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培养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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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省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培养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贵州省养老服务创新发展工程专项行动方案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工作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和世界银行、法国开发署联合融资贷款贵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要求,鼓励和吸引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积极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帮助从业人员提升技能、促进就业,稳定养老护理队伍,进一步加快培育养老服务各类人才,推动我省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2023年至2025年,全省将对符合条件的各院
2、校养老护理专业毕业生进行一次性入职补贴、对技能提升养老护理员给予一次性技能等级证书补贴、对入职5年的养老护理员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荣获国家级和省级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奖项的护理员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全面开展在职在岗养老护理员、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养老机构医护人员、政府部门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免费培训。二、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培养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包含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储备、技能提升激励、行业标兵奖励、从业人才培训四项内容。(-)积极开展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储备计划1 .储备对象。全省中职、技工、高职、高校护理、老年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生,毕业2年以内、在省内养老机构就业6个月以上,与养老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3、2 .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储备对象,给予个人一次性补贴3600元,支持院校毕业生成为养老服务技能储备人才。3 .补贴申领流程: 养老机构收集资料。全省养老机构按年度(每年12月)收集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并加盖机构公章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核。资料须含:养老服务储备技能人才补贴申报表(见附件2)、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名单、劳动合同、连续6个月工资发放凭证(或社保缴费凭证),身份证、学历证书、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等资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县级民政部门初审。收到养老机构相关资料后,县级民政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符合条件的加盖公章上报市(州)民政部门复审,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养老机构补充完善后重新提交。 市(
4、州)民政部门复审。收到县级民政部门初审材料后,市(州)民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符合申领条件的汇总名单加盖公章上报省民政厅审定,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县级民政部门。 与人社部门进行数据比对。省民政厅将全省汇总的补贴申领名单与省人社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证书直补的人员名单进行交叉比对,已经享受人社部门证书直补的劳动者,其申领的一次性补贴资金将扣减证书直补”已补贴金额。 省民政部门审定。根据交叉比对的审核结果,省民政在30个工作日完成补贴申领名单的审定和公示,并在公示结束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领者个人银行账户。(二)强力推进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能提升激励计划1 .在职在岗养老护理员(1)激励对象。稳
5、岗就业满1年和5年以上的养老护理人员。(2)激励政策。一是对全省养老机构中签订劳动合同,稳定就业满1年以上的在岗养老护理员,并取得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初级工证书600元、中级工证书900元、高级工证书1200元。二是根据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相关规定,在养老机构连续从业满5年在岗养老护理员,每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2025年底前,按人社部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程序取得不同技能等级证书的,可重复享受补贴。已经享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证书直补”政策的“五类人员(见附件1),不再重复享受补贴。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通过以下网站http:(3)奖励申领流程: 养老机构收集资料。全省各地
6、养老机构按年度(每年12月)收集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并加盖机构公章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就业满1年人员,资料须含: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能提升证书补贴申报表(见附件3)、符合申领条件人员名单、劳动合同、连续12个月工资发放凭证(或社保缴费凭证),身份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等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就业满5年的人员,资料须包括: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稳岗5年奖励申报表(见附件4)、符合申领条件人员名单、劳动合同、连续5年工资发放凭证(或社保缴费凭证)、身份证、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等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以及申领人员所在养老机构出具的已就业满5年的承诺(见附件4表内)。 县级民政部门初审。收到养老机
7、构相关资料后,县级民政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符合申领条件人员的资料应加盖公章后上报市(州)民政部门复审,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养老机构补充完善后重新提交。 市(州)民政部门复审。收到县级民政部门初审材料后,市(州)民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汇总符合申领条件人员的资料后加盖公章上报省民政部门审定,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县级民政部门。 省民政部门审定。收到市(州)民政部门上报材料后,省民政部门在30个工作日完成审定,并将奖励资金拨付至申领者个人银行账户。具有行政、事业编制的养老护理员不享受(一)(二)计划中的补贴、奖励。2 .院校养老护理专业应届毕业生(1)技能提升对象。全省高等院校护理专业、高职
8、院校养老相关专业和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养老护理专业的应届毕业生。(2)技能鉴定政策。省民政厅采购第三方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鉴定机构,对全省部分院校相关专业本年度在校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考评,对取得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一次性鉴定补贴,其中初级工270元、中级工360元、高级工450元。(3)补贴申领潮呈: 鉴定机构收集资料。省民政厅采购的第三方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鉴定机构,按年度,在每次技能等级鉴定结束,确认学生拿到技能等级证书以后,收集获证学生名单、技能等级证书号,并加盖公章,和学生技能等级证书扫描件一并送省民政厅审核。 信息比对。省民政厅在收到技能等级鉴定机构上报材料后,立即与
9、省人社厅进行证书信息比对。 省民政部门审定发放。与省人社厅信息比对结束后,省民政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外杂卜贴资金拨付至采购的第三方技能等级鉴定机构账户。(三)认真落实养老服务行业标兵奖励计划1 .奖励对象。取得省级、国家级养老护理技能大赛名次的在职在岗养老护理员。2 .奖励政策。对参加省级、国家级养老护理技能大赛并取得名次的在职在岗养老护理员给予一次性奖励,获得全国级大赛名次的: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2500元;获得省级大赛名次的: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4000元、三等奖2000元。3 .奖励申领流程: 养老机构收集资料。全省各地养老机构按年度(每年12月)收集相关资
10、料,审核通过后加盖机构公章报县级民政部门。资料须含:养老服务行业标兵奖励申报表(见附件5)、获奖人员名单、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身份证、学历证书、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等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县级民政部门初审。收到养老机构相关资料后,县级民政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资料加盖公章后上报市(州)民政部门复审,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养老机构补充完善后重新提交。 市(州)民政部门复审。收到县级民政部门初审材料后,市(州)民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资料加盖公章后上报省民政部门审定,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县级民政部门。 省民政部门审定。收到市(州)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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