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重庆市创新医疗器械审批程序》.docx
《《重庆市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重庆市创新医疗器械审批程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庆市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重庆市创新医疗器械审批程序》.docx(18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重庆市创新医疗器械审批程序重庆市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的通知(渝药监(2023)12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优化流程、提升我市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效率,促进我市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7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重庆市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重庆市创新医疗器械审批程序重庆市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现予以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此通知。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3月9日重庆市医疗器械优先
2、审批程序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7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8号),提升我市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效率,助推重庆医疗器械产业快速发展,特制定本程序。第二条本程序适用于我市符合优先审批情形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第三条市药监局医疗器械检验、审评、审批、监管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和本程序规定,按照安全有效、从简加快、一次告知、限时办理的原则,对纳入优先审批程序的产品优先开展检验检测、核查检查、审评、审批,并安排专人及时沟通、提供指导。第四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在办理上市前
3、许可时,其申请人可向市药监局申请产品优先审批程序:(一)诊断或治疗罕见病、恶性肿瘤,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医疗器械;或者诊断或治疗老年人特有和多发疾病,且目前尚无有效诊断或治疗手段的医疗器械;或者专用于儿童,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医疗器械;或者临床急需且在我市尚无同品种产品获准注册的医疗器械。(-)列入省部级以上科技重大专项或重点研发计划的医疗器械。(三)国家药监局或市药监局规定的其他可以适用优先审批程序的医疗器械。第五条对于符合本程序第四条规定情形,申请人申请优先审批程序时,应在申报产品注册前向市药监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处提交医疗器械产品优先审批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支持拟申请产品符合本程序第
4、四条规定的资料。市药监局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对拟纳入优先审批程序的,在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众信息网将申请人、产品名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医疗器械产品优先审批通知单(见附件2)。第六条对纳入优先审批程序的产品,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应当优先进行检验,并及时出具检验报告。市药品技术审评查验中心在产品注册受理前,可依企业申请,对企业拟提交注册的资料开展预审查,预审查内容应形成记录,作为产品后续审评审批的参考。第七条对纳入优先审批程序的,申请人凭优先审批通知提交产品检验、注册、生产许可申请。(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受理优先注册申请资料应即到即办,将
5、该注册申请项目标记为“优先”,并于受理当日由专人负责进行注册申报资料流转。(二)对纳入优先审批程序的,市药品技术审评查验中心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评。需要申请人补正资料的,自收到补正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评(注册体系核查、专家审评时间不计算在内)。对需要开展质量管理体系核查、临床试验核查的,给予优先安排,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核查工作。涉及生产许可的,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可以与产品注册体系核查相结合。(三)产品注册技术审评结束后,市药监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处5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注册的行政审批。(四)纳入优先审批程序的产品取得产品注册证后,市药监局行政审批处对其相应的生产许可申请
6、事项予以优先受理、优先审批,审批时限较现有法规时限缩减一半。符合我市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与生产许可并联审批情形的,可根据申请人意愿,按市药监局医疗器械注册与生产许可并联审批工作机制(渝药监(2022)6号),实行并联审批。第八条在优先审批的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各相关部门应及时沟通、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须向分管局领导或局长办公会议报告。第九条本程序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医疗器械产品优先审批申请表2.医疗器械产品优先审批通知单附件1医疗器械产品优先审批申请表申请人名称生产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的产品名称产品分类判定第二类第三类产品结构组成及适用范围申请理由口列入省部级以上科技重大专项或
7、重点研发计划的医疗器械。口诊断或治疗罕见病、恶性肿瘤,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医疗器械。口诊断或治疗老年人特有和多发疾病,且目前尚无有效诊断或治疗手段的医疗器械。口专用于儿童,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医疗器械。口临床急需且在我市尚无同品种产品获准注册的医疗器械。其他。申请证据资料(可附页)申请单位意见申请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日期:附件2医疗器械产品优先审批通知单我局已收到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医疗器械产品优先审批申请表,经审查符合重庆市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的相关要求,同意将你单位的XXXXXX产品纳入我市医疗器械优先审批范围。特此通知。联系人:检验部门审评部门审批部门监管部门重庆市药品监督
8、管理局(盖章)年月日重庆市创新医疗器械审批程序第一条为了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鼓励我市医疗器械研究创新,促进医疗器械新技术推广应用,推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H列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程序。第二条本程序适用于我市符合创新产品审批情形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下同)产品。第三条市药监局医疗器械检验、审评、审批、监管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和本程序规定,按照早期介入、专班指导、科学审批的原则,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在标准不降、程序不减的前提下,对创新医疗器械审批予以优先办理。第四
9、条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请人可向市药监局申请创新医疗器械审查认定:(一)产品已明确界定为第二类医疗器械。(二)申请人通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在中国依法拥有产品核心技术发明专利权,且申请创新产品注册时间距专利授权公告日不超过5年;或者依法通过受让取得在中国发明专利权或其使用权,且申请创新产品注册时间距专利授权公告日不超过5年;或者核心技术发明专利的申请已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开,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出具检索报告,报告载明产品核心技术方案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三)申请人已完成产品的前期研究并具有基本定型产品,研究数据完整和可溯源。(四)产品具有显著的临床应用价值。第五条拟申请创新医疗器
10、械审批程序的,申请人应当在产品基本定型后,向市药监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处提交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审批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支持拟申请产品符合本程序第四条要求的资料。资料应当包括:(-)申请人企业资质证明文件。(二)产品知识产权情况及证明文件。(三)界定产品管理属性的相关证明材料。(四)产品技术文件,至少应当包括:产品的适用范围或者预期用途;产品工作原理或者作用机理;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及确定依据,主要原材料、关键元器件的指标要求,主要生产工艺过程及流程图,主要技术指标的检验方法。(五)产品创新的证明性文件,至少应当包括:核心刊物公开发表的能够充分说明产品临床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专著及文件综述;国内
11、外已上市同类产品应用情况的分析及对比(如有);产品的创新内容及在临床应用的显著价值。(六)产品风险分析资料。(七)产品说明书(样稿)。(八)其他证明资料。(九)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市药监局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审查认定,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专家论证时间不计算在时限内。对拟纳入创新医疗器械的,在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众信息网将申请人、产品名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出具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审批通知单(见附件2)。第六条对于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对相关意见研究后作出最终审查认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申请资料,不予通过审查:(一)申请资料虚假的;(二
12、)申请资料内容混乱、矛盾的;(三)申请资料的内容与申报项目明显不符的;(四)申请资料中产品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不完整、专利权不清晰的;(五)无法提供产品主要工作原理或者作用机理国内领先的相关证明资料的。第七条对于经审查认定为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的,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应当优先进行检验,并及时出具检验报告。市药品技术审评查验中心在产品注册受理前,可依企业申请,对企业拟提交注册的资料开展预审查,预审查内容应形成记录,作为产品后续审评审批的参考。第八条对纳入创新医疗器械审批程序的,申请人凭创新产品审批通知提交产品检验、注册、生产许可申请。(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受理注册申请资料应即到即办,将该注册申请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重庆市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 重庆市创新医疗器械审批程序 重庆市 医疗器械 优先 审批 程序 创新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2849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