成资源枯竭,一方面使环境质量恶化。,与环境相关的其他概念,5、与之相关的概念:资源 自然资源 国土资源 资源是指对人有用或有使用价值的某种东西.广义的资源包括自然资源经济资源人力资源等各种资源;狭义的资源则仅指自然资源.自然资源是自然界形成的可供人类利用的一切物质和能量的总称.,自然资源可根据人类经济和技术水平而能对其利用的程度,分为”资源”和”潜在资源”按照自然资源的分布量和被人类利用时间的长短,自然资源可分为有限
13、资源和无限资源两大类。有限资源又包括两类:一类是可更新资源,另一类是不可更新资源。,环境与自然资源的关系.环境主要是指自然因素的自净能力(容量)和景观性.资源则是指自然因素的有用性和经济性.就自然物来讲,环境和自然资源都是通过同一实物载体来显示其性质的,反映着两种并不完全相同的使用价值.从它们的表现形式来看,对人类来说所有的环境因素都是自然资源,自然资源具有两重性。,国土资源的概念:有四种观点:其一,国土资源就是指一国的土地资源。这是最狭义的概念。其二,国土资源单指自然资源,主要包括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能源资源等。其三,“国土资源一般是指一国国家主权支配管辖的自然资
14、源及其决定的环境资源和社会经济资源。”其四,蔡守秋教授在国土法的理论与实践一书中对国土资源给予对广泛的定义,“国土是一个主权国家管辖下的陆域、海域、空城的总体极其间的全部自然资源。”笔者认为,国土资源其实就是领土资源,领土包括一国的领陆、领海、领空。国土资源的外延应包括一国的领陆资源,即土地资源、领海资源,即海洋资源、领空资源,即空间资源。国土资源(根据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是指包括自然资源和与之直接相关的社会资源。,第二节 人与环境,一、生态学、生态系统和生物圈生物群落与它的无机环境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统一整体,叫做生态系统。从海凯尔(Haeckel)于1869年首先创设生态学一词后,生物与环境
15、之间相互关系的研究,愈来愈引起人们的重视。在本世纪三十年代,生物学家泰斯莱正式建立生态系统的概念.,二、生态系统的组成:是由非生物的物质和能量与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三类生物组成,三类生物的营养结构是食物链和食物网。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是生态系统的两个基本过程,,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是生态系统的两个基本过程,它们使生态系统各个营养级之间和各种组成成分之间组织为一个完整的功能单位。但是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的性质不同,能量流经生态系统最终以热的形式消散,能量流动是单方向的,因此生态系统必须不断地从外界获得能量;而物质的流动是循环式的,各种物质都能以可被植物利用的形式重返环境。同时两者又是密切相关不可分割
16、的。,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circulation of materials)又称为生物地球化学循环(biogeochemical cycle),是指地球上各种化学元素,从周围的环境到生物体,再从生物体回到周围环境的周期性循环。能量是生态系统的基础,一切生命都存在着能量的流动和转化。没有能量的流动,就没有生命和生态系统。,三、生态平衡在一个正常的生态系统中,它的结构和功能包括生物种类的组成和各种种群的比例以及不断进行着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都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生态学上把这种相对稳定状态称为生态平衡。,生态学是研究生物与其生存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生态系统的范围有大有小。地球上最大的生态系统是生
17、物圈,它包括地球上的全部生物及其无机环境。生态系统,是反映自然界里由生物群体和一定的空间环境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综合体系。生态系统由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无生命物质四部分组成。,生态平衡是整个生物圈保持正常的生命维持系统的重要条件,它为人类提供适宜的环境条件和稳定的物质资源。生态系统能够保持相对平衡是因为内部具有自动调节的能力。一般情况下,生态系统的结构越复杂,生物种类越多,食物链也越复杂多样,物质循环的渠道也越多,这样生态系统的调节能力就越强,反之,结构越简单,成分单调,调节能力越小。,不管生态系统的调节能力强与弱,都是有一定限度的。当干扰因素的影响超过调节能力的极限时,调节能力
18、就要降低甚至消失,从而引起生态失调,甚至整个系统的崩溃。破坏生态平衡的因素有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两种。,第三节 环境问题与环境保护,一、环境问题:(一)环境问题的概念及种类环境问题指因自然变化或人类活动而引起或可能引起的环境破坏和环境恶化,以及由此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环境问题可以依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环境问题因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分为:由自然本身某些因素变化造成的第一环境问题(原生环境问题),即人们称之为自然灾害问题;由于人类的生产活动或生活活动的原因造成的第二环境问题(次生环境问题),人们通常称之为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因环境问题造成的危害后果不同,可将环境问题分为环境污染和自然环境
19、破坏。前者指人类活动所引起的环境质量下降而有害于人类及其他生物的正常生存和发展的现象;后者指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环境,过量地向环境索取物质和能源,使自然环境的恢复和增殖能力受到破坏的现象。这两种环境问题是相互关联的。,(二)环境问题的产生和发展 环境问题是人类与环境对立的产物。人类对环境的利用过程与自然环境的演变规律之间存在着矛盾,而人类对自然规律的认识水平在一定时期存在着局限性,只要有人类社会存在,就必然会有环境问题。这种问题又由于人类作为社会化的动物,人类社会的发展又受到社会形态、阶级等政治因素的影响,使的环境问题与政治制度相联系,呈现出纷繁复杂的特征。1、按人类历史的进程划分(可参见
20、教材P12-14)人类社会早期的环境问题;以农业为主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时期的环境问题;产业革命以后到20世纪50年代的环境问题2、按环境问题发展的阶段:()局部环境问题阶段()全球性环境问题,当代环境问题的六大特点:(一)全球化(二)综合化:(三)社会化(四)高科技化:(五)累积化:(六)政治化:二、环境保护解决环境问题的方法 环境问题的演进虽然经历了几个世纪,但真正以环境问题为对象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只是在20世纪才出现。环境问题的解决根本上就是要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在这个问题上,人类基于不同的环境观存在不同的认识。,一种是悲观论调,认为人口增长和科技进步必然加剧生态恶化,要解
21、决环境问题只能放弃发展,实现人口和经济的“零增长”。另一种是盲目乐观,认为人类不讲环境保护的情况下已生存了几百万年,今后也仍会生存下去.再一种是积极乐观论,认为人类既是自然的产物,又是环境的塑造者,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给予了人类认识合和改造环境的能力,人类只要对这一能力善加运用,是可以取得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的,关键在于人类必须正确认识客观规律,认识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摆正人类在自然界中的地位,同自然协调发展。,到了上一世纪六十年代以后,随着环境科学在世界范围内的迅猛发展,环境问题的对策和方法逐步形成并趋于统一,提出将环境的考虑贯穿到社会生产的每一个阶段和步骤,采取适当得方针和政策措施,以经济
22、得、行政的、法律的、科技的和宣传教育的手段来管理环境,进行环境保护。,三、环境、资源、人口和发展之间的关系1、人类社会的发展由若干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因素构成,这些因素形成一个环环相扣、物物相关的因果关系的网络。就环境问题而言,它不是孤立发生的,要找到环境问题的根源和对策,必须考察这些复杂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其中联系和制约最为密切的环境、资源、人口与发展这四种因素。,2、(1)环境与资源。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和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必要条件。为了保证人类的生活和经济发展的正常需要,就必须对自然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利用和养护。但是,随着人口的激增、经济的迅速发展,大大刺激了对资源的需求量,加上不合理的开
23、发与利用,造成了资源的严重浪费与破坏;(2)环境与人口。环境总是和人口有着密切的互为因果的联系。在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一定地理环境和生产力水平的条件下,人口增殖应有一个适当比例。人口增长过快,会刺激需求和生产,从而破坏人类环境系统的总平衡;,(3)环境与发展。发展包括社会发展、经济发展两方面,而基础是经济发展,经济发展尤其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生活的物质基础。正确处理发展与环境的关系,必须衡量发展与环境互相制约的临界线,把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限制在一定限度内,在不降低环境质量的要求下使经济能够持续发展。我国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就是为了正确处理发展与环境的关系。很多自然资源具有两重性
24、,既是人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又是环境要素。环境问题和人口问题有密切的互为因果的联系。发展包括社会发展、经济发展两方面,而基础是经济发展。,3、在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之间存在着相互制约关系,从生态学的原理来看实际上是人类环境系统所进行的物质循环与能量流动的关系,又是三种再生产,即人类自身的再生产(人口增长)、自然的再生产(资源增殖)和经济再生产(经济发展)相互结合和制约的关系。世界各国应当全面研究并从总体上把握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制约关系,才能制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和提出解决环境问题的正确政策。,第四节 环境科学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一、环境科学1、环境科学是在20世纪50年代环境问题
25、严重化背景下诞生的。环境科学是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技术和方法来系统研究环境问题,有关学科在母学科基础上形成相互交叉、渗透的许多分支学科。环境科学是一门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相结合的综合性学科。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和环境科学相结合的一门边缘学科,具有明显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交叉渗透的特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这一新兴部门法为其主要研究对象。,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第一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定义和调整对象 关于环境法的定义,存在着比环境法名称更多的主张。理解和阐析其定义应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环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用立法形式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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