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 第2部分 勘察、 设计单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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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CCSB14山西省地方标准DB14TXXXX-XXXX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第2部分勘察、设计单位(征求意见稿)XXXX-XX-XX实施XXXX-XX-XX发布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目次前言II引言III1范围42规范性引用文件43术语和定义44基本规定55勘测、设计质量保证体系的策划和建立66组织机构及职责87资源配置及管理108投标及合同管理119勘测过程质量管理1210设计过程质量管理1411现场服务1712质量保证体系评价与改进2013文件与档案管理21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山西省水利厅提出、组
2、织实施并监督检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本文件由山西省水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省水利发展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何志洋、刘建成、闫宇翔、李敏、王晓东、白凡、郭鹏飞、刘瑞鹏、周瑞红、张震、陈功、李鹏裨。第1部分:第2部分:第3部分:第4部分:为规范山西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提高施工质量管理水平,推进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我省出台了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本标准由四个部分组成。项目法人。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第2部分:勘察、设计单位1范围文件规定了水利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勘测设计质
3、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和职责、资源配置及管理、勘测过程质量管理、设计过程质量管理、现场服务、质量保证体系评价与改进、文件与档案管理。本规范适用于山西省内新建、扩建、改建、加固等各类水利工程的勘察、设计质量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0487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T24356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50326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79工程建设勘察企业质量管理标准GB/T50380工程建设设计
4、企业质量管理规范SL73.3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勘测图SL17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97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SL22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31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地质勘察规程SL481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文件编制规程SL521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质量评定标准SL567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资料整编规程SL/T618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SL/T619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654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项目部为完成某项工程勘测或设计任务,由勘察、设计单位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及管理人员组成的勘
5、测或设计项目组织,具体负责项目勘测、设计的管理及实施。3.2设代机构代表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设置在施工现场,处理施工现场与勘测、设计相关工作的机构。3.3项目负责人受勘察、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具备相应执业资格,领导和组织完成工程勘测、设计项目的管理者。3.4专业负责人作为勘测、设计项目部成员,在项目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某个专业的技术工作。3.5设计技术交底施工图审查合格后,设计单位就施工图设计文件向项目法人、监理、施工等单位作出详细技术说明的活动。3.6勘察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对地形、地质和水文等要素进行测量、勘探、测试及分析评价,查明工程建设场地和有关范围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
6、勘察文件和提供相关服务的活动。3.7测绘技术设计指将勘察、设计对测绘成果的要求转换为测绘产品、测绘过程或生产体系规定的特性或规范的一组过程。3.8接口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为确保与项目法人、外部单位及内部各专业间文件传递的途径及相关要求得到执行而进行的管理。3.9设计评审对设计输出结果的有效性、符合性进行评价的活动。3. 10不合格项未满足要求的行为、过程及产品。4基本规定3.1.1 勘察、设计单位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水利工程,并对其勘测、设计质量负责。3.1.2 勘察、设计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特点,按照GB/T50379、GB/T50380建立勘察、设计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
7、度,并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3.1.3 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进行勘测、设计工作,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保证工程勘测、设计质量。3.1.4 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相关方要求,建立项目勘测、设计质量保证体系,明确项目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并对质量保证体系中各项质量活动进行策划。3.1.5 勘察、设计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及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策划结果,设置勘测、设计项目部,为质量管理活动实施提供必要的资源。3.1.6 项目部应在勘察、设计单位授权范围内,具体负责资源、技术、合同等方面的管理活动,实施勘测、设计过程质量管理、现场服务以及质量改进
8、等活动。3.1.7 勘察、设计单位应对项目部的质量管理活动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5勘测、设计质量保证体系的策划和建立5.1 一般规定5.1.1 勘察、设计单位应按照GB/T50326的规定,对开展项目勘测、设计质量管理活动进行策划,建立勘测、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对勘测、设计过程及现场服务实施标准化管理。5.1.2 勘测、设计质量保证体系策划应按照总体策划、工作质量策划、项目实施策划,分层次、有组织地实施。5.1.3 勘察、设计单位应遵循持续改进的原则,对勘测、设计管理活动的风险和机遇进行识别和评价,并制定风险应对措施,实现项目勘测、设计质量的改进和提升。5.2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5.2.1
9、勘察、设计单位应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5.2.2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质量方针和项目总体质量目标,制定项目勘测、设计质量目标。项目勘测、设计质量目标应符合下列要求:a)与质量方针和项目总体质量目标一致;b)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c)满足已识别的项目要求;d)可测量、检查、考核。5.2.3项目部质量目标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a)应逐层分解质量目标,并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岗位的质量目标;b)实施前应制定实施计划,明确工作内容、所需资源、责任人和完成时间;c)应签订质量目标责任书,落实质量目标实施责任人;d)质量目标实施应制定质量目标考核办法,定期检查,考核目标完成情况;e)质量目标应定期评审实施进
10、度,并持续改进质量保证体系。5.3勘测、设计质量保证体系总体策划5.3.1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相关方需求,分析影响项目勘测、设计质量目标实现的外部和内部因素,确定质量保证体系的范围。5.3.2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质量保证体系范围,确定质量管理内容。质量管理应包括下列内容:a)项目质量目标管理;b)组织机构和职责;c)资源配置及管理;d)投标及合同管理;e)勘测过程质量管理;f)设计过程质量管理;g)现场服务;h)质量管理体系评价与改进;i)文件和档案管理。5.3.3勘察、设计单位应对项目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总体策划。明确下列策划内容:a)质量目标;b)项目要求;c)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d
11、)技术路线、总体安排和质量保证措施;e)重点、难点和质量风险分析及预控措施;a)为保证目标实现计划投入的设施、设备和其他资源;b)技术创新、质量创优、BlM技术应用等;c)现场服务计划;d)单位层面开展的质量管理工作。5.3.4勘测、设计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应与下列单位或部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互衔接:a)项目法人或其委托的代建单位;b)工程总承包单位;c)全过程咨询单位;d)联合体内其他单位。5.3.5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并经单位审批,报项目法人。需修改时,应按原批准程序报批。5.3.6项目勘测、设计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包括下列内容:a)项目质量目标;b)项目质量保证体系范围及说
12、明;c)质量管理制度;d)质量保证文件;e)质量控制记录。5.4工作质量策划5.4.1项目部应根据项目勘测、设计质量目标控制的需求,实施项目工作质量策划活动。项目工作质量策划应包括下列内容:a)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b)明确质量管理岗位职责;c)制定质量管理制度;d)设定质量管理流程;e)建立岗位考核机制。5.4.2项目部应执行单位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根据项目需要,项目部可另行制定单位质量管理制度以外的其他制度。另行制定的制度不应与单位已有制度冲突,经单位审核批准后方可发布执行。5.4.3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应覆盖勘测、设计质量管理全过程及相关质量活动。5.4.4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应与
13、项目质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相关方质量管理要求相衔接。5.5项目实施策划5.5.1项目部应根据合同约定对项目实施进行策划,形成勘察、设计大纲、测量技术设计书等文件。必要时,可编制专门的质量计划。5.5.2策划文件应经勘察、设计单位授权的审核及审定人员批准,并报项目法人确认。项目法人或勘察、设计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评审。5.5.3开展项目实施策划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搜集和分析已有项目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根据项目总体策划进行项目实施策划。5.5.4勘察大纲应包括下列内容:a)工程概况、任务来源、勘察阶段、勘察目的和任务;b)勘察地区的地形地质概况及工作条件;c)
14、已有地质资料、前阶段勘察成果的主要结论及审查、评估的主要意见;d)勘察工作依据的规程、规范及有关规定;e)勘察工作关键技术问题和主要技术措施;f)根据勘察阶段确定的勘察内容、技术要求、工作方法和勘探工程布置图;e)计划工作量和进度安排;f)资源配置及质量、安全保证措施;g)提交成果内容、形式、数量和日期。5.5.5地质条件复杂时,可根据需要编制专门性地质勘察大纲。5.5.6设计大纲宜包含下列内容:a)设计依据、范围及进度安排;b)质量目标和实现目标的措施;c)拟定的工程总体方案;d)资源配置;e)设计接口的安排;f)设计评审、设计校审及其他验证方法的时间、方法、内容和要求;g)设计成品交付的时
15、间和方式;h)与相关方沟通的方式和安排;D对设计分包的要求。5.5.7测量技术设计书应根据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1004)进行编制,并经批准。5.5.8项目实施策划应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阶段深化,并通过项目任务书、作业计划等形式分解到相应岗位和部门。5.5.9项目负责人应向项目部主要人员进行策划文件交底,并形成记录。5. 5.10当实施条件或设计方案发生重大变化时,应调整项目实施策划文件,并重新审批。5.6勘测、设计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改进5. 6.1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的策划结果,配备必要的资源,建立勘察、设计质量保证制度,并向项目部全体成员进行交底。6. 6.2项目部应对
16、项目勘测、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实施动态管理,识别、评估项目实施过程中变更的风险与机遇,保持质量保证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6.1 一般规定6.1.1 勘察、设计单位应成立项目部,负责勘察、设计活动的具体实施和质量管理。6.1.2 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及工程规模,在施工现场设立设代机构或派驻设代人员。6.1.3 项目部及设代机构应明确各层级、部门、岗位的管理范围、职责和权限。6.2 组织机构6 .2.1勘察、设计单位应以正式文件成立项目部和设代机构,明确主要职责、工作任务和主要负责人,并报项目法人认可。7 .2.2项目部的组织形式和结构应根据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策划结果和合同约定确定,并与
17、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相适应。6. 2.3设代机构组织形式应与项目部组织结构相协调,主要设代人员宜包含项目部主要成员。6.3管理职责6. 3.1项目部应建立覆盖质量管理各层级、部门、岗位的质量管理责任体系,并形成文件。质量管理职责应与管理需求相一致。7. 3.2勘察、设计单位应履行以下质量管理责任:a)项目质量目标制定;b)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策划;c)项目部及设代机构组建;d)提供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正常运转所需资源;e)检查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8. 3.3勘测项目部应履行下列质量管理职责:a)明确项目要求;b)开展项目质量活动策划;c)分解项目质量目标,分配工作任务;d)收集基础资料并进行
18、分析和整理;e)实施勘测过程质量管理;a)对勘测原始记录及中间成果进行审核;b)对外委工作进行过程管理和成果审查;c)完成勘测成果验收与交付;d)开展施工地质工作;e)开展现场服务;f)参与工程验收。9. 3.4设计项目部应履行下列项质量管理职责:a)明确项目要求;b)开展项目质量活动策划;c)分解项目质量目标,分配工作任务;d)收集基础资料并进行分析和整理;e)实施设计过程的质量管理;f)对设计中间成果进行审查;g)对外委工作进行过程管理和成果审查;h)完成设计成果的验收与交付;i)设计变更文件的编制;j)设计技术交底;k)设计现场服务;1)参与工程验收。10. 3.5项目负责人应确保项目质
19、量保证体系的有效性,其管理职责包括下列内容:a)建立健全项目管理组织和质量管理制度;b)组织实施项目管理质量策划;c)管理项目配备的各类资源;d)组织实施过程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e)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11. 3.6项目部应依据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度,落实从业人员质量责任,其要求主要包括下列内容:a)项目负责人应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b)相关职能部门、岗位人员应就质量岗位责任、质量目标作出书面承诺;c)实施质量责任标识制度,确保质量责任可追溯。7资源配置及管理11.1 一般规定11.1.1 察、设计单位应配备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所需要的人员、材料及技术装备管理、基础设施及运行环境等资源。1
20、1.1.2 察、设计单位应对资源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并总结改进。11.2 力资源管理12. 2.1项目部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勘测、设计工作需要,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技术人员、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7. 2.2项目部和设代机构的人员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a)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注册资格或上岗资格;b)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管理经验和必要的专业技术能力;c)设代机构负责人一般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担任,主要专业的设代人员应为项目勘察、设计人员;d)项目部及设代机构各专业人员资格、数量应满足项目实施及设计服务工作需要。7. 2.3勘测、
21、设计工作开展前,项目部应将主要人员的名单、专业、职称、业绩报送项目法人。7. 2.4更换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勘察、设计人员需得到项目法人书面文件同意,并履行相关变更手续。7.3材料及装备资源管理7.3.1工程勘测、设计所用的设备、仪器、机载软件、材料等资源的配置应满足工作开展的需要。7.3.2材料及装备应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并满足下列要求:a)使用前进行校验、校准、验证或检定;b)使用期间应按照规定检查,保持设备校准、材料状态;c)搬运、维护和贮存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坏或失效。7.4基础设施及运行环境管理7. 4.1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项目要求配备所需的基础设施及运行环境,并明确使用、维护和损耗
22、管理等方面的相关要求。8. 4.2基础设施及运行环境管理应包含下列内容:a)现场作业环境;b)室内工作环境及设备;c)开展勘测、设计专业技术工作及管理工作所需要的计算机硬件及软件;d)通信设备;e)交通工具;f)劳保用品等。8投标及合同管理8.1 一般规定8.1.1 勘察、设计单位应通过投标及合同管理活动,了解项目要求,评估其合规性和实施风险。8.1.2 项目部应负责合同的具体执行,并接受勘察、设计单位对合同履约情况的管理。8.2 投标管理8.2.1 勘察、设计单位应充分收集项目信息,识别项目要求,分析、评审项目风险及承接能力,确认自身具备满足项目要求的能力,依法进行投标。8.2.2 在项目投
23、标阶段或签订合同前,应识别的项目要求包括:a)项目已明确的要求;b)项目要求中未明示,但应满足的要求;c)与项目勘测、设计、施工、验收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规范要求;d)单位内部要求、对任务来源单位的承诺等其他要求。8.2.3 勘察、设计单位应识别、评价项目风险,并对实现项目要求和规避风险能力进行评审,保存相关评审记录。当项目要求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评审。8.2.4 勘察、设计单位确认具备满足项目要求的能力后,应依法进行投标。8. 3合同履行8.1.1 项目实施前,项目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通过合同交底或其他方式,确保相关人员掌握合同内容及要求。9. 3.2合同执行过程中,项目部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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