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仪器设备及物品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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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验室仪器设备及物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实验仪器设备及物品的管理,提高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减少浪费,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管理办法和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高等学校物资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学校所有实验仪器设备及物品实行归口管理,各院(系、中心)要理顺管理关系,所有权属于学校的实验仪器设备及物品,不论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购买,都要按学校制度统一管理。第三条实验仪器设备的管理,应充分挖掘现有仪器设备的潜力,重视设备的维护维修,功能开发,改造升级,延长工作寿命。要建立健全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度,做到合理使用,资源共享。第四条建立严格
2、的物品管理制度。各院(系、中心)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本部门的物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减少浪费,杜绝公物私化。第五条建立健全实验仪器设备资料档案,实行计算机管理。实验仪器设备及物品,根据其价值、使用期限,分为一般仪器设备、大型贵重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化学危险品,采用分级、分类管理的办法。第六条重视实验仪器设备和物品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加强实验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的培训和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实验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确保对实验室物资进行科学管理。第二章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第七条我校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界定:1、单价在人民币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为大型仪器设备;2、单价在人民币10
3、万元以上或全套设备总价值超过10万元的成套仪器设备为贵重仪器设备;3、单价在人民币20万元以上或全套设备总价值超过20万元的成套仪器设备为特大型仪器设备;4、从国外引进、教育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明确定为贵重、稀缺的贵重仪器设备;5、属于上述范畴,但由于使用多年,已陈旧过时、技术落后、性能指标降低的仪器设备,经申请批准后,可降档管理(不再按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第八条大型贵重仪器设备须配备有经验、责任心强的实验技术人员或教师担任管理、使用人员。对管理、使用人员有以下要求:1 .在掌握仪器设备结构、工作原理的情况下,能够熟练使用仪器设备的已有功能(包括分析测试、教学实验、技术培训等),开发新功能,努
4、力使仪器设备发挥最大效益。2 .制定并执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日常使用记录和维护、维修记录,并按学校的要求及时填报仪器设备的运行记录。3 .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校验和标定。建立、保管仪器设备的档案及技术资料(设备购置论证报告、合同书、说明书、操作手册、电路图等)。第九条未经培训、考核的人员不得操作设备。因违反本规定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性能下降,将受到严肃处理第十条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实行专管共用,鼓励多种形式的开放使用,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最大效益。管好用好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是仪器所在单位及人员应尽的职责,要充分发挥大型贵重仪器的使用效益,避免闲置浪费。第十一条大型贵重仪器设备
5、发生故障时,要及时组织修复。对较大事故,负责人(或当事人)要及时写出详细的事故报告,由院(系、中心)组织有关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处通报情况。第十二条大型贵重仪器设备一律不准自行拆卸或解体使用。确有必要时,须经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批。否则,将作为责任事故,予以追究。第十三条免税进口的仪器设备,在海关监管期内,不得挪作他用或转移到非教学、科研单位。仪器设备报废时,需向海关申请办理撤除监管手续。第三章一般仪器设备管理第十四条一般仪器设备的范围界定:1 .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单价在500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总价在800元以上的专用仪
6、器设备配套件。以上类型的仪器设备均要建立固定资产帐卡。2 .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价在200500元(不含500元)的仪器设备或物品,要建低值设备帐卡。对公私两用的低值设备按学校相应文件规定进行管理。第十五条各院(系、中心)要指定专人管理本部门的仪器设备帐卡,对部门所有仪器设备建立技术档案资料,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对不遵守规定,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者,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处理。第十六条一般仪器设备的借用和借出要有严格登记手续。L校内各单位借用一般仪器设备,须经实验室主任签字同意,院(系、中心)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院长(主任)批准后,管理人员办理借出手续,属于
7、固定资产的物资设备,必须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所借仪器设备应当爱护使用,借用期限不超过一个月,超过规定期限每天交纳超期罚款(总价值X0.现),若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或赔偿。3 .外单位借用一般仪器设备,必须在不影响本单位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经学校批准后方能实施,并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设备借用期限不超过一个月,超过规定期限每天交纳超期罚款(总价值X0.现),若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或赔偿。第十七条各院(系、中心)要加强实验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定期校验和检修,做到坚持制度,责任到人。实验室人员要做到熟练使用和维护仪器设备,使仪器设备保持完好可用状态。第四章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第十八条实验材料、低值
8、易耗品的范围:实验材料:凡一次使用后即消耗或不能复原的物资,如:各种原材料、燃料、气体、试剂,以及装配、改修使用的元件、零配件等;低值易耗品: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如:工具、量具、玻璃器皿、一般用具以及日常使用的元件、零配件等。第十九条加强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规范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制度,提高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利用率。各院(系、中心)要建立健全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计划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实验教学中的使用。各实验室必须建立严格的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责任制,对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保管、领用、回收等都要有专人负责,做到验收严肃认真,进出
9、手续清楚,帐目记载及时,定期核对检查,保持帐物相符。第二十条各院(系、中心)应加强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对库存物品的保管做到规范化管理,定位存放,存放有序,帐物对号,便于收发和检查。要严防物品的损坏、变质、丢失,若有丢失、损坏,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第二十一条对于贵重、稀缺物品和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应实行集中保管,精确计量,并定期进行检查。第二十二条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库房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库房内严禁吸烟,不准存放个人物品。人离库房必须关掉电源,关好门窗,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第二十三条各院(系、中心)应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勤俭节约、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树立良好的道德品质,反对铺张浪费,自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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