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服务共同体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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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服务共同体章程第一章指导思想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委办发(2018)10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探索深化我市公立医院改革的工作路径,构建市级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的新型组织和服务形式,组建以XX市第一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新墩镇中心卫生院、新仓镇中心卫生院、广陈镇卫生院、林城镇卫生院、钟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医疗服务共同体。以创新机制为核心,通过整合市、镇(街道)、村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实行区域一体化运营管理,全面提升为区域内居民提供
2、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能力;分级诊疗更加科学合理;构建一个服务、利益、责任、管理、发展的医疗服务共同体,尽快实现“市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基层就诊率提高到65%以上”的目标,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制定医院章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国卫办医发(2018)12号)精神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结合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实际,制定医共体章程。第二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体现医共体成员单位公立医院的性质、特点和基本框架,是XX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的制度性文件。第二条举办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XX市卫生健康局。第三条单位名称:XX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
3、同体;中文简称:XX一院医共体;英文名称:TheF1rstPeop1.e,SHosp1ta1.ofP1ngHuCOn1mUn1tyo第四条单位性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集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五条XX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为医共体法定代表人。第六条宗旨和业务范围: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保健与健康教育。第七条开办资金来源:财政适当补助,开办资金为人民币10万元。第八条单位地址:XX市当湖街道三港路500号。邮政编码:314200o第三章举办主体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权利与义务第九条XX市卫生健康局代表党XX府履行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维护医院的公益性。第十条XX市卫生健康局
4、行使医共体的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等。第十一条XX市卫生健康局审定医共体章程、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收支预算等。第十二条XX市卫生健康局以公益性和运行绩效为核心对医共体实施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XX市卫生健康局对医共体成员单位的投入等挂钩。第十三条XX市卫生健康局任免(聘任)医共体党政领导人员,开展年度考核和任期目标考核,坚持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推动能上能下,促进担当作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医院领导人员不断推进工作创新。第十四条XX市卫生健康局对医共体成员单位预算管理、财务收支和国有资产运营情况进行监管,并监
5、督各成员单位实现公益性目标。第十五条XX市卫生健康局为医共体建立科学补偿机制提供条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落实政府投入,保障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可持续发展。第四章医共体内部治理体系第一节党的组织地位第十六条医共体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医共体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明确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和党建工作机构、党务人员配备和工作经费保障等。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医共体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院长在医共体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
6、疗、保健、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第十七条医共体设立中国共产党XX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委员9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是医院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设立中国共产党XX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医共体党委和纪委由医共体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选举产生。第十八条明确医共体党委和行政管理的关系,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成员单位管理统一起来,明晰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有力、运转顺畅的医共体治理机制。第十九条医共体纪委在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开展行政监督、强化党纪教育,建设医院廉政文化,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和法
7、纪防线。第二节党的领导第二十条医共体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确保医院改革发展正确方向。(二)依照有关规定讨论和决定医院改革发展、财务预决算、预算绩效、“三重一大”、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以及涉及医务人员权益保障等的重大问题。(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领导医院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医院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五)做好思想
8、政治、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崇高精神,加强医德医风、精神文明和医院文化建设。(六)完善医院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提升组织力,增强政治功能,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制度。(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八)全面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做好统战工作。(九)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第二十一条医共体各党支部是党在各成员单位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
9、、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参与内设机构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内设机构行政负责人充分行使职权。党支部要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第二十二条医共体党支部书记是支部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支部书记一般由内设机构负责人中的党员担任。支部委员会一般应当设组织、宣传、纪检委员等,党外人士较多的党支部可设统战委员。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第二十三条医共体成员单位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组织机构、活动场所和活动经费,党建工作经费纳入预
10、算,按照职工总数的一定比例,配齐配强党务专职工作人员。第三节组织机构第二十四条医共体党委会党委会在市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市卫健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党委会作为医共体的决策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政策和医共体的章程开展工作,实行党委领导下的牵头单位负责制,统筹协调医共体发展规划、资源配置、学科布局、人力资源及收入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人事管理方面的职责,向市卫生健康局报告工作,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医共体党委会的职责包含以下内容:制定医共体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建立完善医共体组织架构和运行制度,制定并推行统一标准的运营管理制度和职责规范;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建设规模、布局和功能;
11、建立医共体内不同级别、不同类别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制定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差异化服务、大型医疗设备共享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制度和措施;规范各种业务管理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医疗服务流程,实现业务管理资源共享;审议财务、医保等相关事项;商议医共体人事管理及绩效考核办法等问题。第二十五条医共体管理办公室医共体管理办公室是医共体党委会的常设机构,挂靠在XX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医共体日常工作,并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统筹设立党群服务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医疗质量管理中心、财务绩效管理中心、公共卫生管理中心、医保管理中心、信息化管理中心、后勤服务管理中心等八大职能中心,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12、理顺医共体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体系,科学界定医共体内部管理职能,实行规章制度、技术规范、质量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配送、后勤服务等“六统一”管理。根据工作实际,目前各成员单位实行医共体工作院长负责制。第二十六条医共体运行执行小组负责医共体内各项制度、规范、流程的落实和执行,保证医共体建设工作正常有序地推进。由牵头单位分管领导为组长,医共体管理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XX市第一人民医院各职能科室科长和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组员。第四节决策机制第二十七条医共体建立健全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应当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医共体领导班子
13、决策的形式是医共体党委会。第二十八条医共体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必须经医共体党委会讨论通过集体决策。第二十九条党委会:党委会由医共体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委员参加并享有表决权。在党委会议事范围内根据议题内容和实际工作需要,由党委书记确定列席会议的人员,列席人员无表决权。第五节职工代表大会第三十条医共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是医共体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对医院重大问题和事项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职工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须切实履行医院职代
14、会的职责。第三十一条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工会委员会由医共体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委员若干名,其中工会主席1名,专职副主席1名。第三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以及职责根据工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由各工会小组差额选举产生,同时具备工会会员代表资格,依法履行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三条医共体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预决算报告,涉及各成员单位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重大决策须经医共体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行。第六节专业委员会第三十四条根据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实际工作需要,设立医共体质量与安全管
15、理委员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医学伦理委员会、教学管理委员会、继续教育管理委员会、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信息化建设委员会、对外合作交流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依照相关制度开展工作。第三十五条在成员单位推荐、主管职能部门审核基础上,经党委会讨论产生各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及成员。第七节群团组织第三十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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