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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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徐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有什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下列简称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以外的,具有我市市区户籍的城镇居民(包含少年儿童与中小学生与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下列简称居民医疗保险)。(一)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内应参保的用人单位与个人,不管是否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其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均不属于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二)具有我市市区户口的非从业人员,属于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三)少年儿童与中小学生:指有我市市区户口的少年儿童、中小学生及非在校、未就业的未成年人。大学生不属于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四)居住在乡镇的
2、城镇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享受相应的政府补贴政策。(居住在乡镇的城镇居民指户籍所在地在乡镇的居民。)(五)己享受异地退休金或者养老保险金待遇,退休后户籍迁入我市的人员,不属于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是多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其中:(一)通常居民,财政按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个人每人每年缴纳140元。(二)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属破产关闭的国有集体企业职工的未成年独生子女,财政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个人每人每年缴纳100元。(三)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父母及其未成年独生子女,财政按每人
3、每年1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个人每人每年缴纳100元。(四)我市市区中小学校、托幼机构(不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在籍学生中的独生子女(含计划内非独生子女)与其他18周岁下列的独生子女,财政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个人每人每年缴纳100元。18周岁下列独生子女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父母双方单位各报销50%;父母一方无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全额报销。五)市区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在籍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其中财政补助60元,学校补助40元,个人缴纳100元。(六)持徐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者徐州市特困职工证者(仅限证件中所列家庭成员
4、),财政按每人每年14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个人每人每年缴纳60元,其他家庭成员按通常居民标准缴费。(七)持中华人民共与国残疾人证,家庭困难的重度残疾(残疾等级为12级肢体、智力、精神与视力残疾)人员,由财政按每人每年14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个人每人每年缴纳60元。(八)孤儿、孤寡老人的居民医疗保险费,由财政全额补助。(上述各类人员的财政补助待遇,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三、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如何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标准,可根据经济进展情况、医疗消费水平变化与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实际运行情况,做相应调整。四、城镇居民如何办理参保登记与缴费手续?居民参保务必以家庭为单
5、位进行参保。(一)参保登记时间:每个工作日都可办理参保登记。(二)参保登记机构:参保居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三)参保登记时应携带的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及有关材料:1,户口本;2,身份证;3,就业登记证;4一寸同底版彩色照片2张;其中低保户、特困职工、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家庭、孤儿与孤寡老人为特殊补助人群,这类居民参保时除携带以上证件外还需携带下列证件(原件与复印件):1 .徐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2 .徐州市特困职工证;3 .中华人民共与国残疾人证;4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5 .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与孤寡老人证明。(四)领取填写徐州市市区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登记
6、表(下列简称登记表):参保居民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领取登记表并如实填写后,连同以上证件原件与复印件交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五)缴费与领取居民医保证、历、卡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审核登记表无误后,将参保居民信息录入居民医保管理系统。参保居民就近到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缴完工本费与医疗保险费后,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领取徐州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历、卡。(六)参保居民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后的次月1日开始享受我市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七)社区定期将居民参保信息进行公示,同意群众监督。五、参保居民如何续缴保险费?(一)续缴保险费时间:每年11月30日前,参保家庭一次性缴纳次年的居民医疗保险费,次年
7、1月1日继续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二)续缴保险费办法:1 .通常居民可在每年11月30日前直接到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交纳次年的医疗保险费。2 .低保户、特困职工、孤儿与孤寡老人等特殊人群每年要于9月1日10月31日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进行年审。验证后,才可缴纳次年参保费。六、学生如何办理参保登记与缴费手续?我市各类学校在籍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加我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参保缴费时间:每年9月1日11月20日为学校参保登记缴费时间。二)参保登记:参保学生持本人的户口簿等其它有关证件,填写徐州市市区中小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调查表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各类学校负责将参保学生的基
8、本信息录入我市居民医保信息管理系统。(三)费用征缴:参保学生一次性缴纳次年医疗保险费,并从缴费的次年元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各类学校负责学生医疗保险费收缴工作,并向缴费学生开具由财政部门监制的专用定额缴费收据。每年11月30日前所属学校将参保学生的医疗保险费统一缴至市居民医疗保险财政专户。(四)医疗保险证、历、卡的制作与发放:各类学校负责填写参保学生的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病历,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制作参保学生的医疗保险证、历、卡,由学校统一发放给参保学生。(五)信息变更与有关工作:参保学生医疗保险基本信息的变更,由参保学生家长持学校证明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参保学生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变动,由
9、所属学校在每年9月1日一11月30日的年度征缴时,统一申报办理。七、居民医疗保险是否同意中断缴费?中断缴费期间补缴有何规定?参保居民应当连续不间断地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未按时足额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停止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在3个月内(含3个月)补齐欠费与滞纳金后恢复其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对2007年7月1日我市居民医疗保险实施之日起己经符合参保范围的城镇居民,在2008年6月30日前仍未参保缴费的,与参保后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又重新参保的,要在参保缴费后,通过6个月的等待期,期满后按照新参保居民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八、参保居民是否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行。参保居民在
10、办理参保手续时务必选定1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并可选择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各1家;对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可在每年11月份提出更换要求,由医疗保险经力、机构办理变更手续。九、参保居民如何选择定点医疗机构?遵循方便就医与自愿的原则,由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中自行选择。参保学生与少儿可再增加家有儿科住院病房的综合医院或者儿童医院作为少儿门诊报销定点医疗机构。获得定点资格的专科医疗机构与中医医疗机构,可作为全体参保居民的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居民患有有关专科疾病的,可直接到专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发生的费用按规定报销;但非专科疾病到以上医院住院治疗的,费用不予报销。经鉴定批准的门诊特定项目、少儿
11、门诊大病患者,需在已选择的3家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1家作为门诊特定项目或者少儿门诊大病的门诊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费用按规定给予报销。上述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每年进行1次,选定后年内不能更换。次年如需更换,在每年11月份向经办机构提出更换要求,办理变更手续,作为次年的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如不申请更换,则自动连续。十、城镇居民参保后能够享受到什么医疗保障待遇?(一)参保居民在门诊就诊能够享受到什么补助?1 .参保居民在选定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补助30%,一个统筹年度内最高补助限额为200元。2 .门诊特定项目与少儿门诊大病病种范围门诊特定项目病种:癌症放疗化疗、尿毒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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