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体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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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体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序号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具体标准1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违反体育道德和体育赛事规则,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行为体育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违反本法规定,有违反体育道德和体育赛事规则,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行为的,由体育组织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纳入限制、禁止参加竞技体育活动名单;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从轻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下,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不予处罚。一般违法所得五
2、万元以上,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上七万元以下的罚款。从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纳入限制、禁止参加竞技体育活动名单;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七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违反体育法行为体育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禁止组织体育赛事活动的处罚:(一)未经许可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二)体育赛事活动因突发事件不具备办赛条件时,未及时中止的;(三)安全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四)有违反体育道德和体
3、育赛事规则,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行为的;(五)未按要求采取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等保障措施的。从轻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下,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没收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般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十万元以上四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从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四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组织体育赛事活动。3侵占、破坏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体育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侵占、破坏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制止,责令改正,并可处实际损失五倍以下的罚款。从轻侵占公共体育场地设施7
4、天以下,或者破坏公共体育场地设施造成损失1万元以下。处实际损失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一般侵占公共体育场地设施7天以上15天以下,或者破坏公共体育场地设施造成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处实际损失两倍以上四倍以下的罚款从重侵占公共体育场地设施15天以上,或者破坏公共体育场地设施造成损失10万元以o处实际损失四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4未经批准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体育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管理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从轻期
5、限内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违法所得的不予处罚。一般逾期未改正,未对公共体育场地设施造成破坏。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从重逾期未改正,对公共体育场地设施造成破坏。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5未经许可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体育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未经许可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限期关闭;逾期未关闭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从轻期限内关闭。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违法所得的不予处罚。一般逾期未关闭,符合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条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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