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肿瘤登记报告工作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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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省居民肿瘤登记报告工作规范肿瘤登记报告是通过联系、动态和系统的对居民肿瘤发生、发展和转归分布特征进行监测报告,从发现其内在变化规律,为防治策略和措施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为了加强肿瘤登记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登记质量,为癌症监测、预警提供基础数据,根据中国肿瘤登记工作指导手册等技术文件,结合XX省实际特制定本规范。一、机构、职责及保障条件(一)机构与职责1.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肿瘤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工作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主要职责:(1)领导、组织和协调辖区内肿瘤登记工作,组织制定各地肿瘤登记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争取开展工作所需要的政策支持、经费投入及相关工作环境与条件。
2、(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定期组织开展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肿瘤登记报告工作考核,并纳入单位考核内容,完善奖惩机制。2 .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省项目办公室设在XX省疾控中心,在省卫生厅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省组织实施与技术指导。主要职责:(1)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2)定期组织开展省级培训;(4)组织开展日常技术指导与督导检查,了解检查肿瘤登记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登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5)组织实施登记报告质量控制和漏报调查;(6)组织全省监测数据收集、审核、上报及利用与发布。3 .州(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州(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肿瘤登记工作中的主要职责为:(1
3、)根据全省工作计划安排,制定本州(市)肿瘤登记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对县(区、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3)负责各州(市)级肿瘤登记工作进行质量控制、考核和评估;(4)及时收集、整理、分析肿瘤登记工作实施情况,掌握辖区肿瘤发病和死亡动态,为政府制定肿瘤防治策略提供科学依据。4 .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肿瘤登记处)负责本辖区恶性肿瘤报告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质量和评价。主要职责:(1)组织和指导登记覆盖范围内各级医疗机构开展肿瘤登记报告;(2)负责收集登记覆盖范围内医疗机构的X发病例报告,负责审核、整理、编码、录入、查重、分析等,并按要求编制各类统计报表,按时上
4、报资料;(3)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各种X发病例原始资料、统计资料等相关资料进行管理与保存;(4)开展X发病例核实,组织进行督导、质控和考核,撰写工作报告,及时反映评估结果;(5)定期对各类有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6)具体组织与实施登记报告漏报调查与补漏工作;(7)定期与当地公安、统计部门获取人口资料;(8)定期对病例进行追踪随访工作并及时更新随访信息;(9)做好本地区登记资料的统计分析,为政府部门制定肿瘤预防策略和措施制定提供信息支持。5 .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在肿瘤登记工作中的主要职责为:(1)建立健全本院内肿瘤登记各项管理制度。(2)及时、准确、完整地填写
5、肿瘤病例报告卡,指定部门和专人负责报告卡的收集、核实、建册和审核等工作,并按程序上报。(3)组织医疗机构内部工作人员的培训、漏报自查和内部考核评估。(4)参加县(市、区)肿瘤登记处召开的例会和培训。6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肿瘤登记工作中的主要职责为:(1)建立健全辖区肿瘤登记各项管理制度。(2)及时、准确、完整地填写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指定部门和专人负责报告卡的收集、核实、建册和审核等工作,并按程序上报。(3)对辖区内肿瘤病人进行入户调查和随访调查,核实无误后及时上报。(4)负责掌握本单位门诊、放射科、病理检验室、放疗科和住院病人就诊及确诊情况,并及
6、时上报。(5)负责对辖区肿瘤登记处反馈的X确诊的肿瘤患者和死亡病人核实并及时反馈至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核查登记上报。(6)组织院内工作人员的培训、漏报自查和内部考核评估。(7)参加县(市、区)肿瘤登记处召开的例会和培训1,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7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肿瘤登记工作中的主要职责为:(1)负责收集辖区内X发肿瘤病例,登记在居民肿瘤病例登记册上,并按时上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填写报告单前首先要进行家访,以患者的病理诊断、CT.B超及其它诊断证明为准)。(2)协助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医生进行入户调查和随访调查。(
7、3)提供辖区内居民中直接去县外就诊的肿瘤病例线索,并负责核实上级单位认为需要核实的病例,补充和更正报告卡上的某些项目。(4)参加县(市、区)肿瘤登记处召开的例会和培训。8 .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在肿瘤登记工作中的主要职责为:搞好辖区内所有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肿瘤患者信息统计工作,每季度末汇总上报肿瘤登记处,并做到项目齐全。(二)人员及保障条件1 .人员(1)各县(市、区)肿瘤登记处各县(市、区)肿瘤登记处应根据其在肿瘤登记工作中承担的不同工作任务以及工作量,确定适当数量、业务能力强的相应专业人员专职工作。肿瘤登记处的所有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具备相应岗位的工作能力,经过专
8、业学习和培训,掌握必需的知识和技能。(2)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应根据所在地肿瘤登记工作要求和承担的任务,确定分管领导协调该项工作,并指定专、兼职医生负责片区内日常居民肿瘤病例登记报告卡的收集、审核、登记、寄送、上报工作,以及内部监督和检查工作。所有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和培训。(3)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应根据所在地肿瘤登记工作要求和承担的任务,指定专、兼职医生(如防保医生)负责片区内日常居民肿瘤病例登报告卡的收集、审核、登记、寄送、上报工作,以及内部监督和检查工作。所有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和培训。(4)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9、)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根据所在地肿瘤登记工作要求和承担的任务,指定专、兼职医生负责登记该辖区内的恶性肿瘤发病,及时上报卫生院。并使用居民恶性肿瘤病例登记本。所有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和培训。2 .保障条件根据肿瘤登记工作任务的各级机构职责,参照全国肿瘤登记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肿瘤登记工作安排人员,提供足够的工作场所,存放报告卡和统计资料的文件柜和房间、计算机及工作经费保障包括:工资、日常办公费、病例调查随访费、设备购买费用等都应有固定的来源。二、相关工作制度为确保肿瘤登记工作质量,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切实可行的如下七项管理制度:(一)例会制度各级疾控机构和乡镇及以上医疗机构应建立例会
10、制度,并按制度召开肿瘤登记资料报告、填写和审核等会议,了解辖区工作现状,并给予技术上的指导和协调各方关系。1 .省、州(市)疾控机构:每年召集下级单位开展肿瘤登记工作会议一次。2 .县(市、区)肿瘤登记处:每季度定期召集辖区各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责任医务人员,讨论肿瘤登记报告的相关事宜。3 .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定期召开医院内肿瘤登记报告讨论会,提高肿瘤病例报告卡的填报质量。4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组织辖区村卫生人员,召开肿瘤登记资料报告、填写和审查会议。县(市、区)肿瘤登记处应轮流参加各乡镇(社区)的会议,了解情况,并给予技术上的
11、指导和协调各方关系。(二)医疗机构肿瘤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肿瘤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完善填报流程,将此项工作纳入医院综合考核内容。明确相关科室职责,设立肿瘤登记报告管理部门,由专人负责全院的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的收集、整理、核查、盖章,并建立院内肿瘤登记册。(三)肿瘤登记核查制度各医疗机构XX(市、区)肿瘤登记处应建立辖区肿瘤登记核查制度,并按制度开展辖区肿瘤登记人员报告资料的准确性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纠正核实。1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防保科负责肿瘤登记报告的医生,对村(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人员填报不清的个案,需查阅原始资料或入户调查。2
12、.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要安排专门人员及时审核院内上报的居民肿瘤病例登记册;对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诊治医生进行核对并予以纠正,住院病例以医院病历为依据;3 .县(市、区)肿瘤登记处:在审核中发现有问题的肿瘤病例报告卡,要与报送单位进行核实,补充或纠正错误;对于通过核对仍然无法获得准确信息的,要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调查核实。(四)肿瘤登记死亡病例补充发病报告制度各医疗机构XX(市、区)肿瘤登记处应建立辖区肿瘤登记信息的补充报告制度,并按制度定期到同级户籍管理、公安、民政、殡葬服务管理等部门核对死亡信息。发现未登记报告的肿瘤个案,应摘录相关信息,填写肿瘤病例报告卡并及时补报。1
13、.县(市、区)肿瘤登记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到同级户籍管理、公安、民政、殡葬服务管理等部门核对死亡信息。发现未登记报告的肿瘤个案,应摘录相关信息,填写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注明肿瘤信息来源,并负责进行补报。2 .村医生定期了解辖区内死亡情况,对辖区内死亡的肿瘤个案和发现未登记报告的肿瘤个案进行入户调查,及时上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填写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补报。(五)档案管理制度各级各单位要建立肿瘤登记相关资料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原始记录、肿瘤登记册、培训记录、例会记录、督导记录、考核评估记录、各种报表和计算机数据库等的管理制度。县(
14、市、区)肿瘤登记处要安排专人对资料进行管理。原始资料须长期保存,录入后的数据应使用有效方式备份保存。(六)培训工作制度各级疾控机构、县(市、区)肿瘤登记处和乡镇及以上医疗机构要建立辖区肿瘤登记人员的培训工作制度,并按制度开展培训,以满足工作队伍的专业需要,保证工作质量。1 .省、州(市)疾控机构: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辖区内从事肿瘤登记工作的专业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满足工作队伍的专业需要,保证工作质量。2 .县(市、区)肿瘤登记处:每年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肿瘤登记报告专管员、临床医生、基层医生和防保医生、村医有针对性地进行业务知识培训。3 .肿瘤编码人员以及各级疾控机构从事肿瘤登记工作的其他
15、人员:应经国家或省级培训,考核合格者实行注册登记。(七)考核评比通报制度1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定期组织开展辖区内肿瘤登记工作考核,并纳入单位考核内容,完善奖惩机制。考核评比结果要进行通报。2 .疾控机构:上级疾控机构定期对下级单位肿瘤登记报告工作进行考核评比。考核评比结果以简报形式上报和反馈。3 .县(市、区)肿瘤登记处定期对辖区肿瘤登记报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记录检查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评比并予通报,完善奖惩机制。三、肿瘤信息的报告内容(一)报告范围辖区户籍所有常住居民(居住6个月以上者)恶性肿瘤、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病例。(二)报告单位、报告人1.报告单位:各级医
16、疗卫生机构均为肿瘤登记报告的责任单位。2.报告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均为肿瘤登记的报告人。(三)报告内容1.肿瘤发病登记报告:报告病种为所有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2,死亡登记报告:所有死亡结局,并将肿瘤死亡原始数据从中剔出,以供肿瘤转归登记使用。(四)报告项目1 .基本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实足年龄、出生日期、婚姻、身份证号、常驻户口地址、工作单位、职业、肿瘤名称、肿瘤具体部位(亚部位)、诊断日期、诊断单位、诊断依据,死亡原因、死亡日期;如有条件时还要求填报组织(细胞)学类型、诊断时分期等。2 .其他项目:门诊号、住院号、报告医师签名、报告日期、报告单位。(五)填报要求1
17、.凡具有本地区常住户口,在门诊、病房或通过健康体检、疾病普查等方式发现的,经临床或病理、X线、CT等检查确诊的当年X发病例,均应填写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2,对肿瘤复发和转移病例,若原发漏报,应予补报,并需核对原发部位及首次诊断日期。3 .若同一患者先后出现两次原发癌,需分别填报。4 .每个肿瘤病例来本单位就诊时,不论已由外单位确诊或在诊治期间由本单位作出确诊,均需填报。5 .报告卡的填写字迹要清楚,内容填写要完整,不得有缺项,漏项。(六)报告程序1.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1)医疗单位门诊各科室在发现X诊断的肿瘤病例时,负责诊治的医师应立即填写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2)住院部各科室是肿瘤X病例资料
18、的重要来源。科室诊治医师在检查入院患者病史时应注意在门诊已确诊的恶性肿瘤患者是否已经报告,对未报告者应立即补报。对住院后才确诊的肿瘤病例应及时填写报告卡,并在病历首页上加以标记。(3)若发现过去报告有误,需要更正时,应按X的诊断另行报告。(4)病案室是医院内最重要的肿瘤病例资料保存和防止或减少肿瘤病例漏报的部门。医院负责肿瘤报告的部门和病案室的工作人员通过定期查阅病史和病例索引以发现在门诊和病室漏报的病例,并及时帮助或督促补报。(5)医院内的病理、检验、放射、超声波、放射性核素等诊断部门的检查记录和放射治疗科的医疗记录是提供肿瘤X病例线索的重要依据,特别是病理记录为恶性肿瘤病例的诊断提供最可靠
19、的根据。医院内负责肿瘤报告的部门要和上述部门定期联系,核对记录,防止肿瘤病例特别是门诊病例的漏报。(6)各科门诊和病房应设专人负责每日报卡的收集、整理和核查,在科内登记在居民肿瘤病例登记册后,将卡片及时交院内分管报病工作的职能科室。(7)院内明确职能科室,设专人负责全院报卡的收集、编号、审核,并登记卡片到居民肿瘤病例登记册,于每月10日前将上个月报告卡报送所在县(市、区)疾病控制机构。2 .县级以下医疗机构(1)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生负责收集所在辖区的X发肿瘤病例,及时登记在居民肿瘤病例登记册上,于次月的5日以前报告当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
20、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提供辖区居民中直接去县外就诊的那部分肿瘤病例线索,并负责核实上级单位认为需要核实的病例,补充和更正报告卡上的某些项目,如姓名、住址、出生日期、死亡日期等。(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乡镇卫生院落实一名防保科医生兼任防癌医生,负责收集所辖乡镇各村(社区)(街道居委会)上报的以及本卫生院诊治的肿瘤卡片,审核、剔重后登记在居民肿瘤病例登记册上,要做好交接记录,将卡片于每月10日前将上个月报告卡报送所在县(市、区)肿瘤登记处。3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其他系统(军队、司法、农垦等)的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本规定进行肿瘤登记报告。4 .县(市、区)肿瘤登记处(1)县(市、
21、区)肿瘤登记处将各医疗单位上报肿瘤病例情况进行分类汇总,剔除重卡,用统一的CanReg4软件输入计算机,分别于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和1月15日前通过E-ma11.上报本地上季度的肿瘤X发及死亡病例数据至省疾控中心慢非传科。(2)县(市、区)肿瘤登记处于次年1月份审核订正前1年的肿瘤X发病例卡片,录入人口数据,汇总生成“肿瘤X发病例年报表”,并写出全年肿瘤登记报告工作总结,连同全年肿瘤发病和人口数据于1月底前报送至省疾控中心慢非传科,同时报送县(市、区)卫健局。省疾控中心汇总后,写出全省肿瘤报告情况分析总结报告,上报省卫生厅,并向试点县(市、区)有关单位反馈。四、资料的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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