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促进国际航空客运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办事指南(征求意见稿).docx
《厦门市促进国际航空客运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办事指南(征求意见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厦门市促进国际航空客运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办事指南(征求意见稿).docx(11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厦门市促进国际航空客运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办事指南(征求意见稿)为规范我市国际航空客运补贴资金(不含旅游业务)的管理和发放工作,本着便捷企业办事原则,制定本指南。一、航线注册L运营企业在厦门市航空客运信息系统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注册成为平台用户。2 .平台注册企业方可申领航线补贴。3 .运营企业应提交的注册材料:(1)承诺书,详见附件1;(2)企业及航线基本情况说明表,详见附件2;(3)航线经营许可;(4)国际航权批复表或航班计划批复表;(5)运营企业若为非航空公司的,必须提供承运航空公司出具的具有中国法律效力的放弃相关权益声明函。二、航线补贴申领及核查(一)申领条件1 .国际客运定期航线在
2、运营年度内达到补贴申领条件时,运营企业可按补贴金额的70%申请,剩余航线补贴及重点国际客运定期航线补贴待运营年度结束后,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后拨付。对于运营年度内连续停航超过10周或者累计停航超过14周的定期航线,该运营年度剩余航线补贴不再发放。2 .国际客运非定期航线、第五航权客运定期航线,达到补贴申领条件的,待运营年度结束后运营企业可一次性申领航线补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后拨付。(二)申领材料L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航线运行情况概述、航线补贴申请金额、运营企业资金账户、运营企业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的声明。3 .运营月(年度)航线运行数据(含执飞航班日期、航线及目
3、的港、航班起降时间等),详见附件3。4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航线运行数据确认函。(三)材料核查运营年度结束时,市交通运输局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运营企业航线运营情况。三、中转补贴申领及核查(一)申领条件1 .旅客经厦门中转的前后两段航程必须均乘坐申请补贴航空公司航班方可纳入统计范围。2 .国际中转旅客人次达到补贴申领条件的,一个自然年度结束后,航空公司可一次性申领中转补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后拨付。(二)申领材料1 .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航线运行情况概述、航空公司承运的中转旅客人次,补贴申请金额、航空公司资金账户、航空公司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
4、的声明。2 ,拥有客票信息基础数据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中转旅客人次证明。(三)材料核查自然年度结束时,市交通运输局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国际中转旅客情况。四、咨询与监督(一)咨询受理L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5706907地址:高崎国际机场T4候机楼西侧办公区3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民航处,电话:2852917地址:思明区鹭江道265号交通大厦2314室(二)纪检监察受理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电话2852910地址:思明区鹭江道265号交通大厦2406室(S)对采取虚报航班及中转旅客数据等方式,骗取或套取航线补贴、中转旅客补贴的行为,市交通运输局将配合财政部门及审计、监察
5、机关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规定对有关单位、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将其失信信息推送至本市信用平台。五、其他事项(一)本办事指南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二)新开航线补贴起算时间为市交通运输局收到企业提交的国家航权批复表或航班计划批复表之日。(三)本办事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四)运营企业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执飞的国际航线,可按照本办事指南申请兑现各项补贴。附件:L承诺书2 .企业及航线基本情况说明表3 .运营月(年度)航线运行数据4 .补贴拨款流程图5 .名词解释及说明承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厦门市 促进 国际航空 客运 质量 发展 若干 措施 办事 指南 征求意见
![提示](https://www.desk33.com/images/bang_tan.gif)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2981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