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2021-2025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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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实施背景(一)发展基础抚州位于江西省东部,地处长三角、珠三角和闽东南三角区战略腹地,素有“才子之乡、文化之邦”的美誉,并且是中国民间四大传统地方医学“吁江医学”的发源地。现辖9县2区,面积1.88万平方公里,总人口361.5万,是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并先后获得中国文化竞争力十佳城市、中国国家旅游最佳全域旅游目的地、中国投资环境质量十佳城市、世界一流品牌城市共建城市、最美中国文化旅游城市、中国诗歌之城等荣誉称号,被国家列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全国医养结合、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市、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1 .政策保障稳健有力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江西省委省政
2、府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文件推动养老托育发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一老一小”工作,始终把推进养老托育服务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工程,纳入抚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予以重点规划和部署。先后印发抚州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抚州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细则推进乡镇敬老院达标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办法抚州市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试行)抚州市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推进智慧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抚州市推进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抚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3、服务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和制度文件,内容涵盖支持养老托育服务业发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发展农村养老、资金管理等各个方面,进行了有针对性的顶层设计和机制创新,为我市养老事业与产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保障,为托育事业和产业释放潜力创造了有利条件。2 ,服务资源更加丰富“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供给资源显著增加,养老服务快速发展,设施布局逐渐完善。截至2020年末,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机构201个,床位16984张,其中护理型床位8811张,占比52%。改造和新建市县两级农村特困失能人员供养机构12个,集中供养特困失能老年人362人,失能特困人员在院集中供养率达
4、52.6%。新建、改(扩)敬老院92个,占比60.1%o建成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15个,占比83.33%,农村幸福之家1216个,占比67.78%。托育服务试点初见成效,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建立。按照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原则,成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市县乡三级联动综合监管机制,加强区域协作和部门配合,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截至2020年末,全市各类托育机构200家,提供托位6800余个,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托位数1.89个。其中32所托育机构通过备案审核。全市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82个,为育龄群众提供温馨便
5、捷服务。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发挥专业优势,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方式,为家庭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3 .产业发展方兴未艾积极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助力养老服务发展,实现个人、家庭、社区、机构与健康养老资源的有效对接和优化配置,推动健康养老服务智慧化升级,被评为全国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健康养老被列为四大新兴战略产业,先后引进一批国内知名养老服务企业,吸引社会资本投资20.9亿元。依托丰富的绿色、红色、古色资源禀赋,打造了一批养老与当地特色资源融合的“汤养”“文养”“禅养”“旅养”“药养”等康养基地,初步形成了“一县一风格、县县有
6、特色”的康养模式。已引进知名幼教大型教育集团,培育本市现代母婴护理领域的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等,托育行业在我市已具备发展基础和潜力。(二)发展趋势L养老需求迫切截至2020年底,我市60岁及以上人口为59.3万人,占总人口的16.4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2.6万人,占总人口的11.79%。预计到2025年,我市65岁及以上人口将突破54万人,占总人口比重超13%,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十四五”时期,一方面老年人口持续增长,另一方面老年人家庭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家庭养老功能弱化趋势更加明显,多元化、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将不断增加。预计需新增养老床位9600张、新增护理型床位700
7、0余张。4 .托育需求旺盛我市人口出生率虽处于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并在二胎政策放开后略有小幅上升,但自2018年开始,新生儿出生率连续回落,全面实施二孩政策对生育率的影响难以持续。有研究显示,托育服务的可及性已成为影响人们是否生育二孩的重要因素,托育服务位于育龄人群政策需求的第一层次。截至2020年底,抚州市0-3岁婴幼儿LL.59万,占总人口的3.21%o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后,全市人口出生率下降幅度有所减缓,预计到2025年全市0-3岁婴幼儿仍有10万左右,托育服务需要仍然旺盛。当前我市托育服务仍处于起步阶段,既面临需求不断扩大、投资快速增长的发展机遇,也面临设施缺口大、运营成本
8、高、人才供给不足等挑战。按照每千常住人口4.5个托位目标测算,需新增托位9800余个。5 养老托育服务亟待升级面对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托育服务需求,我市养老托育工作还存在如下诸多短板与不足:与老龄社会相适应的社会协同治理机制不够完善,农村养老薄弱,短板明显,医养结合发展不够充分;养老托育普惠性和互助性服务需要强化,支持政策及部门的职责任务有待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社区居家照护服务网络还不完善,尚不能有效满足老年人在家养老、在家门口养老的需求;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尚不完备,家庭婴幼儿照护支持与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仍显不足;服务专业化、精细化发展不足,标准化、信息化程度还需加强;服务业态仍不丰富,缺少
9、创新性引领和标杆典范;数字化改革助推的养老托育服务和管理尚不完备,监管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二、发展目标(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国家、省有关部署,切实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养老托育民生保障建设,推动兜底性养老托育服务保障举措更加健全、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更加多元。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成均衡合理、规模适度、优质高效的养老托育服务新格局。(二)具体指标建设提速。全市养老床位达到26600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70%以上,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16600个,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普惠性托位占比达到60%以上
10、,市级层面建设一所综合性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县(区)建成不少于1个公办或规范化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服务升级。乡镇“两院”融合率达到85%,农村建成一批设施完备的自助互助型养老托育服务设施,智慧养老托育服务平台开始运营。培育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养老托育照护服务机构,养老托育照护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覆面提升。初步建成城市养老托育15分钟服务圈。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5%,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IoC)%全覆盖,城镇居家和社区养老点IOe)%全覆盖。体系健全。养老托育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服务和产品更加优质,要素支撑更加完善,具有抚州特色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
11、、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智慧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建成。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健全,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抚州市“一老一小”人口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指标序号指标目标值指标属性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驰)95.5约束性2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9070约束性3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4.5预期性4县(区)规范化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100预期性5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95约束性6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约束性7新建和正在建设的居住(小)区每千人口托位数(个)10预期性8
12、老城区和已建成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居住(小)区每千人口托位数(个)8预期性9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80约束性1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272约束性11普惠托育托位占比(%)60预期性12线上托育服务家庭覆盖率()25预期性13医养结合机构数量30预期性14托育机构从业人员接受专业培训的比例(%)80预期性15老年大学覆盖面每县(区)至少1所约束性16每千名老年人配备社会工作者人数2预期性17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驰)100预期性18设立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占比()60预期性19各级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占比(物)55预期性三、重点任务(
13、一)推动兜底线、促普惠、市场化协同发展L完善兜底保障制度健全城乡特困老年人供养服务制度,推动实现县级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中心全覆盖,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有意愿的特困失能人员全部实现在县级集中照护。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公益性示范作用,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基础上,优先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作出特殊贡献的老年人等提供照料托养服务,仍有剩余床位的向普通社会老年人开放。改革公办养老机构入住方式,建立健全老年人入住评估制度,明确老年人入住条件和排序原则。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坚持“宜公则公、宜民则民”原则,完善公办养老机构委托运营机制,引导公建民营、民办公
14、助等养老机构优先接收特殊困难老年人,同时解决无监护人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难的问题。聚焦高龄及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重点扶持发展满足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服务高龄及失能失智老年人的专业照护机构,不断提高养老机构对高龄及失能失智老年人的服务能力。支持建立失智老年人照护机构,加大认知障碍照护供给,推动认知障碍照护从分散转向集中,到2025年,重点打造5家失智照护机构(含失智照护单元)和护理型示范机构,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需求。加强托育服务保障,明确公共托育服务地位,将构建公共托育服务体系上升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高度加以重视,逐步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托育服务体系。开
15、展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建设一批由政府牵头、公办单位承办的综合性托育服务指导中心。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等公有场地和设施,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将烈士子女、困境婴幼儿的托育保障优先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畴。将分散在各县(区)儿童福利中心养育的孤弃儿童统一移交到市社会福利中心集中托养,提升孤弃儿童的养、智、教、康水平。充分发挥全市妇幼保健机构的作用,开设覆盖城乡的育儿指导课程,加强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增强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2 .扩大普惠性服务供给制定普惠养老机构、普惠托育机构评估标准,开展普惠机构的认定工作,引进养老托育领域专业能力
16、强的运营机构早期介入、全程参与养老托育项目工程建设,开展规模化、连锁化运营。探索建立城市养老托育服务联合体,“以上带下”提升基层服务能力。逐年增评与认定新的普惠机构,扩大普惠性服务供给。通过提供场地、减免租金、人才培养、政策补贴等方式,丰富政府支持普惠养老托育服务发展的“政策包”。实施普惠养老托育专项行动,引导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设一批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和托育服务机构。使用政策性资金建设、公建民营或民办公助、非营利性养老托育服务机构,要确保公益属性,积极提供普惠服务。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带动作用和地方政府引导作用,鼓励和指导养老托育机构积极参与国家普惠养老托育服务专项行动试点项目
17、,争取国家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3 做强服务市场主体深化国有资产改革,引导国有经济(企业)转型发展,有效盘活国有资产存量,以兼并、收购、租赁、承包等多种方式参与养老托育服务。强化政策保障,推进要素市场制度建设,优化养老托育服务领域营商环境,放宽养老托育服务市场准入,进一步加大对民办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的政策倾斜。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养老托育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向产权明晰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提供资金支持,发挥好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池作用,灵活提供循环贷款。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相关责任险及养老托育机构运营相关保险。大力引进和培育一批专业养老
18、托育服务企业(组织),树立品牌意识、挖掘品牌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营、公办民营、民办公助、股权合作等方式鼓励更多社会主体与个人创办养老托育服务机构。规范引导社会力量根据市场需要适度有序发展特色养老托育服务机构,逐步形成配置合理、服务专业的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格局,满足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托育需求。鼓励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管理规范、服务标准的骨干企业,不断引进龙头企业和优质项目,鼓励国内外多方共建养老托育产业合作园,加快形成带动性强、产业链长、经济社会效益俱佳的养老托育服务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专栏(一
19、)1 .兜底性养老服务工程推动实现县级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中心全覆盖,推动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支持一批县级失能照护机构建设,到2025年,每个县(区)建有至少1所县级失能集中照护机构。2 .乡镇敬老院建设改造工程采取整体打包、单体项目等方式推进乡镇敬老院建设或改造项目,围绕设施设备、护理能力、适老化环境等进行全面改造升级,到2025年,乡镇敬老院设施设备普遍提档升级,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70%以上。3 .县域综合托育中心建设工程通过新建、改扩建,支持建设一批综合性托育机构,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以及业务培训、家庭育儿指导等综合服务。“十四五”时期,每一个县(区)建成至少一所综合
20、机构,发挥县域性资源中心和指导中心作用,带动县域托育服务发展。4 .养老机构品牌化运营工程建立健全公办养老机构市场化运营制度,按照管办分离、综合监管的方式,重点委托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的社会组织或企业运营。引进国内康养服务综合运营商,运营集社会老年人、特困失能老年集中照护、康复医院式护养、残疾老年人康复于一体康养中心,为长者提供“医、康、养、护”一站式养老服务。(二)完善家庭、社区、机构多层次服务体系4 ,推进城乡服务设施建设推进以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为重点,以城市日间照料中心为补充的社区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分布均衡、功能完善、惠及全民的“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
21、)“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加强对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点的建设管理运营的指导,支持乡镇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增加养老服务指导功能,将专业养老服务延伸至村级邻里互助点和居家老年人。鼓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养老服务,加快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新建、改扩建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托育服务设施,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托育服务,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托育服务网络。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早期教育指导中心、妇女儿童之家、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学前教育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等公有场地和设施,通过新(改、扩、联)建发展婴幼儿托育服务。通过低偿、无
22、偿租赁方式减轻托育机构发展中的资金压力。试点将部分妇女儿童之家活动区域用于婴幼儿家庭托育指导基地,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项目外包等形式交付托育机构运营,盘活资源。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的幼儿。重视儿童放学后无人照料问题,督促社区加快儿童休闲、助餐、托管相关服务点的建立,加强相关服务人员队伍建设,重视儿童膳食营养,定期开展儿童健康体检,满足儿童日常生活需求。到2025年,所有县(区)均建成不少于1家公办或规范化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教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5 .提升家庭老幼照护水平巩固家庭养老托育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升家庭老幼照
23、护能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慈善组织公益培训、网络公开培训课程等多种方式开展家庭照护技能培训;利用老年大学、日间照料中心、幸福院等平台开展养老技能培训服务;借助计生协会、妇幼保健院力量,在妈妈学校、孕妇学校、幼儿园、妇女儿童之家等平台开展科学育儿指导,并借助直播、短视频、公众号等新媒体渠道,实现资源的精准推送。在有条件的地区率先探索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探索面向长期照护对象家庭成员的“喘息服务”等养老服务模式。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方式,将家庭教育、科学养育的理念及体系传递给家庭,提高家庭科学育儿能力。全面落实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贴、产假、哺乳假、配偶陪产假等政策,探索实施独生子女
24、护理假、父母育儿假等制度,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减少工作时长、实施远程办公等措施,为需要照护老年人和婴幼儿的家庭创造便利条件。(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委老干局、市妇联)6 .扩大社区服务有效供给在中心城区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推动社区层面依托现有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嵌入式养老机构等资源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务料理、配餐送餐、健康保健、康复辅助器具的租赁和指导、精神慰藉、紧急救助等居家养老个性化服务,发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阵地+平台”双重作用,建立智慧养老服务线上平台,做好辖区居家老年人基本信息建档、服务需求反馈、日常关爱及上门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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