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docx
《女子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女子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docx(5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女子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人才培养方案是学院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基础性文件,是学院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的基本依据。为了切实提高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确保教育教学计划的严格执行,规范人才培养过程和教学管理工作,稳定教学秩序,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学院开展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认真执行人才培养方案是保证学院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的核心和关键,其制订、执行、调整修改等必须按照严格的规范和程序进行。第二章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修订第三条制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应在主管院领导和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下,由教务处牵头,各系(部
2、)具体组织实施。申报新专业,应根据相关要求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满一个周期后,原则上要根据需要对各专业培养方案作一次全面修订;学院也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适时提出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第四条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修订按如下程序进行:(一)教务处负责提出制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原贝k意见和实施细则,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报院长办公会讨论、批准后实施。(二)各系(部)依据学院制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和实施细则,组织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开展调研,在深入了解人才培养社会需求的基础上,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向,拟定培养方案。培养方案应体现专业人才培养特色和学院办学特色,
3、主要内容包括培养目标、培养规格、修业年限、毕业条件、学位授予、课程设置、主要教学环节的实施细则等。(三)各系(部)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论证,广泛征询教师、在校学生、毕业学生、相关就业领域行业企业的意见,对培养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培养方案定稿后,由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签字确认后,并加盖公章报教务处。(四)教务处汇总各专业的培养方案,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查后,主管教学的院领导审核,再报院长办公会议审定。经批准后的培养方案,即为学院制度性文件生效执行。第三章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第五条经学院审核批准的人才培养方案,由学院教务处和各系(部)负责组织执行,并保持相对稳定。其中所列各门课程名称、学时、学分
4、、开课学期等均不得随意改动。第六条在执行人才培养方案过程中,各系(部)必须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落实每一门课程的教师、教学大纲、教材及必要的教学条件,安排好各教学环节,并据此进行教学管理。第七条开课系(部)要组织编写好课程教学大纲,经系(部)审定,教务处核定后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内各课程归口系(部)依托教研室进行管理与建设。第八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任务,各系(部)、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教学任务按学科性质和教学业务范围以课程归口的形式由相关的系(部)承担,任何系(部)都不得拒绝或随意更改本单位和外单位的教学任务。特殊情况由教务处组织协商解决教学任务归口问题。第九条每学期教学计划(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女子 学院 本科专业 人才培养 方案 管理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322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