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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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办法为加强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结合XX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一、新生入学资格检查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入学后复查程序与工作内容按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细则进行。二、学籍注册(-)新生入学电子注册L经学校初步审核,符合入学资格的新生,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新生信息一致后,学校在学信网予以注册,所注册的信息作为将来学校颁发学历证书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2 .新生报到后,学校启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如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对放弃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
2、格的学生予以标注;3 .新生入学电子注册程序:(1)招生办公室将录取信息移交学生处。各学院在迎新报到时完成初步审核;(2)各学院组织学生核对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录取专业等)。核对无误后由学生本人签名,由学院汇总加盖学院公章报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在学信网上维护学生入学资格情况,学生处维护综合教务管理系统(URP)o各学院对所提交学生信息的完整性、正确性负责;(3)招生办公室在新生报到、审核学生档案等环节中,若发现新生入学关键信息有误,及时登记并按规定处理;(4)招生办公室负责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新生电子注册。在注册过程中,根据录取系统原始数据对录取
3、数据信息内容不完整者进行补充,对放弃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者予以标注;发现与其他高校学生重名重号的,及时联系对方学校,待查明情况后予以注册。若发现录取数据有误或缺失的,向省级招生部门提出申请,省级招生部门核实后将修改意见或补充录取数据报教育部,并将相关结果及时反馈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反馈结果予以电子注册;(5)学籍注册后,教务处发布通知,各学院告之学生及时查询。学生可登录学信网实名注册后查询、核实本人身份信息和学籍注册信息。(二)学生学年电子注册1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规定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应履行请假手续;2 .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进行信息变更,确属高
4、考采集信息出错的,由学生向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申请修改,经学校确认后方可进行变更。因擅自修改身份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3 .教务处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在学信网完成注册登记,在学籍处理发文后30个工作日内在学信网完成更新。三、日常管理(一)学生处、教务处管理学籍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学籍注册制度的严肃性,要及时处理学生休学、复学、退学、保留学籍、取消学籍、恢复学籍等学籍变动情况,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生注册工作。学生处及时对学校教务管理系统(URP)学籍管理模块进行维护。教务管理系统(URP)中学籍信息作为学籍电子注册的依据。(-)各项学籍异动(转专业、转学、休学、复学、保留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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