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 木本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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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用木本苗的技术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掘苗、包装、标签、运输及假植。本标准适用于园林绿化用木本苗。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6000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CJJ8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丛生型苗木rosettetypeseedlings自然生长的树形呈丛生状的苗木。3.2匍匐型苗木creepingtypeseedlings自然生长的树
2、形呈匍匐状的苗木。3.3蔓生型苗木sprawltypeseedlings自然生长的树形呈蔓生状的苗木。3.4单干型苗木singletrunktypeseedlings自然生长或经过人工整形后具1个主干的苗木。3.5小乔木smallarbor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3m-8m的乔木。3.6中乔木InediUmarbor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8m-15m的乔木。3.7大乔木bigarbor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15m以上的乔木。3.8胸径diameteratbreastheight苗木主干离地表面1.3m处的直径。3.9地径grounddiameter苗木主干离地表面0.lm处的直径。3.10冠幅c
3、rownwidth苗木树冠垂直投影最大与最小直径的平均值。3.11株高treeheight从地表面至苗木正常生长冠顶端的垂直高度。3.12分枝点高branchpointheight乔木从地表面到树冠下最下分支点的垂直高度。3.13容器苗containerseedlings在装有营养土或栽培基质的容器中培育出的苗木。3.14苗龄Seedlingage从播种、插条或埋根至出圃,苗木实际生长的年龄。3.15土球直径SOilballdiameter苗木移植时根部所带土球的直径。4技术要求4.1 一般要求4.1.1 苗木综合控制指标应为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形完整、色泽正常、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机械损
4、伤、无冻害、木质化程度好。针叶类乔木应顶芽饱满。阔叶类乔木应主干直立,灌木应分枝均匀。4.1.2 容器苗综合控制指标应为须根系发达,形成良好根团,无缠绕,且容器不破碎。苗木高度、胸径、冠幅比例匀称,适应相应的容器规格。4.1.3 苗木出圃时应带土球,带土球苗木掘苗的土球直径应为其胸径(或地径)的810倍,或株高的1413,土球高度应为土球直径的4/5以上。裸根苗木掘苗的根系幅度应为其胸径(或地径)的810倍,或株高的1/41/3,应保留护心土。4.1.4 野生苗和异地引种驯化苗定植前应经苗圃养护培育一至数年后,适应当地环境,生长发育正常后才能出圃。4.2 各类型常用苗木规格质量标准4. 2.1
5、乔木类常用苗木主要规格质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4.1. 2.1.1针叶乔木类苗木质量应以株高为主控指标,以胸径、冠幅、分枝点高为辅助指标。4.2. 1.2阔叶乔木类苗木质量应以胸径(地径)为主控指标、以株高、冠幅、分枝点高为辅助指标。4.3. 1.3乔木类苗木具主轴的应有主干枝,主枝应分布均匀,胸径在3Ocm以上。4.2.1.4行道树为阔叶乔木类时,应具3-5支主枝,胸径不小于6.OCnb分枝点高不应小于2.5m;行道树为针叶乔木时应主轴直立,主梢完好,株高不小于3.Omo4.2.2灌木类常用苗木主要规格质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4.2.2.1灌木类苗木产品主要质量标准应以株高、苗龄
6、为主控指标、以地径、冠幅、主枝数、主条长为辅助指标。4.2.2.2针叶灌木类苗木应灌丛丰满,主侧枝分布均匀,主干数不少于3枝,地径在1.0cm以上。4.2.2.3阔叶灌木类中,丛生型及蔓生型苗木应分枝均匀,主条数在5支以上,地径在LOCm以上;单干型苗木应具主干,分枝均匀,地径在2Ocm以o4.2.2.4绿篱用苗木应灌丛丰满,分枝均匀,干下部枝叶无光秃,苗龄2年生以上。4.2.3藤木类常用苗木主要规格质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4.2.3.1藤木类苗木主要质量标准以苗龄为主控指标、以主蔓长、分枝数、地径为辅助指标。4.2.3.2藤木类苗木应蔓丛丰满,主侧蔓分布均匀,分枝数不少于3枝。4.2.3
7、.3花架用藤木主分枝数不少于5支。4.2.4竹类常用苗木产品主要规格质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的规定。4.2.4.1竹类苗木产品主要质量标准应以苗龄、健壮芽、竹叶盘数、竹鞭个数为规定指标。4.2.4.2散生竹类苗木产品主要质量要求:大中型竹苗具有竹秆一至二支;小型竹苗具有竹秆三支以上。4.2.4.3丛生竹类苗木产品主要质量要求:每丛竹具有竹秆三支以上。4. 2.5棕桐类特种苗木产品主要质量标准以株高、胸径、冠幅为规定指标,主要规格质量应符合附录E的规定。4.3容器苗质量标准应符合本标准附录F的规定5检测方法5.1 测量苗木胸径、地径等直径时应用卡尺或游标卡尺、胸径尺,读数应精确到0.1cmo测量苗
8、木株高、分枝点高、冠幅等长度时应用钢卷尺、皮尺或木制直尺,读数应精确到LOCn1。测量土球直径应用钢卷尺,读数精确到LOcmo5.2 测量苗木胸径,当断面畸形时,应测取最大值和最小值的平均值;测量苗木地径,基部膨胀或变形时,从其基部近上XX常处测取。5.3 测量乔木株高时不计徒长枝。5.4 测量灌木株高时,取每丛3个以上主枝高度的平均值。5.5 测量冠幅,取树冠垂直投影面上最大值和最小值直径的平均值,读数精确到1.0cm,最大值与最小值的比值应小于1.5o5.6 检验苗龄应以出圃前苗木档案记录为准。5.7 苗木综合控制指标检测方法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苗木综合控制指标和检测方法项次项Il质量要
9、求检测方法I乔木灌木姿态和长势树干符合设计要求,树冠较完整,分枝点和分枝合理,生长势良好检查数量:每100株检查20株,每株为1点,总检数不得少于20点。少于100株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量测病虫害基本无病虫害土球苗土球完整,规格符合要求,包装牢固,根系展幅基本达标裸根苗根系不劈裂,根系完整,切口平整规格符合要求2棕梅类植物主干挺直,树冠匀称,土球符合要求,根系完整3整型景观树姿态独特、质朴古拙,株高不小于150cm,多干式桩景的叶片托盘不少于7个9个,土球完整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尺量5.8 容器苗综合控制指标检测方法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容器苗综合控制指标和检测方法项次项
10、目质量要求检测方法I乔木树冠外形植株应健壮,不得在交付前对植物进行修剪;树冠应形态对称,偏差小于20%,无大空隙;树木高度、胸径、冠幅比例匀称,适度,适应相应的容器规格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量测叶片叶片应没有害虫或疾病;树冠形态饱满、健康,无明显受风力、虫害等因素造成的损害,无修剪或最低限度的修剪;叶片的大小,颜色和外观为同一年生长,叶片无发育不良,畸形,变色等;没有死、病、断裂、扭曲或其他严重的损伤树干及分枝结构树干具有明显主干,主干挺直、无伤口(除正确修剪削减),无裂缝、刻划区,无虫害、虫瘦、溃疡等病变迹象;在没有其他种植要求限制的情况下,净干高不应超过树干高度的40%;具有
11、单一主干的品种,主干应在树的中线处,其中心偏离角度应小于15%分枝生长点有序,呈放射状生长,主、从枝比例适度;分枝直径不能超过主干直径2/3,测量位置应高于分支1英寸;具有多分枝的品种,分枝点符合该品种生物学特性,分枝、小枝充足、饱满,各苗木应有合理统一的分枝点高度,分枝点不能低于规定的净干高,且主侧枝的连接点处无异常根部根部无生物的伤害(昆虫,病原体等)和非生物剂伤害(除草剂的毒性、盐害、灌溉过剩等)2灌木形态灌木应呈现自然形态,除特殊要求外,均要求自然修剪整形;株型浓密,基部枝条茂盛,从底部到顶部灌木都应饱满;地栽灌木应种植于较好的容器中,在运送至项目前需在备用苗圃养护适应一段时间;裸根苗
12、和新挖的地栽苗应被拒收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量测叶片叶片的尺寸、颜色以及外表须为该苗木品种在该生长阶段该时节的典型标准;不应存在矮化,畸形,破碎或褪色(萎黄或坏死)或其他非典型特征根系根系有活力,发育良好,无缠绕;种植容器被移除后,上球应当保持完好;根系无生物性病害(昆虫、病原菌等)和非生物性伤害(药害,盐害,过度灌溉等)6检验规则6.1 苗木检验地点限在苗木出圃地进行,供需双方同时履行检验手续,供方应对需方提供苗木的树种、苗龄、移植次数等历史档案记录。6.2 珍贵苗木、大规格苗木和有特殊规格质量要求的苗木应全数检验。6.3 对孤植树、行道树和容器苗应全数检验。6.4 成批(捆)
13、的苗木按批(捆)量的20%随机抽样进行质量检验。6.5 同一批出圃苗木应统一进行一次性检验。6.6 同一批苗木的质量检验的允许误差范围为2%,应符合表3的规定;成批出圃苗木数量检验的允许误差为0.5%,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3质量检验允许不合格值测定表同批量数(株)允许值(株)IOOO20500101002501250表4数量检验允许误差值测定表同批量数(株)允许值(株)500025100054002200110006.7 苗木规格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有约定的应符合约定要求,无约定的应符合表5规定。表5植物材料规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次项目允许偏差(cm)检查频率检ff方法范围点数1乔木胸径5cm
14、-0.2每100株检查20株,每株1点,少于100株全数检查20量测69cm-0.51015cm-0.816-20cm-1.020cm-2.0高度针叶类300cm-30阔叶类150250cm+50-20250-450Cm+50-30450Cm+50-50冠幅200Cm-102OO-3OOcm-20300cm-302灌木高度50cm-550100cm-10100200cm-15200cm-20冠径W50cm-550100cm-10100200cm-15200cm-203球类苗木冠径200cm-20高度200cm-204藤本主蔓长150cm-10主蔓茎21Cm05棕桐类植物株高100cm+50-0
15、每100株检查20株,每株为1点,少于100株全数检查20量测101-250cm+50-10251-400cm+50-20400cm+50-30地径10cm-111-40cm-240CnI-36.8 根据检验结果判定出圃苗木合格与不合格。当检验工作有误或其他方面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必需进行复检时,以复检结果为准。6.9 涉及出圃苗木进出国境检验时,应事先与国家口岸植物检疫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联系,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履行植物进出境检验手续。6.10 苗木出圃应附苗木检验合格证书,一式3份。其格式见表6,向外地调运的苗木,应经过检疫并附植物检疫证书。表6苗木检验合格证书编号供苗单位树种名称拉丁
16、学名苗龄规格数量起苗日期发苗日期发苗单位检验人:负责人:备注6.11 包装、标签、运输及假植7.1 掘苗7.1.1 掘苗应按苗木的适宜移植物候期进行。7.1.2 起掘苗木时,当土壤过于干旱,应在起苗前35天浇足水。7.1.3 常绿苗木、落叶珍贵苗木、特大苗木、非正常种植季节栽植苗木和不易成活苗木,以及有其它特殊质量要求的苗木,应带土球起掘。7.1.4 苗木起掘后,应保证根系的完整,如果有劈裂、腐烂,应立即修剪,保证切口平滑,同时适度修剪地上部分枝叶。根系断面达2.OCrn以上应进行防腐处理。7.1.5 裸根苗木掘取后,应防止日晒,进行保湿处理。7.2 包装1 .2.1裸根苗木起运前,应适度修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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