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docx
《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docx(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校园计算机网络(以下简称校园网)的运行和管理,保障网络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促进校园网的健康发展,依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XX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校园网是为全校教学、科研、管理和生活服务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其目的是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内计算机互联、计算机局域网互联,并与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和国际互联网络(Internet)进行互联,实现信息的快捷传递和资源共享。其主要服务对象是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全校师生员工,以及其他经学校授权的单位及个
2、人。第二章组织与管理机构第三条学校成立“网络信息中心”负责校园网的全面运行、管理和发展。第四条各院系书记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网络进行监督管理,子网的运行管理等由各单位的网络安全管理员负责。第三章主干网与子网第五条主干网的所有设备,包括光缆及其附属设施、路由器和交换机等属于网络信息中心管理的固定资产,各入网单位和个人都应加以爱护,发现问题应及时通报网络信息中心。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主干网的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和发展规划,保障主干网的畅通。第六条子网由各入网单位在学校的统一规划和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建设、运行和管理。网络信息中心有责任协助、指导和监督子网建设,并使其接入主干网运行。各子网为教
3、学、科研、管理等提供网络服务的服务器站点须经网络信息中心配置、调试后,方可入网运行。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子网禁止加入主干网。第七条各子网网络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保存网络运行的有关记录,指导本单位用户对各自负责的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和上网资源进行管理。第八条需要扩充子网的单位应向网络信息中心提出申请和扩充方案。未经批准,入网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扩充下级子网或与校外单位联网,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校园网开展商业性活动。第四章IP地址与用户第九条IP地址是学校的宝贵网络资源,全校网络IP地第十条入网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统一向网络信息中心申请分配IP地址。入网单位和个人应严格使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学院 校园 计算机网络 管理 规定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327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