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农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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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农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乡村产业振兴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我县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高质量推进“4566”乡村产业振兴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高质量补齐“三农”领域短板高水平实现全面小康若干意见和上级关于加快完善培育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体系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快现代农业转型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1 .指导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为总引领,以持续深入推进乡村振兴为总抓手,以建设现代农业强县为目标,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按照“优质高效、特色精品、绿色生态、
2、美丽田园、产业融合、健康养生”的发展要求,集聚资源要素,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拓展农业功能,强化农业品牌建设,着力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构建创新链、完善服务链,聚焦聚力把基础打得更牢、短板补得更实、优势做得更强,推动现代农业转型发展,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打造现代农业先行区。2 .目标任务。坚持优质发展、以质取胜,形成基础设施完备、经营规模适度、一二三产业融合、技术装备先进、数量质量效益并重、生态环境良好的现代农业格局。力争到2022年,在全县培育形成“366”乡村产业发展体系。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在全市前列,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2%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年均增长8%以上,达到42000元左右。二、发展重点(一)推进结构优农,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益3 .提升粮食和蔬菜生产功能区建设。到2022年,建成县级粮食生产功能区6.3万亩、保障型蔬菜功能区0.5万亩;粮食播种面积保持在23万亩以上,年产量稳定在8.5万吨;蔬菜播种面积保持在7万亩以上,年产量稳定在12万吨;稳步扩大早稻和旱杂粮种植面积。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创新农作制度,推广“千斤粮万元钱”模式,开展粮食高产攻关,推进粮食绿色高产示范基地、优质稻米示范基地和放心蔬菜保供基地建设,提高粮食和蔬菜综合生产能力。全面落实规模种粮补贴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各项政策。统筹农田建设资金,重点加强
4、沟渠路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态条件,提升防旱防涝能力。4 .深化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到2022年,把三门湾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成全市领先、省内先进、国内一流的“高效生态、特色精品、绿色安全、健康养生”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区和先行区,争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和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按照“项目共推、设施共建、服务共享”的要求,创新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运行管理机制,搭建大平台、引进大项目、培育大主体,积极推进“渔光山色”田园综合体建设,启动建设水产冷链物流园。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三门湾现代农业开发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5 .开展乡村产业振兴行动。培育形成“366”乡村
5、产业发展体系,高质量推进以茶叶、柑橘、水产为主的“3+X”主导特色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加快推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主食加工、出口加工、商贸流通等6个现代加工流通产业,加快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乡村文体康养业、乡村现代化服务业、乡村体验农业、乡村创意农业、乡村数字农业等6个三产融合产业。支持一镇(乡)一品、特色农业强镇、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田园综合体建设,开展精品绿色农产品基地、种植业“六园”等创建。6 .加快推进绿色畜牧业发展。到2022年,全县存栏生猪保持在14万头左右,年出栏岔路黑猪1万头、振宁土鸡300万羽以上。争创国家级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15家省级美丽生态牧场,新建
6、2家年出栏10万头规模的“标准化、绿色化、循环化、规模化、数字化、基地化”标杆猪场和1-2家年出栏1万头以上的标准化猪场。县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一定资金,支持绿色畜牧业发展,制定并实施县岔路黑猪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建成岔路黑猪省级原种场,推进黑猪产品深加工,提升附加值。鼓励开展岔路黑猪地理标志产品认定。科学界定畜禽业禁养区,深化污染治理,大力推进农牧结合,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禽屠宰监管。7 .推动现代渔业转型升级。以减量增收、提质增效为着力点,推动我县由养殖大县向养殖强县转变。到2022年,全县海水养殖面积稳定在20万亩以内,其中设施养殖面积达到3000亩、高标准养殖池塘面积
7、稳定在5万亩,水产品年产量稳定在16.5万吨。创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3个以上,争创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省级渔业转型发展先行区。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继续实施渔场修复和“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支持养殖池塘循环水改造、养殖设施装备提升,推进生态养殖模式推广、水产种业质量提升、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水产用药减量、配合饲料替代杂鱼五大行动方案,推进养殖尾水治理示范点建设,引导水产养殖业向循环利用、生态友好型转变。8 .加快现代种业发展。编制并实施现代种业“十四五”规划,到2022年,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商品化供种率达到75%以上,争创市级以上种业强县。甬优系列杂交水稻制种基
8、地面积稳定在1.5万亩以上,提升振宁土鸡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水平,建成岔路黑猪省级原种场,加快建设华东海水种业中心、华大海昌对虾繁育基地,推动万里学院海洋生物种业研究院建设,创建省级种业良种场2-3个。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重点加快农林牧渔特色新品种研发繁育基地建设和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现代种业企业,支持种业农业龙头企业做强做大。9 .加快主导特色产业转型发展。实施农业绿色发展行动计划,提升产品品质,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到2022年,建成100个“品质优、生产绿、体系新”连片100亩以上的农业主导特色产业示范基地。重点支持茶叶、柑桔、西甜瓜、蔬菜、笋竹、白枇杷、香棚、桃子、洋芋等产业转型发展。
9、推广“一亩山万元钱”模式,支持发展道地药材特色林下经济,把良好生态资源转化为群众致富资产。支持发展山茶油等木本油料产业。一是优先支持茶叶产业转型发展。到2022年,力争望海茶新品种通过农业农村部审定,建立新品种繁育基地2个、连片100亩以上示范基地3个。全县无性系良种茶园面积比例达到70%以上。完成望海茶行业或团体标准制定,推进望海茶地理标志认定。建成市级彩色茶园综合体1-2个、最美茶园5个以上。加快推进茶产业“机器换人”和多茶类开发,支持红茶、砖茶、抹茶加工企业做强做大。二是优先支持柑桔产业转型发展。到2022年,新增柑桔新品种改良面积5000亩以上、设施化栽培面积达到1000亩以上、休闲观
10、光体验基地达到100O亩以上,建成6个以上高标准绿色精品果园。制定“由良”地方标准,建设“由良”种质资源保护圃和优质安全苗木繁育中心,建立优质柑桔新品种试验示范基地。三是优先支持白枇杷产业发展。到2022年,新增白枇杷品种改良面积1000亩。积极推广应用防冻防裂技术、设施栽培技术,制定地方标准,实施地理标志提升和品质保护工程。支持白枇杷花系列产品研发和综合利用,延伸产业链,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牵头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组建试点,培育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支持“白枇杷”开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认定。制定推行西甜瓜、蔬菜、胡陈洋芋等标准化栽培技术。改善竹产业以竹林道为主的基础设施条件,推广高效笋用林建设,推进竹
11、笋产业精深加工,培育年加工毛竹10万吨的农业龙头企业。推进胡陈水蜜桃省级特色农业强镇创建。实施香植幼林提质增效工程,制定双峰香植地方标准,建成香棚加工研发中心。鼓励建设山黄精、铁皮石斛等道地中药材基地,推动道地药材精深加工和系列产品研发。(二)推进主体强农,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10 .加快农业龙头企业提升发展。到2022年,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60家左右,新增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5家以上,培育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1-2家、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家以上。对首次评为省级和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和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组建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运行满一年且
12、达到规范化标准的,给予适当补助。支持农业龙头企业技术改造,实施“机器换人”工程。对符合条件的,按技改投入实际完成投资,给予县级龙头企业8%的补助、成长型企业6%的补助。列入市级补助项目的,按规定给予配套补助。11 .加快推进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到2022年,建设1-2个农产品集中加工示范园区,建设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基地,打造“第一车间”“原料车间”“粮食车间”,建成一批粮食烘储、果蔬鲜切(净菜)、生鲜水产品等冷链物流中心。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通过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保鲜、储藏、分级、包装等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建设,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自建基地拥有率达60%o加
13、强农产品副产物综合技术研究,提升副产物附加值。推广中央厨房发展模式,开发一批安全、营养、方便的传统面米、薯类、豆类、预制菜肴等多元化主食产品,培育一批主食加工主体。12 .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提质发展。到2022年,县级以上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80家以上,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达到150家以上,新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2家以上。对首次评选为县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评为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5万元和8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评选为县级、市级、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3万元、5
14、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运行满一年并达到规范化标准的,给予每家一次性适当补助。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服务功能提质增效项目建设。13 .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发展。深入实施“两进两回”行动,引导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新乡贤等返乡回乡创业创新,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乡村旅游、创意农业、农耕体验等新兴业态。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鼓励乡贤、返乡青年、大学生等“农创客”“新农人”创办种养业家庭农场、现代农业庄园、共享农庄,为农业绿色发展注入新的动能和活力。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推进现代农业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发掘培养一批“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和
15、能工巧匠,开展农民田间学校创建,到2022年完成各类农民培训6000人次以上。14 .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按照服务小农户、提高小农户、富裕小农户的要求,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提高小农户生产经营能力,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改善小农户生产设施条件,拓宽小农户增收空间,维护小农户合法权益,促进传统小农户向现代小农户转变,让小农户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实施小农户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小农户科技装备应用,引导小农户开展合作与联合,支持小农户发展特色优质农产品,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施互联网+小农户计划。(三)推进质量立农,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15 .推进
16、农业标准化建设。到2022年,农业标准化程度达到63%以上。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行业组织制定推广国内外先进标准,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对主持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含省级地方标准)和市级地方标准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补助,参与制定的,排名在参与单位首位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5万元、3万元和2万元补助。主持修订和参与修订的,按照上述标准减半补助。承担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并通过考核验收的,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奖励。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通过SC、HACCP1SO、A1B.GAP、FDA
17、等认证的,每件给予一次性2万元补助。16 .加强农产品质量认证。到2022年,“三品一标”基地认证面积达到43万亩以上,绿色优质农产品比率达到62%以上,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新增无公害农产品10个、绿色食品30个,新增地理标志产品认定2-3个。全面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开展“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产品有检验、包装有标识、质量可追溯”的“六有”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农安信用体系建设。对当年新获得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森林食品的,每个产品给予市、县两级财政最高不超过2.5万元补助,按规定通过复查换证的,每个产品每次给予市、县两级财政最高不超过1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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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进一步 加快 现代农业 转型 发展 实施 意见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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