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慈溪市全面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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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慈溪市全面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起草说明一、起草背景为稳步推进全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促进乡村共富共美,结合我市农业产业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政策意见。二、制定依据根据慈溪市高质量推进“3995”乡村产业振兴行动方案(慈党办(2020)5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三、主要内容本政策意见共分为6个部分,一是抓好稳粮保供,夯实农业根基。实施粮油、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供政策和农业政策性保险;二是抓好项目攻坚,助推强链扩能。继续打造农业精品园区,实施全国农产品冷藏保鲜整县推进建设项目,鼓励农业技改投入;三是抓好融合发展,发挥规模效应。推动土地规模经营,培育农业经
2、营主体,壮大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力创树农业品牌。四是抓好双强行动,激发创新活力。包括发展现代种业、推进“科技强农”和“机械强农”等政策。五是抓好绿色生产,构建生态体系。深化“肥药两制”改革,渔业健康养殖和畜牧业绿色发展,实施清洁美丽田园行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六是其他要求。四、实施日期本政策为年度性农业产业扶持政策,实施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由慈溪市农业农村局、慈溪市财政局负责解释。慈溪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3月15日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关于2022年高质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乡村共富共美
3、的实施意见(慈党(2022)1号)和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2022年农业农村发展指导性任务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2)30号)文件,稳步推进全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特制定本政策意见。一、聚焦高质高效,确保供给有效化(一)坚决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切实筑牢粮食安全底线。具体政策按照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粮油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供的实施意见执行。(二)提升生猪等重要农产品保供能力。落实专项资金,支持生猪增产保供,具体按照上级政策执行。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企业按要求实施扩容的,经验收合格,按照投资额的30%
4、给予奖励,最高补助250万元。(三)发展现代种业。按上级要求,对通过省级及以上审定(认定、登记)的品种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列入国家、省级种质(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并经认定的种质资源保种场(圃),给予最高60万补助。开展畜禽良种推广,后备母牛补助500元/头,对使用宁波市生猪良补供精单位提供的精液的,补助10元/份。实施种子储备转商亏损及化肥储备补助,其中化肥储备由市供销社组织实施。二、实施“双强行动”,提升农业设施化(一)健全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体系。深入开展全国农产品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建设,对新实施的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按照投资额的50%予以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150万。(
5、二)推进“科技强农”。对实施宁波市农业产业技术团队项目,给予承担单位15万元/个补助。组织业务骨干参加现代农业高研班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继续实施农业科技项目,具体按照慈溪市农业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执行。(三)深化“机械强农:购置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中央农机新产品补贴机具、宁波市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的,按照上级规定执行,其中部分机具产品在上级补贴基础上,予以30%累计补贴。对购置补贴机具品目外的符合慈溪特色的农机具,按购置价的35%给予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35万元。实施宁波市农机化科技创新示范项目的,按照投资额的40%予以补助。设施农业补贴按宁波市标准化设施大棚及附属设备补贴实施细则执行,
6、其中,新建连片15亩以上和30亩以上的分别累加5元/平方和10元/平方。开展非标杨梅钢管大棚建设试点,新建连片面积在3亩(含)以上的,按3.5万元/亩给予补助,单户最高不超过30万元。平安建设单位和农机报废补贴与奖励按上级相关规定执行。三、加快规模集聚,提振农业园区化(一)优化乡村产业发展平台。鼓励农业经营主体打造集绿色化、数字化、集约化、融合化于一体的农业特色园区,对实施农业项目的,按投资额的4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创建成为宁波市种植业“六园”市级示范基地的,每家奖励15万元。推进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对2018年前已认定的委托流转到二轮承包期剩余年限内的农户或土地股份制入股农户
7、,仍按每年每亩150元予以补贴。(二)培优农业经营主体。对新命名的国家、省级、宁波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5万元。对新委托流转且新注册成立的30亩及以上规模家庭农场,最高奖励L5万元/家。对新命名的国家、省级、宁波市级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分别奖励8万元、5万元、1万元;对新命名的省级、宁波市级和慈溪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1万元。对组织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的,给予2000元/人补助,开展农村实用人才知识更新培训的,给予200-300元/天补助。对大学生从事现代农业创业就业的,按照宁波市级奖励资金,给予1:1配套,对市级重点种子(种苗)孵化基地引育农业
8、相关专业大学生创业就业的,再奖励1万元/人。(三)壮大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植保、统防统治等多功能、全程化、托管式的生产性服务,对创建成为宁波市级及以上示范性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奖励2万元。积极培育农机服务组织,实施功能培育项目,按标准最高奖励20万元,实施提质工程项目,达到示范标准的最高奖励9万元,被上级评为各类农机服务组织(中心)的或达到综合农机服务中心建设标准的,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被认定为农机服务中心、全程机械化应用基地(农机创新试验基地)的,给予每家15万元奖励。四、优化产业链条,促进产业融合化(一)延伸产业链条。实施宁波“4566”农业经营主体(含村集体经济组织)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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