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千里浓酒业“2018.6.3” 高坠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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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光市千里浓酒业有限公司”2023.6.3高处坠落事故调直报告2023年7月2日,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接转举报,反映明光市千里浓酒业有限公司发生亡人事故,滁州市安全监管局会同明光市安全监管局当即现场核查并确认2023年6月3日上午,明光市明光街道办事处映山村境内明光市千里浓酒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致1人死亡。明光市安全监管局依照规定,及时上报了事故状况。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方法(省政府令第232号)的相关规定,明光市人民政府授权明光市安全监管局组织成立由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杜玉山任组长,市监察委、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
2、市住建局、市总工会、明光街道办事处等相关人员组成的明光市千里浓酒业有限公司202363”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调查组依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重视实效的原则,在有关部门、单位的积极协同下,通过实地勘察、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查明白事故发生经过,查清了事故发生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厘清了事故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事故调查状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单位和个人状况事故单位状况:明光市千里浓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9月2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82711751732B(11),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居处:明光市明光街道办事处映山村潘巷队,法定代表人:贾利。经营范围:酒类生产销售(在相关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施工方状况:该项目施工方负责人为陈*,带领陈*、黄*和郁*从事钢结构彩钢瓦安装工作,无任何施工资质。2023年5月初,明光千里浓酒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高*与陈*口头约定,将面积为2500平方米的2间厂房房顶彩钢瓦更换工程包给其施工,包工包料,总工程款13万元。死者状况:黄*,男,汉族,1955年2月12日出生(身份证号:34118219550212*),户籍所在地:安徽省明光市女山湖镇山东村后黄组13号。二、事故发生经过及事故应急救援状况2023年6月3日上午6时30分
4、左右,工人陈*开车带黄*和郁*到明光市千里浓酒业有限公司进行厂房房顶彩钢瓦更换工作。陈*和郁*上厂房房顶后,先拆除旧的彩钢瓦,然后直接从房顶扔下去,黄*在地面负责把扔下来的彩钢瓦码整齐。上午9时许,黄*擅自从厂房下沿梯子上到屋顶采光带附近,旁边是塑料制采光瓦,陈*当即提醒他说那个地方不能踩。话音未落,黄*一只脚已踩踏在采光阳光瓦上,并当即从屋顶摔了下来。陈*和郁*很快从房顶下到厂房地面,发现黄脸部朝下,趴倒在地,旁边还流了血,陈*连喊几声,见没有回应,马上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同时向陈*打电话报告了状况。120救治车到场后,医生观察了黄*脉搏并进行了胸部按压,在进行相关抢救无效后,宣布其死亡。
5、事发后,陈*赶到现场,带着死者黄*的家属到酒厂找高*谈论赔偿事宜,高*不同意赔偿并向公安部门报警。接报后,市公安局靳郢派出所人员对现场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询笔录。事故发生后,千里浓酒业负责人高工程承包人陈*和死者家属并未向当地政府和明光市安全监管局报告事故。7月2日,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接转举报,滁州市、明光市安全监管局高度重视,当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初蛰,确认该企业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致1人死亡。核实后,明光市安全监管局向滁州市安全监管局报告了事故状况,随即滁州市安全监管局向省安全监管局上报了伤亡事故。7月3日,司学军副市长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事故处理和调查工作进行安排,并成立“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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