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工作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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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工作规范教育实习是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热爱教育事业、巩固专业思想和提高业务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综合检验师范类专业办学水平、促进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提高的重要手段。为了规范我校师范类专业的教育实习工作,确保其质量,现制定我校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工作规范要求。一、基本要求及任务各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统一安排在第七学期下半学期,共8周。1、基本要求:(1)引导学生将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运用于教育和教学实践,从而培养其从事中学教育和教学工作的能力。(2)教育实习的实习点应选择符合教育实习的中小学校,并尽可能安排进与我校共建的实习基地。(
2、3)通过教育实习,检验学生专业知识水平和政治思想水平,使之得到全面锻炼,增强其从事教育事业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增强对中等教育教学工作的适应性。(4)在教育调查工作中,引导学生认真学习和研究教育科学,探索教育规律,总结一些中学教育改革初步的经验。2、基本任务:(1)教学工作实习:每位本科实习生至少完成8个教案;每个课时要写一份教案。(2)班主任工作实习:制订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独立组织一次主题班会活动;积极组织课外活动。(3)教育调查工作:制定教育调查计划,独立或分组调查,每个实习生独立撰写一篇教育调查报告。二、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教育实习工作统一在校教育实习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开展。校教育实习领导小
3、组由教务处、学生处、后勤管理部门及师范类专业学院负责人组成。校教育实习领导小组是教育实习工作的宏观领导主体,全校的教育实习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牵头组织展开。各师范类专业学院是教育实习工作的具体实施主体,各相关学院需成立学院教育实习领导(指导)小组,负责具体落实本学院的教育实习工作。(一)校教育实习领导小组的职责1、领导全校各师范类专业学院的教育实习工作,制定学校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2、组织巡视和检查实习生实习情况,督促各师范类专业学院做好教育实习工作。3、协调学校与实习单位的关系,解决教育实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教育实习工作提供后勤保障。4、审定教育实习成绩,批准校优秀实习生。(
4、二学院教育实习领导(指导)小组的职责各师范类专业学院教育实习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任组长,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教育实习工作。具体职责是:1、制订教育实习计划,与对口实习学校加强挂钩联系,指派本学院各实习点的指导教师和实习生分组。2、组织好实习生培训1(试讲)、进点、评议课、公开课、撤点、总结评分等环节的工作,进点时要有教师带队,加强在评议课期间的听课、巡视。3、定期巡视本学院各实习点,检查、督促指导教师的工作,掌握实习工作进展与状态O4、按学院有关教育实习成绩评定的要求,评定本学院实习生成绩,推选校优秀实习生。三、对带队(指导)教师的要求指导教师在学院教育实习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分管实习点上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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