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4号最新注释解读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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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最新注解版)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条为了准确认定、及时消除屎矿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标准。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判定各类煤矿重大事故隐患。第三条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包括下列15个方面:(-)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二)瓦斯超限作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四)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五)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六)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七)超层越界开采;(八)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
2、取有效措施;(九)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十)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十一)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十二)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施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十三)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及时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从事生产,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以及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十四)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十五)其他重大事故隐患。第四条“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重大
3、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蚯全年原煤产量超过核定(设计)生产能力幅度在10%以上,或者月原煤产量大于核定(设计)生产能力的10%的;(二)煤矿或其上级公司超过煤矿核定(设计)生产能力下达生产计划或者经营指标的;(增加)(三)煤矿开拓、准备、回采煤量可采期小于国家规定的最短时间,未主动采取限产或者停产措施,仍然组织生产的(衰老煤矿和地方人民政府计划停产关闭煤矿除外);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煤安监技装2018)23号第三条矿井开拓煤量可采期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极复杂矿井、冲击地压矿井不得少于5年;(二)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矿井不得少于4年
4、;(三)其它矿井不得少于3年。矿井准备煤量可采期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煤巷掘进机械化程度与综合机械化采煤程度的比值小于07的矿井不得少于14个月;(二)其它矿井不得少于12个月。矿井回采煤量可采期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2个及以上采煤工作面同时生产的矿井不如少于5个月;(二)其它矿井不得少于4个月。(四)煤矿井下同时生产的水平超过2个,或者一个采(盘)区内同时作业的采煤、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个数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增加)第九十五条一个采(盘)区内同一煤层的一震最多只能布1个采煤工作面和2个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5、。一个采(盘)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者多煤层开采的,该果(盘)区最多只能布2个采煤工作面和4个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五)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的;(六)煤矿未制定或者未严格执行井下劳动定员制度,或者采掘作业地点单班作业人数超过国家有关限员规定20%以上的。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限员规定(试行)煤安监行管(201&38号第五条采煤工作面单班作业人数应符合以下规定:矿井类型知址32批T住而,11炮采工作面灾害严重矿井402525其他矿井302025第六条掘进工作面单班作业人数应符合以下规定:矿井类型综掘工作面(人)炮掘工作面(人)灾害严矿井1815其他矿井1612第五条“瓦斯超限作业”
6、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瓦斯检查存在漏检、假检情况且进行作业的;(二)井下瓦斯超限后继续作业或者未按照国家规定处置继续进行作业的;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七十三条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甲烷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甲烷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者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甲烷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逆行处理。(三)井下排放积聚瓦斯未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并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作业的。(增加)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七十三条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
7、空间内积聚的甲烷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对因甲烷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甲烷浓度降到L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第六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设立防突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的;(二)未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安监技装(2019)28号第十八条(略)突出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未提盥国型房进行区域或者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的(直接认定为突出危险区域或者突出危险工作面的除外);(四)未按照国家规定采取防治突出
8、措施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安监技装(2019)28号第五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依据本细则,结合矿井开采条件,制定、实施区域和局部缥合防突措施。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二)区域防突措施;(三)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四)区域皖证。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一)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二)工作面防突措施;(三)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四)安全防护措施。(五)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和验证,或者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和验证不达标仍然组织生产建设,或者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和验证数据造假的;(六)未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
9、细则煤安监按装(2019)28号第一百一十六条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和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取避难洞室、反向风门、压风自救装隔离式自救器、远距离爆破等安全防护措施。(七)使用架线式电机车的。第七条“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应当建立而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者系统不正常使用的;第八十五条建井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建立瓦斯抽采系统:(-)突出矿井在揭It突出煤层前。(二)任一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第一百八十三条设Il井下临时抽采瓦斯泵站时,必须遵守
10、下列规定:(一)临时抽采瓦斯泵站应当安设在抽采瓦斯地点附近的新鲜风流中。(二)抽出的瓦斯可引排到地面、总回风巷、一宾回风巷或者分区回风巷,但必须保证稀释后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限。在建有地面永久抽采系统的矿井,临时泵站抽出的瓦斯可送至永久抽采系统的管路,但矿井抽采系统的瓦斯浓度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三)抽出的瓦斯排入回风卷时,在排瓦斯管路出口必须设IKiH栏、悬挂警戒牌等。栅栏设I1的位置是上风侧距管路出口5m、下风侧距管路出口30m,两栅栏间禁止任何作业。第一百八十四条抽采瓦斯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抽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采空区瓦斯时,抽采管路应当安设一H化碳、甲烷、遢度传感
11、器,实现实时监测监控。发现有自然发火征兆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二)井上下敷设的瓦斯管路,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并应当有防止砸坏管路的措施。(三)采用干式抽采瓦斯设各时,抽采瓦斯浓度不得低于25%o(四)利用瓦斯时,在利用瓦斯的系统中必须装设有防回火、防回流和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装置。(五)抽采的瓦斯浓度低于30%时,不得作为燃气直接燃烧。进行管道输送、瓦斯利用或者排空时,必须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二)未按照国家规定安设、调校甲烷传感器,人为造成甲烷传感器失效,更壹瓦斯超限后不能强警、断电或者断电范围不符合国塞规定的。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九十二条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调校、测试,每月
12、至少1次。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传感器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气样在设备设厦地点调校、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在仪器维修室调校,每15天至少1次。甲烷电闭锁、风电闭锁和故障闭锁功能每15天至少测试1次。可能造成局部通风机停电的,每半年1次。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处理期间必须采用人工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填写故障记录。第八条“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井总风量不足或者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调整)(二)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不具有同笠能力的;()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用串联通风的;第一百五十条采、掘工作面应当实行
13、独立通风,严禁2个采煤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同一采区内1个采煤工作面与其相连接的1个掘进工作面、相邻的2个掘进工作面,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在制定措施后,可采用串联通风,但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采区内为构成新区段通风系统的掘进巷道或者采煤工作面遇地质构造而新掘进的尊道,布厦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其回风可以串入采煤工作面,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且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构成独立通风系统后,必须立即改为独立通风。对于本条规定的串联通风,必须在进入被串联工作面的卷道中装设甲烷传感器,且甲烷和二策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其他有害气体浓度都应当符合本规程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要求。开采有瓦斯喷出、有突出
14、危险的煤层或者在距离突出煤层垂距小于IOm的区域掘进施工时,严禁任何2个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第一百三十五条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制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二)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表4规定。表4矿井有害气体最高允许浓度名称最高允许浓度7%一氧化碳(CO)0.0024新化IS(换算成NO2)0.00025二制化硫(SO2)0.0005硫化氢(H2S)0.00066甲烷、二氧化碳和氢气的允许浓度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矿井中所有气体的浓度均按体积百分比计算。(四)未按照设计形成通风系统,或者生产水平和采(盘)且未实现分区通风的;(五)高瓦斯
15、、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任一采(盘)区,开采容易自燃煤层、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盘)区,未设置专用回风巷,或者突出煤层工作面没有独立的回风系统的;(六)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联络巷中的风墙、风门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造成风流短路的;(增加)第一百四十四条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条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七)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或者采用倾斜长壁布置,大巷未超前至少2个区段构成通风系统即开掘其他巷道的;(八)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
16、出的岩巷掘进未搜照室现足装备甲烷电、风电闭锁装置或者有关装置不能正常使用的;(九)高瓦斯、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时,不能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且自动切换的;(十)高瓦斯、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建设矿井进入二期工程前,其他建设矿井进入三期工程前,没有形成地面主要通风机供风的全风压通风系统的。第九条“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井田范围内采空区、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建设的;(二)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矿井超道专门的防治水机构、米配备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
17、伍,耍鳏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的;煤矿水害防治监管监察执法要点(2020年版)煤安监调查(202019一、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L每个煤矿必须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2 .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煤矿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配备防治水副总工程师,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3 .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必须受过地质、水文地质专业教育或有煤矿防治水工作经验。二、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L水文地质类型筒单、中等的煤矿配备探放水作业人员不少于3人;4 .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煤矿配备探放水作业人员不少于6人;5 .探放水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三、专用探放水设各L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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