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居家养老服务实施细则(2021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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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市居家养老服务实施细则(2021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根据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市政府关于印发V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发规(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居家养老服务坚持政府主导、保障基本、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自愿选择、就近便利的原则。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居家养老服务,是指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协助家庭,围绕居家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需求,提供相应的设施、服务和支持。第四条市民政局是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
2、全市居家养老服务的规划指导、规范保障、监督管理等工作。第五条区镇(街道)是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规划建设、组织实施、规范保障、监督管理等工作。第六条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调查、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第二章服务设施和机构第七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主要有以下类型:1.市级老年活动中心。在主城区内合理设置市老年活动分中心,为城区老年人提供文体娱乐为主的服务。2 .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的枢纽和平台型机构,主要为老年人直接提供专业养老服务,为老年人及其家庭提供支持性服务,为辖区内其他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提供引导示范功能。每个区镇(街道)、办事处设置
3、1处,由区镇(街道)结合本辖区特点,在老年人口集中的居住区独立设置,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00O平方米。到2025年,全市建成30家以上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根据其选址定位、建筑面积、设施配备、服务功能等情况,可分为一级、二级共2个等级。3 .标准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主要为老年人直接提供专业养老服务,为老年人及其家庭提供支持性服务。每个村(社区)设置1处,按老年人分布和需求情况合理设置,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可独立设置,也可与邻里港湾、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服务设施综合设置。根据其选址定位、建筑面积、设施配备、服务功能等情况,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共4个等级。4 .居家养老服务
4、点。主要为老年人直接提供基础养老服务。每个村(社区)最多设置3处,由村(社区)结合实际需求,在老年人口集中的住宅小区、自然村合理设置,总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可独立设置,也可与其他服务设施综合设置。5 .老年人助餐服务机构。主要包括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养老机构食堂、标准型老年人助餐点、辅助型老年人助餐点和老年人就餐点,相关标准见XXX市老年人助餐点食品安全规范。6 .养老顾问点。每个村(社区)最少设置1处,在邻里港湾、社区服务中心、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标准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点等场所内,依托现有工作力量以及区镇(街道)、村(社区)其他养老工作管理人员提供服务。以上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
5、名称规范、建设运行标准见附件1o第八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主要由区镇(街道)、村(社区)投资举办,也可以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投资举办;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建筑设计应当遵守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对政府、集体投资举办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拆除或者改变用途;经批准拆除或者改变用途的,应当按照不少于原建筑面积优先原地重建或者就近建设、置换。第九条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主要分为管理类、运行类两种类型。(一)管理类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主要有以下类型:1.市养老志愿者协会:统筹全市养老志愿服务资源,完善养老志愿体系建设;培育优秀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团队,开展志愿者培训、礼遇等
6、活动;孵化优秀养老服务项目,打造特色服务品牌;负责实施XXX市养老服务时间银行项目,探索养老志愿服务新模式。2 .市老龄工作服务中心:对全市养老服务工作开展建设指导、服务监督、运行状况评估等工作,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做好政府委托的养老服务事项。3 .市亲情(虚拟)养老院: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会员制为基本组织形式,依靠专业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组织。负责养老援助服务对象的资格审核,负责全市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组织、监管、评价、结算等工作。4 .区镇(街道)亲情(虚拟)养老院工作站:根据市亲情(虚拟)养老院的要求,负责做好在本辖区开展服务的对接、跟踪、监督、管理、回访等工
7、作。5 .区镇(街道)时间银行工作组:贯彻落实养老服务时间银行的相关政策、制度和规范。全面了解本辖区时间银行的运营状况、服务成效等综合情况;指导、培育、孵化优秀服务项目和志愿者及团队,建立综合培训基地,做好培训组织、管理协调等工作。6 .村(社区)时间银行服务点:精准摸排辖区内符合标准的服务对象;做好爱心商户和志愿者招募、志愿者管理、志愿服务能力提升等工作;协助服务对象发布需求、志愿者接单等日常业务;结合服务点特色,形成亮点服务项目,收集典型服务案例,上报服务成果。(一)运行类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主要有以下类型:1.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方:承接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的社会组织和企业,按运行标准
8、及服务采购方要求,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及拓展类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精准化的服务。7 .市亲情(虚拟)养老院服务商:通过公开招投标或签约的形式加盟市亲情(虚拟)养老院的社会组织和企业,接受市亲情(虚拟)养老院的统一管理,按标准为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智慧养老、机构养老等服务项目。8 .其他服务机构:参与家庭适老化改造、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家庭夜间照护床位、养老顾问等居家养老服务类项目的社会组织和企业。第十条上述不同类型的运行类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养老服务补贴、从业人员扶持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第三章服务对象和标准第十一条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60周岁及以上的居家老年人
9、,其中基本养老服务对象为以下三类:(一)城乡特困老年人等托底保障群体。(二)低保、低保边缘、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等困境保障群体。(三)失能、失智、重度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农村留守老年人、重点空巢独居老人等重点保障群体。第十二条养老援助服务对象类别和服务标准:A类:对年满60周岁,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对象,含特困对象,低保、低保边缘、特困职工中的孤寡老人,重点优抚对象,苏州市级以上劳模,归国华侨,“二无”(无子女、无劳动能力)困难老人以及其他因特殊原因无人照料的困难老人,按介助、介护两类每人每月提供不超过900元、1200元的养老援助服务。其中独生子女伤(病)残、死亡后未
10、再生育、未再收养子女、合法收养一个子女,且享受计生特别扶助金的无人照料的困难老人,在上述服务标准上再提高20%。B类:对年满60周岁,独生子女伤(病)残、死亡后未再生育、未再收养子女、合法收养一个子女,享受计生特别扶助金且日常生活能自理的老年人,每人每月提供不超过225元的养老援助服务。C类:对年满80周岁,日常生活能自理的对象,含特困对象,低保、低保边缘、特困职工中的孤寡老人,重点优抚对象,苏州市级以上劳模,归国华侨,“二无”(无子女、无劳动能力)困难老人以及其他因特殊原因无人照料的困难老人,每人每月提供不超过175元的养老援助服务。D类:除上述三类外,其他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户每
11、月提供不超过80元的养老援助服务。以上养老援助服务经费由市财政承担30%、区镇(街道)承担70%。第十三条养老援助服务对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特困对象,低保、低保边缘、特困职工中的孤寡老人,重点优抚对象,苏州市级以上劳模,归国华侨应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二)孤寡老人是指无配偶,无子女的老年人,“二无”老人指无子女、无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三)因特殊原因无人照料的困难老人应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四)困难老人应符合低收入家庭标准。(五)年满60周岁独生子女伤(病)残、死亡后未再生育、未再收养子女、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并享受计生特别扶助金的老年人由卫健委认定。(六
12、)凡申请A类养老援助服务对象的,应接受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介助、介护等级。(七)D类对象按户申报,以户口簿记载的户籍情况为准。(八)周岁时间按身份证、户口簿记载的公历生日的当月计算。身份证与户口簿不一致的,以其中近期办理的证件为准。第四章服务项目第十四条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提供专业照护、助餐服务、关爱服务、智慧养老、家庭支持、健康促进、文娱教育、养老顾问、医养结合和个性化服务共10大类项目。(一)专业照护类1.短期托管服务。由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标准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全托型、阶段性的照护服务。2 .日间照护服务。由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标准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机构为老年
13、人提供日间的托养服务,包含接送等附加服务。3 .居家照护服务。由专业服务人员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4 .助浴服务。由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标准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的沐浴场所并提供助浴服务,或由专业服务人员上门协助老年人沐浴。(二)助餐服务类1.配送服务。由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养老机构食堂、标准型老年人助餐点向辅助型老年人助餐点、老年人就餐点提供餐食配送服务。5 .堂食服务。由标准型老年人助餐点、辅助型老年人助餐点、老年人就餐点,为老年人提供现场就餐的服务。6 .送餐服务。由标准型老年人助餐点、辅助型老年人助餐点、老年人就餐点等,依托相关工作人员、志愿者或专业送餐人员,为老
14、年人提供送餐到家服务。(三)关爱服务类1 .需求调研服务。重点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与帮扶服务,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养老服务需求。2 .精神慰藉服务。为认知和情感障碍等需要关心的老年人提供精神关爱、心理疏导、社工支持等服务。3 .探访帮扶服务。重点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上门探视,重点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居家安全状况,针对其特殊困难进行帮扶。(四)智慧养老类1.紧急呼叫服务。依托信息平台、呼叫中心和智能终端设备,为居家老年人提供24小时紧急呼叫救援服务。4 .安全防护服务。依托信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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