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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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工作部署要求,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和自治区教育厅、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保障学龄前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结合全县学前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作为提高普惠性公共服务水平、扎实推进
2、共同富裕的重大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按照“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普及普惠”工作思路,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多措并举,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切实增强办园活力,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推动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更好实现幼有所育、幼有优育目标。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10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5%以上,幼儿园保教质量情况等各项指标达到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标准,实现县域内学前教育普及普惠,顺利通过自治区评估验收;进一步健全覆盖乡村、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
3、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幼儿园保教质量全面提高,幼儿园与小学教育科学衔接机制基本形成。三、重点任务(一)持续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1 .增加城镇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一是补齐普惠资源短板,多渠道持续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园。二是加强村级幼儿园建设,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并将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奖补和支持的重要依据。三是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使用,对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的,在整改到位前,不得办理竣工验收。进一步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在县城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完善城乡学
4、前教育布局和公共服务网络,做好入园需求测算,确保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供给,逐步实现就近入园,切实保障适龄幼儿入园。(责任单位: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卫健局,各乡镇(开发区)2 .推进教育公平,优化普惠性学前教育布局规划。一是大力推进县城公办园集团化办园。进一步提升第一幼儿园、清水湾幼儿园、第六幼儿园、第八幼儿园4个教育集团及新建幼儿园办园质量,探索总结集团化办园的模式和经验。二是完善农村学前教育布局规划。加强农村幼儿园(班)建设,支持常住人口达到1500人的村,根据实际需求建设村幼儿园(班),个别居住特别分散或人口较少的村,通过改造闲置校舍、利用村儿童之家、村委会活
5、动室等解决园舍问题,防止出现“边建设、边闲置”现象。完善农村幼儿园(班)办园条件基本标准,加强村小附设幼儿班的建设和管理。村级幼儿园可设立1至多个混龄班,每班不超过30名幼儿。切实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提升王团中心幼儿园等12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办园质量,充分发挥中心幼儿园辐射引领作用,全面提升乡村幼儿园办园质量。探索实施乡镇中心幼儿园带动村幼儿园财务、人事、业务等一体化管理。到2025年底,实现全县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实质性全覆盖。(责任单位: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卫健局,各乡镇(开发区)3 .支持学前教育资源扩容增效。充分利用腾退搬迁的空置厂房、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农村中小学闲置
6、校舍等资源,以租赁、租借、划转等形式举办公办园。逐步化解和消除学前教育“大班额”现象,防止出现新的无证园。全面改善办园条件,消除园舍安全隐患。加大扶持力度,落实财政补助、划拨方式供地、减免税费和租金等政策,鼓励支持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公办幼儿园,在为本单位职工子女入园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为社会提供服务。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落实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和扶持政策,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综合奖补、减免租金、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多种形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健康发展。各类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应达到区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标准要求。到2025年底,新增IoOO个学位,
7、县域内幼儿园85%以上班额达到国家要求。(责任单位: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民政局、卫健局,各乡镇(开发区)4 .持续巩固配套园治理成果。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回头看”,聚焦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验收、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对治理成效进行全面复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小区配套幼儿园应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严禁开办营利性幼儿园,严禁抵押、擅自拆改,严禁以出租、出售、转让等改变用途,杜绝闲置。委托办为普惠性民办园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当年应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移交公办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乡镇公办中心园、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由所在幼儿
8、园在职在编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后,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县委编办、教育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卫健局,各乡镇(开发区)(二)健全经费投入与成本分担机制。5 .提高财政投入水平。一是科学核定普惠性幼儿园办园成本,明确分担比例,优化完善财政补助政策,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和支持水平,保障普惠性学前教育有质量可持续发展。二是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落实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补充配备教职工、提高教师待遇、加强师资培训、改善办园条件、强化幼儿园“三防”建设、配套幼儿园治理和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
9、范发展示范县创建等,合理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落实民办园用水、用电、用气、供暖执行与公办园相同的价格政策,按照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补助或奖补支持幼儿园保基本保运转。落实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不少于300元、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生均经费不少于160元的基准,定额拨款标准予以奖补,并适时提高标准。三是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实施学前教育资助项目,完善精准资助办法,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责任单位: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市监局)6 .科学合理确定幼儿园收费标准,动态调整幼儿园收费。根据保育教育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
10、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教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普惠性民办园以提供普惠性服务为衡量标准,科学核定保育教育成本,实行政府指导价,保教费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营利性民办园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幼儿园自主决定。政府依法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监管,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保教费收费向社会公示,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责任单位: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市监局)(S)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7 .强化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落实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强化师德养成,坚持把新时代幼儿教师十项行为准则贯穿到教师管理全过程。完善考评制度、建立信用记录、优化惩戒机制,注
11、重通过表彰奖励、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岗位晋升、专业支持等多种方式,培养教师热爱幼教、热爱幼儿的职业情怀。对出现虐童、体罚及变相体罚等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幼儿园降级降类,对违反职业行为规范、影响恶劣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终身不得从教,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教育局、公安局)8 .提高幼儿园师资培养培训质量。实施幼儿园教师源头培养质量提升行动,推动职业学校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培养方案,强化学龄前儿童发展和教育专业基础,增设特殊教育专业课程。实施全员培训,制定幼儿园教师和教研员培训规划,重点加大农村教师培训力度。县域内配备巡回指导教师,负责农村幼儿园业务指导和教
12、师专业能力提升。支持农村高中毕业、经保育培训合格的妇女承担村园(班)保育工作。建立新任职园长培训制度,提高履职能力。强化初入职教师专业学习和跟岗实践。通过名园长(师)工作室专家引领、置换研修、观摩考察、课题研究、在岗实践等形式,培养一批园长和保教骨干力量。(责任单位:教育局)9 .补足配齐幼儿园教师。县域内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纳入办园基本条件,依标配齐配足县域内幼儿园教职工。严禁公办园“有编不补”,未核定编制的公办园核编应不少于3名。支持采取设置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途径补充农村幼儿园教师。幼儿园必须聘用专职卫生保健人员和保安员,保安员年龄一般不得超过50岁,杜绝一人多岗。到2025年
13、底,实现全县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卫生保健员、保育员、保安员持证率100%达标。(责任单位:县委编办、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10 .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待遇。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逐步做到同工同酬。逐步将公办园中保育、安保、食堂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县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民办园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工资收入。探索实施乡村公办园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鼓励教师到艰苦边远地区从教。各类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教育局对缴纳社保情况组织检查,作为幼儿园评估定
14、级和奖补的重要参考。县域内落实自治区通过以奖代补引导鼓励落实普惠性幼儿园教职工社保待遇。(责任单位: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医保局)(四)提升学前教育治理能力。11 .筑牢幼儿园安全防线。一是落实监管责任。落实教育局学前教育监管责任,配齐配强学前教育管理人员,健全县、乡镇中心学校、幼儿园三级学前教育管理机制,明确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幼儿园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全覆盖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二是加强源头监管。教育局依据区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严格幼儿园准入管理和审批条件,加强教职工资质与配备标准、办园条件等方面审核,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依法进行前置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按照国家
15、相关规定进行事业单位登记。三是完善过程监管。充分利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幼儿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健全家长志愿者驻园值守制度,充分发挥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作用,推动家长有效参与幼儿园重大事项决策和日常管理。四是严格依法监管。对幼儿园提供虚假或误导家长信息的,纳入诚信记录。坚决杜绝发生虐童等严重安全事件,对存在伤害儿童、违规收费等行为的幼儿园,及时进行整改、追究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吊销办园许可证,有关责任人终身不得办学和执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是强化安全及疫情防控监管。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完善幼儿园安全日常监管、重大隐患督办、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每学年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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