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5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附件1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了吸引和集聚高端人才,促进南沙区事业单位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丰富人才配置形式,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粤人发(2008)27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南沙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南沙区已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第三条特设岗位是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批准在事业单位设置的非常设岗位,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引进各
2、类“高精尖缺”人才以及聘用在本行业、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受本单位常设岗位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专岗专用。本办法所称引进是指通过公开招聘、调动等方式进入南沙区事业单位。第四条特设岗位一般在教育、医疗卫生、科研、规划、建设等领域以提供专业技术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中设置,主要设置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主系列,原则上设置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事业单位相应常设岗位有空缺的,不得申请特设岗位。第五条设置的专业技术特设岗位数量,各事业单位原则上不超过经核准的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5%,且最多不超过20个。符合特设岗位设置条件但按比例达不到设置1个特设岗位的事业单位,可设1个特设岗位。第六条特设岗位的
3、任职条件不应低于本单位或本行业相应常设岗位的任职条件。实行职业资格准入的岗位,其任职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特设岗位设置的级别一般应根据岗位需要和拟聘用人选的职务或职称确定,其中对拟聘或已聘为南沙区事业单位特设岗位人员的港澳人才,未获得职称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依据,灵活运用笔试、面试、民主测评、专家评议等考试、考核方法,确定其专业技术岗等级,并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第七条事业单位无相应空缺岗位,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一)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相关规定的;(二)承担国家或省部重大研究项目或课题,本单位工作人员
4、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急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三)引进获“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四)符合国家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特设岗位设置具体规定的;(五)在技术攻关、科研创新、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本行业、领域产生较大影响的专业技术人才;(六)为事业单位长远发展需要,确需引进单位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的;(七)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设置的。第八条特设岗位按照下列程序设置:申请设置特设岗位聘用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时,经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后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广州市南沙区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广州市 南沙 事业单位 特设 岗位 设置 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3147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