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06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docx(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福州国林林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下列文件制定:(-)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中国林业集团公司党委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中林党(2016)43号)。第三条本办法适用林产品公司各级党组织。第二章党费收缴第四条计算基数的确定。计算基数由人事部门于每年第一季度确定,年内不作调整。(一)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
2、入(税后)为计算基数。1.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包括:普遍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技能工资等。2.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以下6类18项具体项目:第1类是税,即个人所得税;第2类是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5险;第3类是金,包括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企业年金等2金;第4类是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补贴、通信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等6种改革补贴;第5类是费,包括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物业费等;第6类是其他津补贴。表彰奖励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二)实行年薪制的党员,除绩效兑现当月按实际收入总额确
3、定计算基数外,其余月份计算基数的确定方法与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相同。()退休党员以每月实际领取的社保统筹支付金额为计算基数,不包括津补贴。第五条交纳比例及金额的确定。每年第一季度由党组织工作部门根据党费计算基数核定应交纳党费金额(如有小数部分,则进位到元取整),年内不作调整。(-)按月领取工资的在职党员(含年薪制党员),党费交纳比例为:计算基数交纳比例3000元(含)以下0.5%3000元5000元(含)1%5000元10000元(含)1.5%IOooo元(含)以上2%(二)实行年薪制的党员,在绩效兑现当月的党费核定金额不超过IOOO元。()退休党员党费交纳比例为:计算基数交纳比例5000元(含
4、)以下0.5%5000元以上1%第六条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包括但不限于年内工资晋档、职务晋升、岗位变动以及普调工资,月交纳党费金额仍按年初核定数,待下年度重新核定后再予调整。第七条党员按党章要求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每名党员应尽的义务。党员应按时、足额、亲自交纳党费。党费收缴人员向党员本人开具收据。(一)党员每月主动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预备党员在支部大会决定取消其预备资格后,上级党委批复以前,仍要继续交纳党费。()入党后保留团籍的党员,在保留团籍
5、期间,可以只交党费,不交团费。(四)党员遇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党费时,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可由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补交,补交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五)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六)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党员自愿一次多交纳IOOO元(含1000元)以上的党费,由林产品公司党委代收,逐级上缴至中央组织部,由中央组织部给党员本人出具具有纪念性质的收据。(七)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或支部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支部党员大会研究,报林产品公司党委批准后,可以少
6、交或免交党费。(八)党组织除按照规定收缴党费外,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二第八条党费的上缴。(-)党支部每个季度将收缴的党费全额上缴林产品公司党委账户。账户名:中国共产党中国林产品有限公司委员会账号:020000632910002167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惠新支行(二)林产品公司党委每年按全体党员实交党费总额的40%上缴集团公司党委,60%留作林产品公司党委使用。(三)党费利息作为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上缴,作为党费留用部分。第三章党费使用第九条党费的使用原则。党组织在使用党费时,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按党费支出
7、范围从严掌握,注意节约。第十条党费的使用范围。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具体使用范围包括:(一)培训党员。(二)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四)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五)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第十一条以下具体使用项目可以从党费中列支:(-)教育培训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基层党务工作者所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门票费、讲解费等。(二)开展“三会一课”、创先争优、党组织换届以及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所产生的会议费等。()开展党内表彰所需费用。(四)修缮、新建基
8、层党组织活动场所、为活动场所配备必要设施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五)编印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和印制入党志愿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流动党员活动证、党费证、党员档案等所产生的工本费,以及购买党徽党旗等费用。(六)党费财务管理中发生的购买支票、转账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党费使用的不足部分,可以用党组织工作经费作为补充。第十二条党费使用实行预算管理。党支部须编制年度党费使用计划,经林产品公司党委批准后执行。第十三条预算外党费使用须一事一报。使用党费的单位(党支部)应提出书面申请报告,说明事由、用途、金额等,经林产品公司党委集体决策批准后执行。第十四条党费报销程序。经办人将发票(抬头:中国共产党中国
9、林产品有限公司委员会,无纳税人识别号)等单据按要求粘贴于报销单上并签字,其所在单位(党支部)负责人核对单据金额、用途等并签字,经林产品公司党委办公室审核签字后,由党委书记签字审批。第十五条特殊情况下,确实无法取得财务票据和凭证的,可由经办人员出具情况说明,党支部书记对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把关签字,按程序审批,并将情况说明代作原始凭证。第十六条京外单位(党支部)党费支出由林产品公司党委办公室审核,报林产品公司党委书记审批后划拨。第十七条党费使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不得任意滥用,不得把党费作为其他费用的周转金或垫付款挪用。凡违反规定的任何行为,一经查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四章党费管理第十八条党
10、费管理是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必须高度重视,严格要求。第十九条林产品公司党委办公室代林产品公司党委统一管理。(-)建立党费收支明细账,采用书面和计算机两种记账方式,及时将每笔党费收入、支出金额登记入账。做好建账、记账、用账和账簿归档工作,做到月清、季核对、年决算,及时准确反映党费增、减、结存情况。(二)编制林产品公司党委年度党费使用预算,统计上报公司各党支部年度党费使用预算,提交林产品公司党委研究。管理经林产品公司党委批准的党费预算,单列科目,不实际划拨至各党支部。(三)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包括党费收缴人员、党费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第二十条党费的具体财务工
11、作由公司财务部、资金部代办,实行会计、出纳分设,指定专人负责。财务部负责账簿和凭证管理工作,资金部负责现金管理和办理银行业务工作。第二十一条党费管理工作应安排思想作风好、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党务知识的人员负责。所在部门应加强对其日常教育、管理和培训,明确职责,强化监督,规范管理。第二十二条党费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重点核对单据凭证、日记账、银行对账单、现金结存等是否相符;记账凭证、报表、单据是否齐全;审批手续是否完备等。交接清单应一式三份,存档一份,交接双方各存一份。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增强党费工作的透明度。林产品公司党委每年以书面形式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的审议和监督。各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第二十四条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党支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3306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