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推进胸痛中心建设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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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推进胸痛中心建设工作方案胸痛中心是为急性心肌梗死、主动脉夹层、肺动脉栓塞等以急性胸痛为主要临床表现的急危重症患者建立快速救治机制的多学科协作诊疗服务模式。为推进我省胸痛中心建设,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胸痛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7)1026号,以下简称胸痛中心建设指导原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推进胸痛中心建设为抓手,逐步健全完善全省急性胸痛救治体系,提高全省急性胸痛救治能力,降低病死率和致残率。全省二、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均应于年内启动胸痛中心建设,争取到2020年底,每个设区市至少建
2、成一个标准胸痛中心,常住人口达到30万的非设区市政府所在地的县(市、区)至少建成一个标准胸痛中心或基层胸痛中心。到2025年,全省公立三级综合医院和心血管病专科医院均应建成标准胸痛中心,非设区市政府所在地的县(市、区)均应建成一个基层胸痛中心或标准胸痛中心,部分中心卫生院建设有基层胸痛门诊。二、工作内容(一)规范开展胸痛中心建设省卫健委组织专家,根据国家胸痛中心建设指导原则和相关行业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福建省胸痛中心建设管理规范(2019年版)(附件1,以下简称规范),用于指导全省医疗机构开展胸痛中心建设,作为本省胸痛中心质控管理规范。省市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和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应分别对照规范中
3、的标准胸痛中心和基层胸痛中心要求,组织实施胸痛中心标准化建设。其他医疗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对照规范选择相应类别胸痛中心标准组织建设。部分具备条件的中心卫生院可试点建设基层胸痛门诊,规范开展胸痛病因初筛,对急性胸痛患者进行初步处理,并及时就近向具备急性心肌梗死直接PCI能力的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医疗机构可按照自愿原则,参与国内相关行业组织开展的胸痛中心认证工作。(二)建设全省胸痛中心救治网络省卫健委委托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建省心脏医学中心建设单位)作为牵头单位,联合省急救医学中心组织建设省急性胸痛救治指挥中心及急性胸痛协同救治网络体系,利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对下级胸痛中心开展远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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