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档案局责任清单.docx
《沅江市档案局责任清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沅江市档案局责任清单.docx(17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沅江市档案局责任清单(共14项)一、部门职责序号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备注1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制定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拟订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档案工作方针政策的措施。编制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全市档案工作的情况综合。2负责对各乡、镇、场、街道,市直各单位,垂管单位、驻沅单位,相关企业,社会团体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档案学会工作。制定档案业务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业务股指导和监督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业务工作,负责全市档案年检登记工作。档案业务建设的调研、基本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
2、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的档案验收工作。指导档案学会工作。3负责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工作。档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档案学术理论和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开展全市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查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法制教育股档案学术理论和档案科学技术工作。全市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及全市档案人员职称评聘的组织工作。组织开展档案工作外事活动及对外交流。序号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备注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工作。4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市直机关、乡镇场(街道)及其有关企事业单位形成的重要档案及社会上散存的具有重要意义的档案资料。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资料
3、接收工作(含电子文件)。档案管理股加强机构改革、企业改制等档案的接收。重要档案资料和名人档案的收集、征集工作。重点工程项目、重大活动的档案资料(含电子档案)的收集工作。馆藏档案、资料的整理、编目、鉴定、统计、保管和利用工作。全市重点档案抢救与保护工作。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法律、法规、政策、已公开现行文件、报刊资讯、视频资讯、网络资讯、档案查阅的接待利用及咨询服务开发馆藏档案信息资源,开展档案史料编辑研究工作。利用沅江市档案馆开放和未开放档案的审批工作。档案史料的陈列展览工作。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工作。档案信息化建设。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一)对属地管理的行政执法职权的
4、监督检查档案局统实行统一领导。主要负责查处全市市直机关、乡、镇、场(街道)、事业企业单位、市属其他组织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及日常监督检查,明确行政执法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为切实做好监管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一、监督检查对象依法行使属地管理事项职权即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本制度所称的行政执法活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执法活动。二、监督检查内容(1)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2)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3)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4)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情况(5)法律、法规、规章的施行情况(6)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等有关情
5、况(7)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三、监督检查方式及程序(1)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可以采取自查、互查、抽查的方式进行,或者以上几种方式结合进行。(2)市档案局根据上级机关部署或者根据需要,组织开展所辖区域执法监督检查工作。(3)执行监督检查的部门有权调阅有关行政执法案卷和文件材料、实施现场检查。受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阻挠或者拒绝行政执法监督检查。(4)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执行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通报受查单位检查纠正,受查单位应当报告检查纠正情况。(5)市档案局根据反映以及公民、法
6、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诉、检举、控告或者根据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等部门的建议,对有关行使属地管理事项职权即行政执法行为组织调查。行政执法行为的调查结果应及时反馈有关申诉、检举、控告、建议单位或者个人。四、监督检查措施市档案局在行使属地管理事项职权即行政执法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级档案局可以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1)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的。(2)行政执法程序违法或者不当的。(3)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4)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5)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的。(6)其他应当纠正的违法行为。五、监督检查处理行使档案属地管理事项职权即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有下列不履行法定职责
7、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1)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检查的。(2)超过法定权限或者委托权限实施行政行为的。(3)违反规定跨辖区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4)违反规定抽取、保管或者处理证物造成不良后果的。(5)在办案过程中,为违法嫌疑人通风报信,泄露案情,致使违法行为未受处理或者给办案造成困难的。(6)违反规定采取封存、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的。(7)擅自解除被依法封存、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8)隐匿、私分、变卖、调换、损坏被封存、查封、扣押的财物的。(9)无法定依据、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过法定种类、幅度实施行政处罚的。(10
8、)拒绝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无故刁难行政相对人的。(11)未按罚缴分离的原则或者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数额收缴罚款的,对罚没款、罚没物品违法予以处理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征收财物、收取费用的。(12)以收取鉴定费等方式代替行政处罚的。(13)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予移交或者以行政处罚代替的。(14)泄露行政相对人的商业秘密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失的。(15)阻碍行政相对人行使申诉、听证、复议、诉讼和其他合法权利,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16)因办案人员的主观过错导致案件主要违法事实认定错误,被人民法院、复议机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17)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或者错误执行发生法
9、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复议决定和其他纠正违法行为的决定、命令的。(18)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推荐档案用品生产商或服务商的产品、服务或者以监制、监销等方式参与档案产品、服务生产经营活动的。(19)滥用职权,阻挠、干预查处或者包庇、放纵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档案用品行为或干扰查处档案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20)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的。(21)对于需要按照规定上报或者通报的事项,没有及时上报或者通报的。(22)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其他行为。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根据违法事实和情节轻重,由有权机关依据相关规定,采取以下方式依法予以处理:(1)责
10、令书面检查。(2)通报批评。(3)暂扣或者吊销行政执法证件或者调离行政执法工作岗位。(4)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5)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执法过错引起行政赔偿的,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赔偿责任。(6)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事项监管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档案收集、整理、保管情况的监管,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一、监督检查对象列入沅江市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二、监督检查内容和指标(一)监督检查内容重点建设单位档案管理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1、。主要检查下列事项:L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档案是否按要求填报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2 .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是否实行工程档案管理与工程建设“三同时二3 .重点项目档案工作管理体制是否完善,项目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与归档工作是否规范,竣工图的编制情况及质量是否符合要求。4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查事项。(二)监督检查指标L专项检查:根据上级档案部门要求,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指标以上级下达的指标为准。5 .全面检查:每年组织1次,抽查面不少于10%。上述指标与上级下达监督检查指标不一致的,以上级下达监督检查指标为准。三、监督检查方式(一)市档案局对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重
12、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填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二)市档案局和市重点项目办选派人员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档案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三)对已竣工的重点建设项目开展档案专项验收工作。四、监督检查程序(一)市档案局根据全年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制定重点建设项目档案检查计划。(二)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定期检查程序。建立重点建设项目联系制度,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的填报工作。(三)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项检查程序。市档案局根据上级档案部门要求,与市重点项目办联合制定年度重点建设项目专项检查计划。专项检查小组由市档案局和市重点项目办选派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上级档案部门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沅江市 档案局 责任 清单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3270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