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条例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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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台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台州湾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台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弘扬敬老助老社会风尚,更好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经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建设“浙里康养”要求,强化党建统领,坚持政府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保障基本、适度普惠的原则,完善服务设施,增加服务供给,加大保障力度,加强监督管理,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融合、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让老
2、年人享受到更便捷、更优质的居家养老服务,努力打造“颐养台州”金名片。二、工作目标居家养老服务责任更加明确。家庭养老法定责任更加巩固,政府主导责任全面履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市场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更加完备。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依法落实,实现村(社区)和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逐步形成城市社区15分钟左右、农村30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更加充分。逐步实现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服务制度规范化、赋能支撑数字化的养老服务供给。居家养老服务市场更加活跃。政府和社会力量投入更加充分,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新业态不断呈现,老年人消费潜能有
3、效激发。一一居家养老服务监管更加有力。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有效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水平明显提升,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三、主要任务(一)强化居家养老服务责任1 .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老年人子女和其他依法负有赡养、扶养义务的人应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鼓励家庭成员参加照护专业培训,每年开展家庭照护者培训5000人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老龄办)、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以下各项工作均需县(市、区)落实】2 .全面履行政府主导责任。各级政府要健全养老服务工作领导机制,建立与人
4、口老龄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保障增长机制,要将55%以上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发展养老服务,其中用于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不得低于50%o【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3 .充分发挥基层社区和市场主体优势。村(居)民委员会应掌握老年人基本信息和服务需求,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建立社区居家探访制度,实行网格连心常态联系走访,定期探访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探索多元投入模式,改革以价格为主的筛选标准,综合考虑从业信誉、服务水平、可持续性等质量指标。到2023年底,全市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引入品牌化专业养老组织提升运营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村(
5、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实行社会化运营。【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村农业局、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二)健全居家养老服务设施4,落实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全市所有新建住宅小区配置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应当不低于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载明的住宅总建筑面积的3%。,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最低不少于2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最低不少于300平方米。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经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约定,将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以及有关建设资料移交给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协助办理不动产登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应当及时接收,原则上在一年内启动装修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民政局、市综合执法局】已建成住宅小区和老旧住宅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每处不少于2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配置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老年人集中的社区适当提高配置标准。用房未达到最低标准的,各县(市、区)政府应通过购置、置换、租赁、新(改、扩)建等方式在条例施行后三年内配置到位。在满足500米服务半径前提下,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可以社区为单位集中配置。【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5.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网络。各县(市、区)政府在条例施行后三年内将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7、全部配建到位。新建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优先用于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可利用闲置的集体用房、生产经营用房等场所建设照料中心,相邻的若干村可共同配置或联建,确保每个村(社区)都有1家以上照料中心。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求适当增加布点,原则上每家设置全托床位数不少于10张,按照医康养护融合的方向探索升级服务,打造区域养老综合体。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建设村老年公寓,发展农村互助型养老服务。推进农村老年公寓转型升级,提升专业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村农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6,落实无障碍设施和适老化建设。各地要制定已建
8、成住宅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环境改造计划,推进有条件的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设置电梯或者无障碍坡道。引导和支持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无障碍改造,新增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老年人愿改尽改。推动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发展,“十四五”期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康复辅具租赁服务平台,市级建设1个康复辅具展销洗消示范点。引导各级慈善组织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善居工程,为低保、低边、重点优抚对象等老年人家庭改善住房条件。为有需求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以及患有重度慢性病老年人家庭免费安装应急呼叫设施设备。【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综合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7 .推进
9、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扩大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试点范围,鼓励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开放场所、承接运营、上门服务等方式,建设“虚拟养老院”,为周边中、重度失能失智城乡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居家护理等专业化养老服务,实现居家社区机构有效融合。验收合格的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按照每张床位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已完成适老化改造或无障碍改造的,按照2000元标准补助),符合条件的失能、半失能建床老年人,按规定给予护理补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三)提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8 .深化居家养老基本保障制度。为城乡低保、低边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失能、失智和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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