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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产权运营,第一节 概述,第二节 知识产权评估,第三节专利的实施,第四节 商 标权的使用,第五节 著作权的行使,第一节 概 述,一、知识产权运营的概念知识产权的权利内容包括:控制权、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基于这样的权利内容特点决定了知识产权是可以通过市场手段、规则来进行运营的。知识产权运营是指权利人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将其智力成果应用于生产经营过程和市场交易活动之中,以获取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的行为。知识产权运营的目的是为了鼓励知识创新、转化智力成果和由此获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可以运营的知识产权包括:创造性成果权,如著作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业秘密等;经营性标记权,如商标权、商
2、号权、产地标志权、包装装潢等。,二、知识产权运营的内容(一)知识产权的自行实施自行实施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通过制造、使用、销售等方式在权利有效期限内自行利用其知识产权以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自行实施的基础条件:市场前景,运营成本,政策环境。自行实施的最大特点: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垄断地获得高额利益。,(二)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 所谓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又叫授权许可,是指权利人将其知识产权中的全部或部分权能授权给他人使用的制度。在实践中,知识产权权利人通过许可使用合同将一项或多项专有权利许可给他人使用,同时收取一定数额使用费,在国际上被称为许可证贸易。许可使用特征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权利人在保留所有权
3、的基础上让渡其中的使用权;同时也可以把专有权的各个权项进行分离,单独授权使用某项或数项专有权的权能。,(三)知识产权的转让 所谓知识产权的转让,是指权利人将其知识产权的专有权利让渡于他人的法律行为。通过该行为,知识产权权利人失去了所有权,受让人成新的知识产权主体。它与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相比存在显著的区别:(1)客体的区别。知识产权许可使用的客体是知识产权的使用权或者某项权能,而知识产权转让的客体是知识产权的专有权利。(2)方式的差异。由于智力成果的非物质形态,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在合同生效后即可实施,而转让往往需进行登记才能生效。(3)后果的差异。转让是所有权转让,即知识产权的主体发生变更;而许
4、可只是被许可的使用权或某项权能让渡给他人或者暂不受权利人控制,一旦许可合同履行完毕,原已让渡的权利则自动回归许可人掌控。,(四)知识产权的质押参见担保法第79条 所谓知识产权的质押,是指以具有财产性和可让与性的知识产权为标的而设定的对债权人的债权予以担保的一项法律制度。知识产权作为质物,既具有质押的一般共性,又具有不同于其他质押的特殊性。、知识产权作为质押标的物为无形财产。2、知识产权作为质押标的物为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3、知识产权质押不能以标的物的转移占有为成立要件。按照法律规定,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
5、登记之日起生效。,第二节 知识产权评估,一、知识产权评估的概念及特点 知识产权评估是知识产权运营的基础和前提。国防科技工业拥有大量有待运营或者已经投入运营的知识产权,对知识产权进行价值评估是能过市场实现其价值的重要基础,能够让知识产权的使用更加明确化。知识产权评估是指由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资产评估原则、范畴、程序和标准,运用会计的方法和统一的价值尺度,对知识产权的价值进行评定并将其模拟成交易价格予以估算的制度。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知识产权评估具有以下特点:1价值缺乏可比性2复杂性3动态性4目的性,二、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的目的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的目的是指被评估的知识产权即将发生
6、的经济行为。1知识产权运营 知识产权运营的方式有多种,包括:自己使用、转让、许可等。如果想寻求运营的最佳途径,知识产权的所有人应对每种方式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回报进行比较;同样,知识产权贸易的购买方也要对欲购买的知识产权交易价格、现有的和潜在的价值进行估算,以决定是否购买或者选择购买其他人的知识产权。事例:“红塔山”商标价值人民币300亿元,美国的COCACOLA商标价值100多亿美元,折合人民币近1000亿 2财务报表编制 以前,财务报表制度中不要求在报表中列入无形资产科目。现在要求把通过交易得到的知识产权的资本量列入资产负债,而且这些资产要不断进行行折旧检查,以决定资产负债表上所表现的这些资产
7、的价值是否可靠,因此,对其进行评估在检查中就必不可少了。,3知识产权资本化 当以知识产权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出资方式,以及在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股份经营、企业兼并、企业出售、中外合资合作、租赁、债务重组、破产清偿等涉及知识产权变动时,为确定它们资本化的价值就应该对该知识产权进行评估。4知识产权诉讼 随着人们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不断增加,确定赔偿数额是大部分案件所面临的问题。这时,知识产权的价值须由侵权诉讼中的赔偿金的数量体现。在测算法律无明文规定的法定赔偿额时,法院有时会在诉讼中对被侵犯的知识产权的价值进行评估,以确定一个合理的赔偿金额。这也体现了知识产权是一种可在诉讼中实
8、现的权利。,三、知识产权评估的原则知识产权评估原则主要是指在对知识产权价值的界定、评价、估算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根本规则。1科学性原则 2客观性原则 3独立性原则 4专业性原则,四、知识产权评估的基本方法 现在通行的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方法主要有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等,可参见吴伟仁著的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实务。,第三节 专利的实施,一、专利的实施的概念及方式 专利权的实施,是指专利权人通过自己实施其专利、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转让其专利权或者将其专利权作为出资设立企业等而取得收益的行为。在专利贸易中专利权实施的方式有多种,主要包括专利权人自行实施、许可他人实施、转让、作价出资入股、质押和信托等。二、自
9、行实施专利 根据我国专利的种类,其实施情况包括: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权人为生产经营目的可以自己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对于外观设计专利,权利人为生产经营目的可以自己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三、专利的实施许可(一)专利实施许可的概念 专利实施许可是指以专利使用权为标的,专利权人以许可合同的形式授权他人实施专利使用权中的一种或数种,被许可人应当对此支付一定使用费的实施行为。作为一种技术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专利实施许可具有如下特征:专利实施许可必须以专
10、利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专利实施许可是以让渡部分或者全部专利使用权为内容,属于技术贸易行为;专利实施许可的许可时间不得超过专利权有效期间;专利实施许可一般都约定了使用范围,而且许可使用的范围受到专利权的有效地域的限制等。,(二)专利实施许可的种类1.专利权人的许可-自愿许可(1)独占许可是指被许可方不仅取得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实施某项专利技术的权利,而且有权拒绝任何第三者,包括许可方在内的一切其他人在规定的时间、地域内实施该项技术。(2)排他许可亦称独家许可,即在一定地域,许可方只允许被许可方一家而不再许可其他人在该地域内实施其专利,但许可方仍有权在该地域内实施。就是说,独家许可除了不能排斥许可
11、方本人实施以外,与独占许可基本相同。(3)普通许可亦称非独占性许可。是批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使用某项专利,同时许可方自己仍保留在该地域内使用该项技术,以及再与第三方就同一技术签订许可合同的权利。,(4)分许可又称从属许可。这种许可的被许可方在得到许可方同意的条件下,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许可第三方实施其专利。分许可的条件必须在许可合同中予以说明,如未说明,即使是独占许可,也不能认为具有再许可权。(5)交叉许可又称互惠许可、相互许可、互换许可。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利权人在一定条件下相互授予各自的专利实施权的一种交易。交叉许可一般不涉及使用费支付,仅限于交换技术范围及期限等。如果两
12、项专利的价值不相等,其中一方也可给另一方一定的补偿。,2.非专利权人的许可-非自愿许可(1)指定许可这是指为了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国家不经专利权人同意采取一定的程序指定单位实施发明专利的许可方式。指定许可仅限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而且有严格的程序,即需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指定实施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国防专利在目前情况下的实施均属于指定许可实施。,(2)强制许可。这是指直接由国家专利主管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启动一定程序,不经专利权人同意,授权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其专利技术的许可方式。在我国强制许可包括下述情况:专利权人自专利
13、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
14、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四、专利权的转让专利权的转让是指将专利权有偿或无偿转让给他人或其他单位,使权利本身发生转移,即权利主体发生变更。专利权转让注意事项:(1)科学、客观地对专利权进行评估,明确专利权的市场价值。(2)转让专利权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3)合同签订后应向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登记,专利权转让自登记日起生效。,五、专利权的出资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中外合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专利权可以通过作价后作为出资入股。专利权出资注意事项:(1)以专利权投资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专利权的转让行为。根据民法的原理
15、,如果当事人以财产所有权进行出资,出资后该财产权将独立于投资主体,而由新的主体享有和行使该财产的所有权。因此,当专利权人以专利权进行投资时,专利权将由所投资的公司或单位行使。(2)投资者和所投资的主体应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办理该专利权的转移手续,即当事人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登记手续,该转让行为才发生法律效力。(3)公司注册资本中以专利权等工业产权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六、专利权质押所谓专利权质押是指为担保债权的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设定质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设质专利权中的财产权的变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在专利权质押法律关系
16、中,设定专利权质押的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接受专利权质押的债权人为质权人。,七、专利权救济专利权救济是指专利权人因专利权受到侵害而维护其权益的途径/行为。专利权人一旦发现自己拥有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被他人非法使用构成侵权时,可以依照专利法的相关规定,采取以下方式和措施,对遭到侵犯的专利权实行救济:1、双方协商解决。专利权是民事权利的一种,当事人依法可以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因此,因专利侵权引起的纠纷,法律允许当事人协商解决。,2、请求行政处理。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请求处理专利纠纷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
17、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3、提起民事诉讼。对于专利侵权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同时也不愿意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除了上述救济措施之外,根据我国专利法还规定,对于假冒他人专利权的行为,还存在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混合承担的问题,即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
18、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节 商标权的使用,一、商标权的使用的概述商标权的使用主要是指注册商标的使用。商标权使用包括自己使用、许可、转让和质押等方式。充分使用商标既可以实现商标的基本功能和商业目的,又可以为商标权人带来经济效益。军工企业涌现出“长安”、“嘉陵”、“哈飞”等知名商标二、自己使用商标商标权的自己使用是指商标权人将其商标用于自己生产、制造、加工或经营的商品、商品包装上或用于广告宣传、展览或所提供的服务项目等商业活动的过程。,商标权人自己使用商标须遵守下述规则:1.加注“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标明注册标识,以公示、扩大知名度。2.不得擅自改变注册商标标识,严格使用核准注
19、册的标识。3.不得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注册事项。4.不得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范围。5.不得擅自转让注册商标。,三、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商标权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是指商标所有人以许可合同的形式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使用其注册商标,被许可人支付相应的使用费的行为。商标权许可使用主要有普通许可、独占许可和排他许可等。(一)商标使用许可中应注意的问题1.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必须是注册商标,且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须与注册商标一致。2.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指定的商品或服务不得超出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范围。3.许可他人使用商标的期限不得超过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4.被许可人未
20、经许可人授权,不得将商标许可他人再使用。5.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商品的质量。6.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二)使用许可合同的备案 1.被许可人应当自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许可合同副本报送 商标局备案,并由商标局予以公告。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应当提交下述文件:(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2)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3)人用药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应当同时附送有关部门的有效证明文件。,2.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重新备案与变更通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重新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21、1)许可使用的商品范围变更的;(2)许可使用的期限变更的;(3)许可使用的商标所有权发生转移的;(4)其他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当书面通知商标局及其各自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许可人名义变更的;(2)被许可人名义变更的;(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提前终止的;(4)其他情况。,四、商标权的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转让,是指原来的商标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让渡给受让方。,(一)商标权转让的注意事项1.商标权转让的转让人必须是商标权人,受让人则应为法律规定主体。商标权转让的受让人应为依法成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自然
22、人。2.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必须一并转让。3.注册商标权转让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并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商标权转让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注册商标转让的生效,还需履行法定的变更登记和相应的公告程序。,(二)注册商标转让的申请与审查商标转让是商标权主体的变更,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办理,转让人和受让人应提供下述法律文件:1.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签署的商标转让请求书;2.公众熟知商标的商标评估报告;3.由受让人签署的委托书;4.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经商标局审查符合规定予以核准,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五、商标权的质押所谓商标权质押是指为担保债权的实现,
23、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商标权中的财产权设定质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设质商标权中的财产权的变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一)商标权质押注意事项1.以注册商标专用权进行质押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2.质押合同订立后,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到商标局变更续展处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二)办理质押登记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2、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如果注册人发生改变,还应附送相关证明的复印件;4、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5、具有法定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商标评估
24、报告;6、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申请手续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六、商标权的救济(一)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二)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三)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关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存在争议的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节 著作权的行使,一、著作权的行使
25、的概述著作权的行使是指著作权人对著作权法第十条涉及的财产权内容的行使,该财产权包括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等。著作权的行使包括自己行使、许可、转让和质押等方式。二、著作权自愿许可使用著作权自愿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将其作品以许可合同的方式授权他人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使用的行使方式。与专利权、商标权的许可类同,客体不同。三、著作权的转让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其作品的财产权部分或全部转移给他人所有。,著作权转让注意事项:1.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采取自愿登记,非强制性,著作权转让合同进行的是备案登记,登记并非合同生效的要件,仅具有公示效力,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方
26、的效力。,四、著作权行使的限制(一)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指他人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而使用作品,不需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需要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名称。,合理使用的情况主要是指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
27、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
28、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二)著作权的法定许可法定许可,又称“非自愿许可”,属于法律对著作权行使的一种限制,即是通过法律的明确规定,他人使用有关作品时不需要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主要包括:1.教科书法定许可,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要支付报酬。著作权法第23条2.报刊转载法定许可,是指当某一作品在报刊上发表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外,其他报刊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而转载,但要支付报酬。著作权法第32条,3.制作录音制品的法定许可,是指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
29、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著作权法第39条4.播放已发表作品的法定许可,是指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著作权法第42条,五、著作权的质押所谓著作权权质押是指为担保债权的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设定质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设质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变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著作权质押注意事项1.以著作权进行质押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著作权质押书面合同。2.质押合同订立后,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到国家版权局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质押登记手续,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六、特殊的著作权客体-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之一,对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国家还专门颁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采取自愿登记原则,登记可以发挥公示作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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