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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培训,目 录,解读新安全生产法及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筑施工安全,有限空间及作业安全,用电、消防安全,企业常见隐患排查 及依据,第一部分 解读新安全生产法,教学目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主要法律依据,安全法颁布时间,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正 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主要法律依据,新安全法概况,安全生产法的总体结构没有变化,仍然为7
2、章;将原法的97条增加至新修订法的114条,新增了17条,新增了64款项;原法有58条、69款项做了修改,修改条数占原法总条数的59.8%。,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主要法律依据,新安全法概况,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三、落实“三个必须”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主要法律依据,新安全法概况,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四、明
3、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五、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明确委托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2、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3、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4、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主要法律依据,新安全法概况,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六、建立事故
4、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一套系统的、规范的、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八、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截止2014年全国已有21.8万人取得了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近15万人注册并在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执业。,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主要法律依据,新安全法概况,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九、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具有其他保险所不具备的特殊功能和优
5、势,一是增加事故救援费用和第三人(事故单位从业人员以外的事故受害人)赔付的资金来源,有助于减轻政府负担,维护社会稳定。二是有利于现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完善和发展,三是通过保险费率浮动、引进保险公司参与企业安全管理。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大幅提高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一般事故罚款20万至50万,较大事故50万至100万,重大事故100万至500万,特别重大事故500万至1000万;特别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1000万至2000万。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主要法律依据,新安全法重点内
6、容,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这条明确了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第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这条说的是首先执行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主要法律依据,新安全法重点内容,第十二条 有关协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发挥自律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这条是修后新增加的条款,比如:安全生
7、产协会,第十三条 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这条说的是依法设立的安全中介机构,有的企业自己没有安全管理能力,请安全中介机构进行托管,但安全主体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什么是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必须履行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主要法律依据,新安全法重点内容,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
8、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这条说的是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已于2001年4月21日颁布施行。如1118北京大兴西红门镇火灾事故,2017年11月18日18时许,位于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二村新康东路8号的一处集储存、生产、居住功能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发生火灾。火灾共造成19人死亡,8人受伤。18名涉案人员被刑事拘留,大兴区长崔志成辞职,主管副区长杜志勇、大兴西红门镇党委书记、镇长及镇政府相关管理人员10人被立案调查。此次火灾事故导致全北京强制清除群居型公寓,很多人大搬迁甚至不得不离开了北京。案例:他是新来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主要法
9、律依据,新安全法重点内容,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主要法律依据,新安全法重点内容,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0、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主要法律依据,新安全法重点内容,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第四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
11、保险的事项。这条说的是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在合同内应载明从业人员所从事的岗位涉及的安全风险和职业卫生危害因素。在调动岗位时应及时修订或补充劳动合同内容。,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第五十二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第五十三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第五十六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
12、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主要法律依据,新安全法重点内容,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北京市安监局编制的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对企业如何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做了进一步说明:(一)从业人员100人以下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4%的比例配备兼
13、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不应少于1人;(二)从业人员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配备至少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从业人员200人以上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1%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主要法律依据,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进一步说明,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要以正式文件确认,在显著位置公示,并报送属地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这条说明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形成书面文件形式,在企业内公示,并报送属地安监部门。,安全法第九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
14、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主要法律依据,新安全法重点内容,第四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前款规定向本单位有
15、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第八十七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四)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第九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
16、报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主要法律依据,新安全法重点内容,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第一百零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
17、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二)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主要法律依据,新安全法重点内容,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18、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四)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主要法律依据,新安全法重点内容,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北京
19、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培训学时要求:(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培训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少于12学时。其中,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初次培训不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少于16学时。(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岗前培训不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少于8小时。其中,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岗前培训不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少于20学时。(三)换岗的、离岗6个月以上的,应当重新接受岗前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的,应当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生
20、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主要法律依据,新安全法重点内容,第九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主要法律依据,新安全法重点内容,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
21、,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六)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主要法律依据,新安全法重点内容-企业重点工作,第九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四)未建
22、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这条安全法特别设置了处罚条款,有的企业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隐患排查责任制混为一个,这是不对的。现在要求企业一岗双责,即: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隐患排查责任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主要法律依据,新安全法重点内容-企业重点工作,第一百零一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这条特别容易发生在施工现场,两个施工单位在同一区域内作业,
23、必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主要法律依据,新安全法重点内容-企业重点工作,第一百零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前一段时间网上引起争议的一段新闻,杭州某科技公司的老员工在上班期间接了个大概30秒钟的电话,被总经理看到了,就让她直接走人。公司的总部在意大利,主要生产智能家居,公司对产品的要求特别高,但是最近质量总是不过关。最近总是不停地被意大利那边投诉,比如说很简单的问题:我这边是要放四个螺丝的,可能最后发现只有三颗,这肯定是员工工作过程
24、中疏忽造成的。总经理去车间多次查看后,查到了原因:一些员工在上班时经常用手机。于是公司特地出了通知:特殊情况外,上班期间不允许用手机,否则就开除。员工都签字认可了,这位员工被发现后不认错,不服从管理。我认为企业依法指定的保证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都必须执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主要法律依据,新安全法重点内容,第一百零九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
25、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主要法律依据,新安全法重点内容,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
26、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主要法律依据,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相关内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五)较大危险因素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六)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七)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八)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作业现场带班制度;(九)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十)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主要法律依据,北京市生产
27、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相关内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十一)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十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十三)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十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十五)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十六)危险物品和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十七)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制度;(十八)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十九)安全生产举报制度;(二十)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主要法律依据,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相关内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四)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五)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自救互救知识;(六)生产安全事故案例;(七)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八)安全生产其它有关内容。,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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