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docx
《师范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师范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docx(5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师范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切实提高实践环节的培养质量,规范专业实践的组织、管理和考核,根据有关规定等,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二条专业实践应坚持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与校外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撰写相结合的原则,专业实践选题应围绕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向,利于实践创新能力和未来职业发展能力的培养,同时兼顾科研发展潜能。实践内容应与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相关。第三条学院和导师应高度重视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整体规划,统筹协调,主动与企事业单位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加强校内外研究生培养与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为研究生
2、进行专业实践提供长效、稳定的实践基地。第四条专业实践的内容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形式可以是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项目管理、调研报告、案例分析、创作实践等。专业实践教学要注重培养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第三章组织管理第五条XX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负责各专业学位类别的实践督查工作,定期对专业实践效果进行指导、监督、评价和反馈。各牵头学院制定本专业学位类别的实践与考核细则(简称“细则学院成立由研究生教育工作分管院长任组长的专业实践教育领导小组,根据细则出台学院相关领域的实践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具体指导、实施、管理和考核研究生的专业实践
3、。“细则”和“方案”报研究生院备案。第四章实践方式与要求第六条专业实践包括承担或参与实际问题调研、应用课题研究、项目规划设计、教育教学、案例编制与分析、观摩等实务工作,原则上以学院统一安排为主,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灵活进行:(一)依托各专业领域的校外专业实践基地、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由学院统一组织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二)由校内导师结合所承担的工程类应用型课题,安排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三)充分发挥校外导师的资源和指导作用,由校外导师负责安排专业实践;(四)研究生结合本人的就业意向,经导师、学院同意,可自行联系单位进行专业实践。第七条研究生可选择参加上述一种及以上的实践方式,累计实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师范学院 专业学位 研究生 专业 实践 管理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351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