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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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兰溪市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兰溪市新市民管理服务工作,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高质量打造共同富裕县域样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有关要求和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金华市推动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改革试点方案兰溪市推动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2、。第二条在兰溪市范围内居住、工作,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人员(以下统称新市民),纳入兰溪市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范围。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积分管理,是指通过设置积分管理体系,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其个人情况、社会贡献度等方面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符合一定要求的,可以享受我市提供的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源的公共服务待遇。第四条积分管理遵循以人为本、统分结合、循序渐进的原则。第二章积分指标体系第五条积分管理指标体系由省级共性指标和兰溪市个性指标组成,总分300分。其中,省级共性指标最高分值100分,兰溪市个性指标最高分值200分。新市民总积分由省级共性指标积分和兰溪市个性指标积分构成。第六条包括
3、年龄状况、文化程度、职业技能、缴纳社保、居住时间等指标项。共性指标得分跨区互认、全省通用。(具体指标赋分标准见附件1)第七条包括正面评价分和负面评价分。正面评价分包括但不限于就业情况、参保情况、居住情况、投资纳税、科技创新、表彰奖励、特殊身份、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等指标,负面评价分包括一票否决、违反诚信守法、文明安全等指标。(具体指标赋分标准见附件2)第八条新市民的总积分等于省级共性指标积分加上本市个性指标积分减去累计扣减积分。第三章积分服务第九条新市民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的“浙里新市民”专区办理积分查询、积分复核、积分应用等线上服务,也可持居住证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或政务服务中心
4、公安窗口办理。第十条新市民在取得居住证时将自动获得积分。新市民可随时查询积分分值和得分明细,对积分有异议或需要调整积分的可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申请材料由新市民提供,并由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审核。第十一条新市民可凭积分在居住地申请享受相应公共服务和便利。各地根据现有公共服务资源、新市民积分情况,率先推出更多更优质的公共服务和应用场景,为新市民提供子女义务教育、职业教育、住房保障、就业扶持、技能培训、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文化旅游等公共服务和便利。每年提供的各类公共服务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向社会公布。在新市民获得公共服务前,应将积分情况向社会公布。第四章职责分工第十二条市委社建委(市发改局
5、)、市公安局在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框架下,统筹推进全市新市民积分管理工作,负责量化积分组织实施和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运维,新市民积分管理、多跨应用场景建设等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积分材料审核等有关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如下:市公安局负责在全市范围内推进电子居住证核发工作,提供应用场景建设所需的居住证等数据资源,做好新市民电子居住证申领发放、互认转换等管理服务工作,核查新市民年限、居住证年限、少数民族、违法犯罪记录。市教育局负责做好义务教育领域的积分应用工作,建立健全义务教育资源按积分梯度供给制度。负责新市民持居住证入读公办学校、积分优质入学等相关服务。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做好职业技能培
6、训、就业扶持等领域的积分应用工作。市建设局负责做好积分房补、积分租房等领域的积分应用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做好积分购物等领域的积分应用工作。人行负责做好积分金融应用等领域的积分应用工作。市财政局为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等工作提供必要财政支持和经费保障。市大数据发展中心负责提供应用场景建设所需的数据资源及相关配套资源设施,做好数据资源提供、部门数据打通等工作。市政协、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人民法院、市人武部、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文广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兰溪分中心、市税务局、居住地乡镇街道等其
7、他单位按各自职责做好所属领域的积分应用和资料审查工作。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三条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一经发现,不予纳入积分管理,并由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纳入积分管理的,其所获积分归零,取消已取得的相应待遇。第十四条负责积分管理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觉接受监督。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根据兰溪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人口服务管理的需要,市发改局、市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本细则提出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附件1省级共性指标赋分标
8、准表指标项最高分具体内容分值备注年龄20年龄在55-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1分20文化程度10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10本项不累加大专(高职)学历8高中(中职)学历及以下5职业技能10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二级及以上,或获得中级及以上职称10本项不累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三级,获得初级职称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高级专项)8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四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四级5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五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五级,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普通专项)3缴纳社保30在本省范围内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每个月得0.5分,最高限30分。30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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