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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国酢港公司标准版本号:A/0JfcTj1.=JRcIinASINOMEC项目要求评审规定QB/NYAS10008-20161目的本标准规定了客户对与公司产品(工程设计、工程承包和技术服务等)有关的要求的评审目的、内容和方法。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承担的工程设计、工程承包项目中,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也适用于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类项目的评审3 职责对工程设计、工程承包项目以及技术服务类项目,其评审活动由经营中心或海外项目部组织实施。4 项目要求的确定5 .1确定的内容a)客户明确规定的要求:例如装置规模、技术路线、产品方案、操作弹性、设备引进或国产化程度、工程投资、发展预留、
2、设计文件交付(或项目交工时间)和现场服务等;b)客户没有明示的要求:例如无专利商进行保证的工艺保证值、产品质量、消耗指标及操作的可靠性和灵活性、工厂设计模式改革等;c)与产品有关的HSE法律法规的要求:例如防火、防爆等方面的安全性要求、抗震要求、环保要求、职业卫生要求等;d)为满足项目要求,尚应满足公司规定的其它要求:例如工程标准、采用公司拥有的新技术等。6 .2识别项目要求的方法识别项目要求是一个过程,其方法可能有:a)来自客户的标书、函电等;b)走访客户、合同洽谈和投标报价活动等;c)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动态调查、竞争伙伴水平对比分析等;d)随时获悉法律法规的规定信息。5项目要求的评审5.1
3、 评审目的a)充分了解和理解客户要求,包括客户明示规定的和没有明示的要求、法律法规要求。特别是与客户意见不一致的要求能得到解决;b)在准确理解的基础上,对产品要求以投标书、合同、协议、任务书等方式予以明确规定;c)公司各有关部门确信,通过在技术及HSE上、资源上及其他方面采取必要的、可实现的措施,有能力满足项目实施的各方面的要求。5.2 评审时机评审应在公司向客户做出承诺前进行,评审时机有:a)投标报价前;b)合同或协议签约前;c)合同或协议修改前。5.3 评审方式5.3.1项目工程投资额在3亿元及以上的设计合同和项目总投资额在10亿元及以上的总体设计和(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大型项目应组织会议
4、评审;项目工程投资额在3亿元以下的工程设计合同和项目总投第1页共10页资额在10亿元以下的总体设计和(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中小型项目一般只作书面评审,必要时也可组织会议评审;如采用新技术或属中外合资项目等应进行会议评审。5.3.2总承包项目建设投资额或只承担设计加采购项目的采购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项目,应组织会议评审;投资额或采购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中小型项目,一般只作书面评审,必要时也可以作会议评审。5.3.3对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合作等项目只作书面评审。5.3.4项目要求的评审是一个过程。首先是项目的要求得到充分识别,项目要求不明确或不充分时,经营中心或海外项目部应
5、组织进一步收集信息,直到项目要求明确。5.3.5对评审有分歧意见时,经营中心或海外项目部应组织协调统一。在合同洽谈中原评审意见不能满足客户要求时,经营中心或海外项目部应组织协调再次评审,直到客户的各项要求得到解决,方能签定合同。1.4 分加评审的部门和人员5. 4.1对于工程设计项目参加评审的部门有经营中心或海外项目部、建筑规划事业部、企业管理部、专业室等。要求参加评审的主要成员有:经营中心或海外项目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建筑规划事业部负责人、项目设计经理及有关人员、企业管理部负责人、有关专业室行政和技术负责人。6. 4.2对于工程总承包项目,除5.4.1要求外,参加评审的还有采购管理部、施工管
6、理部、财务管理中心的负责人及项目经理、采购经理、施工经理和项目控制人员(或上述岗位的指定人)、法律顾问等。7. 4.3对于重大、复杂的工程设计、工程承包项目,主管市场开发、项目执行的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法律顾问参加评审,必要时总公司经理参加评审。8. 4.4对于工艺技术成熟或简单的工程设计项目或其它设计前期项目,经营中心或海外项目部(副)主任可决定简化评审程序。9. 4.5对于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合作、劳务等项目,仅与项目内容有关的部门或人员参加评审,具体由经营中心或海外项目部负责人根据涉及内容决定。1.5 评审内容在接到客户的委托后,应由经营中心或海外项目部组织对工程项目实
7、施有关的要求进行评审。评审内容主要有两大方面:一是技术能力,公司的技术水平、质量和HSE管理能否达到法律法规和客户要求的水平;二是生产能力,公司的项目管理和专业室人力资源能否按要求的进度完成任务。5. 5.1技术能力评审a)在充分听取主体专业室、企业管理部(公司质量保证和HSE能力)和建筑规划事业部的评审意见后,根据公司掌握技术的状况以及外部合作的可能,由企业管理部提出初步意见;b)对于技术开发或技术上有特殊要求的重大项目,必要时可先进行技术能力(包括质量保证和HSE能力)评审。评审会由企业管理部主任(或项目总工程师)主持,除上述参加人员外,必要时公司总工程师及主要相关公司副总和专业副总参加评
8、审,由主持人或总工程师提出初步意见。552生产能力评审a)对工程设计项目,在充分听取有关专业室的评审意见后,由建筑规划事业部提出初步意见;b)对总承包项目,在充分听取采购管理部、施工管理部、建筑规划事业部、经营中心或海外项目部、有关专业室和项目经理的评审意见后,由建筑规划事业部提出初步意见;553能力综合评审a)对f工程设计、EPC总承包项目,根据对项目的生产能力评审和技术能力评审所提出的初步意见,由经营中心或海外项目部提出综合性推荐意见,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提出最终意见。b)对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合作等项目,在听取有关部门的评审意见后,由经营中心或海外项目部提出推荐意见,公
9、司主管副总经理提出最终意见。6. 5.4合同文本评审对合同文本评审主要是对拟签合同(协议)的完整性和表达的准确性进行评审。合同文本应包含有甲乙方的责任和义务、工作内容和范围、进度、取费标准和价款、支付方式和分期、违约和仲裁条款、有关附件等,对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项目,需要客户提供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职业卫生评价报告及其批文等,相关HSE信息亦应在合同或附件中规定。营销经理应准备“工程项目合同文本评审表”,经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设计经理(项目总监)、经营中心或海外项目部负责人、重要合同应经法律顾问签署评审意见后,报请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工程总承包项目由项目经理、
10、采购管理部、施工管理部、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法律顾问、经营中心或海外项目部负责人签署评审意见后,报请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决定。5. 5.5合同变更评审(1)在合同签约后或执行过程中客户提出变更,例如原料改变、方案改变、设备引进或国产化的变更、厂址或平面布置的变更等,需进行合同变更评审。(2)由经营中心或海外项目部负责人根据变更情况确定进行会议评审或书面评审。由经营中心或海外项目部组织建筑规划事业部、企业管理部、项目设计经理、项目审定人及有关部门和专业室,提出评审意见,由经营中心或海外项目部确定,必要时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决定,并确定需签订合同补充协议或变更合同某些条款。(3)对合同变更内容由
11、经营中心或海外项目部营销经理用书面方式通知建筑规划事业部及有关专业。5.6评审实施5. 6.1评审准备由经营中心或海外项目部负责提供投标过程、项目委托过程以及和客户洽谈过程形成的文件,并组织编制合同草案(包括附件),其中合同正文由经营中心或海外项目部负责起草,技术附件由项目经理或项目设计经理(项目总监)组织起草。6. 6.2召开评审会按5.3.1条、5.3.2条和5.3.3条界定的大型项目,由经营中心或海外项目部负责人主持评审会,对于重大的、复杂的工程项目由公司主管市场开发的副总经理(或其委托人)主持评审会,参加部门和人员按5.4条执行。对重大的、复杂的工程设计、总体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
12、承包项目,根据需要可在正式评审会之前召开预评审会预评。7. 6.3评审记录(a)会议评审记录1)评审会议由经营中心或海外项目部分管该项目的报价经理负责记录。2)评审会后由经营中心或海外项目部分管该项目的营销经理按评审记录整理成“工程项目会议评审纪要表”,由项目设计经理(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审定人签署意见,经营中心或海外项目部负责人会签后,主管副经理签发,营销经理将纪要发至有关部门和项目有关负责人。(b)书面评审记录需书面评审的项目由报价经理准备“工程项目书面评审表”(见附录C)和有关评审资料,按5.4条规定参加评审的相应部门和人员,分别在评审表上签署评审意见后,由经营中心或海外项目部负责人签署综
13、合评审意见后,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签发。(c)项目合同文本评审记录按5.5.4对项目合同文本评审记录,由报价经理负责整理归档。(d)评审文件管理D评审文件除会议原始记录和上述评审纪要及评审表外,还应包括合同形成过程中的所有有关文件(包括招标投标文件、标书或项目任务委托书、双方往来函电、电话记录、项目批文等),均由营销经理整理汇集成卷。2)工程项目评审文件随合同文本在经营中心或海外项目部归档,评审文件保存至合同全部执行完成。合同管理的具体要求见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规定。5.7评审实施的例外处理5.7.1公司总经理作为法定代表人,有权对各职能部门提出的评审意见做出权衡取舍、批准,即可对外签约,全公司须全面
14、履行。5.7.2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对于个别小型项目,不经评审,公司总经理批准即可对外签约,全公司须全面履行。5.7.3授权的公司主管市场开发副总经理也具有上条规定之权力。5.7.4在某些特殊条件下,个别工程项目应客户要求或委托需先开展设计工作或设计前期工作而暂不具备某些评审条件,可根据客户委托和有关信息先进行项目阶段评审。经营中心或海外项目部指定联系人按附录D要求填写“待签项目通知书”,项目管理部和经营中心或海外项目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公司主管市场开发副总经理批准,经营中心或海外项目部通知项目管理部和有关部门先开展工作,待条件具备时再进行全面评审并签订项目合同。附附附附附附ABCDEF录录录
15、录录录评审程序框图工程项目会议评审纪要表工程项目书面评审表待签项目通知书工程项目合同文本评审表工程总承包合同文本评审表本办法由基建管理中心负责起草并负责解释。本办法主要起草人:王钦纲审核人:李春森批准人:段玉林本办法于二。一六年三月第一次批准发布并正式实施。附录A评审程序框图附录B工程项目会议评审纪要表.中国能源SINOMEC工程项目会议评审纪要表(会议评审用)编号:QB/NYAS10013/BG-01-A第1页共1页项目名称建设单位任务性质项目投资工程投资口建设投资口总投资项目完成时间评审日期:评审地点:参加评审人员:结论:营销经理:年月日评审意见会签:项目(设计)经理:年月曰评审意见会签经
16、营中心或海外项目部负责人:年月曰评审意见会签基建管理中心负责人:年月曰评审意见:公司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签发:年月日备注:注:1.任务性质栏分别用(预)可研报告、总体设计、工程设计、设计加采购、总承包等表述。2 .项目投资栏内(预)可研报告、总体设计用总投资;工程设计、设计采购用工程投资、总承包用建设投资。3 .本表填写不下时可用附页。4 .本表由经营中心或海外项目部提供。.中国能源SINOMEC工程项目书面评审表编号:0BNYAS10013/BG-02-A第1页共1页项目名称项目号编号营销经理建设单位地址任务主要内容客户联系人任务性质项目投资项目完成时间项目背景情况说明营销经理:年月日技术
17、能力评审相关专业室项目经理企业管理部基建管理中心质量及HSE能力评审企业管理部生产能力评审建筑规划事业部企业管理部其他部门意见基建管理中心综合评审意见经营中心或海外项目部评定意见主管副总经理注:1.项目情况由报价经理填写,包括项目背景及推荐意见。2.技术能力评审,由相关专业室和企业管理部填写推荐性评审意见。3.生产能力评审,由建筑规划事业部填写推荐性意见。4、本表由经营中心提供,可视项目具体情况适当简化。附录D待签项目通知书.中国能源SINOMEC待签项目通知书编号:0B/NYAS10013/BG-03-A第页共页项目初定名称建设单位地址任务性质客户联系人任务内容:初步设计进度:报价经理:年月
18、日评审意见意见:建筑规划事业部或企业管理部负责人:年月日综合评审意见:经营中心或海外项目部负责人:年月日评审意见:主管副总经理:年月口注:本表由经营中心或海外项目部提供。.中国雕源SINOMEC工程项目合同文本评审表编号:0B/NYAS10013/BG-04-A第页共页项目名称营销经理建设单位地址任务主要内容合同编号任务性质项目投资工程投资建设投资口总投资项目完成时间合同价款其中:专利或专有技术价款合同背景、合同范围及谈判结果等:报价经理:年月日评审意见:项目设计经理(项目负责人):年月日评审意见:建筑规划事业部:年月日评审意见:企业管理部:年月日评审意见:财务管理中心:年月日评审意见:公司法
19、律顾问:年月日评审意见:经营中心:年月日评审意见:分管财务副总经理:年月日评审意见:主管副总经理:年月日评审意见:公司总经理:年月日.中国施源SINOMEC工程总承包合同文本评审表编号:QB/NYAS10013/BG-05-A第页共页项目名称营销经理建设单位地址任务主要内容合同编号任务性质项目投资工程投资口建设投资口总投资项目完成时间合同价款其中:专利或专有技术价款合同背景及意见:报价经理:年月日评审意见:项目经理:年月日评审意见:招标中心:年月日评审意见:施工管理部:年月日评审意见:建筑规划事业部:年月日评审意见:企业管理部:年月日评审意见:财务管理中心:年月日评审意见:法律顾问:年月日评审意见:经营中心:年月日评审意见:主管财务副总经理:年月日评审意见:主管项目副总经理:年月日评审意见:主管副总经理:年月日评审意见:公司总经理:年月日备注:1、本表由经营中心提供。2、根据合同具体情况可以适当简化参加评审的部门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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