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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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郎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2018年12月1.生育证遗失或损坏补办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1、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安徽省计划生育证件办理系统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四)生育证申办对象为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夫妻,现场受理地为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力、(需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二、承办机构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三、服务对象生育证遗失或损坏补办人员四、咨询方式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电话:2.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项目实施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1、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第(一)条妇女与健康主
2、要目标:4.妇女艾滋病感染率和性病感染率得到控制。策略与措施:6.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传播。将艾滋病、梅毒、乙肝等母婴传播阻断纳入妇幼保健日常工作,强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2、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第(一)条儿童与健康主要目标:4.控制儿童常见疾病和艾滋病、梅毒、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策略与措施:5.加强儿童疾病防治。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及先天梅毒综合服务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3、关于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5】23号)为进一步控制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力争率先在儿童中实现“零
3、艾滋”,消除儿童新发感染,我委至2015年起全国全面开展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为孕产妇免费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以及感染孕产妇与所生儿童综合干预服务。4、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版)具体目标:至2020年底,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达95%以上,孕期检测率达90%;H1.V、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干预达90%以上,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率达95%以上。二、服务对象公民(孕产妇)三、申请条件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接受服务四、申报材料确诊怀孕后五、服务流程怀孕后到辖区的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册,接受艾滋病、梅毒、乙肝检
4、测与咨询。六、服务时限孕期和仅产时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八、咨询方式县卫计委妇幼健康服务股咨询电话:3.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五项重点中第(十九)提出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及危险因素,进一步提高突发重大公卫卫生事件处理能力。2、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第四章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第十四条:增加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2009年起开展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项目。3、关于做好201
5、6年农村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新生儿神经管缺陷项目工作的通知(卫妇幼秘【2016】379号)各级卫计委与民政,妇联等多部门联系,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预防神经管缺陷为主的健康教育、培训和叶酸发放工作,提高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服用率和医务人员服务能力。三、服务对象公民(准备怀孕的农村户籍育龄妇女)四、申请条件怀孕前三个月到怀孕后三个月五、申报材料身份证。六、服务流程准备怀孕的妇女携带身份证到县妇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领取6个月的叶酸。七、服务时限孕前或孕早期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九、咨询方式县卫计委妇幼健康服务股咨询电话:一、办理依据1.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6、对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扶助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特别扶助金。2 .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第一条: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以下简称奖励扶助制度),是我国在各地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的一项基本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发放的奖励扶助金,由中央、省与市、县(市、区)按5:3:2比例负担。2009年起,市、县(市、区)承担部分
7、,市级承担的对61个县(市)和15个县改区的配套资金,由省财政承担。省提标部分,由省财政承担。3 .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实施办法:一、政策内容: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发放扶助金:国家统一标准为城镇每人每月不低于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170元;省财政出资提高农村扶助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实现城乡统一。扶助金自女方年满49周岁开始领取,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须年满49周岁。已超过49周的,从其扶助资格被确认年度起发放扶助金。二、服务对象符合
8、计划生育奖励服务政策的对象三、申请条件(一)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具备的条件: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2. 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3. 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 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象具备的条件:1 .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 .女方年满49周岁;3 .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4 .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四、申报材料凡符合奖励扶助资格条件,并要求进入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程序
9、的人,应当在规定时间,由村(居)计生专干协助填写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简称申报表,一式三份,贴申请人本人近照),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五、服务流程1.接受项目任务:年初省卫生计生委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2 .贯彻落实:县卫生计生委就此项工作进行研究,划拨项目基金,进行工作部署,指导各地做好摸底排查、申报工作;3 .备案抽查:进行复查审核、确认并公布的申请奖励补助的计生家庭,组织抽查并进行逻辑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备案。对经审核不符合资格确认条件的对象进行回访。六、办理时限项目实施当年内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无八、咨询方式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电话:5、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资格确认服务指南一、
10、办理依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扶助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特别扶助金。二、服务对象符合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含手术并发症)的对象三、申请条件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女方年满49周岁;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5、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施行了计划生育手术;2、按规定鉴定为三级以上的并发症,
11、并持有县级以上并发症鉴定结论或意见;3、并发症尚未治愈或康复。三、本人申请乡级审核通过,符合上报条件的。四、申报材料凡符合特别扶助资格条件,并要求进入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程序的人,应当在规定时间,由村(居)计生专干协助填写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简称申报表,一式三份,贴申请人本人近照),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五、服务流程1.接受项目任务:年初省卫生计生委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2 .贯彻落实:县卫生计生委就此项工作进行研究,划拨项目基金,进行工作部署,指导各地做好摸底排查、申报工作;3 .备案抽查:进行复查审核、确认并公布的申请特别扶助的计生家庭,组织抽查并进行逻辑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
12、备案。对经审核不符合资格确认条件的对象进行回访。六、办理时限项目实施当年内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无八、咨询方式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电话:6.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从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不低于二十元独生子女保健费,至独生子女满十六周岁止。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
13、、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报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三、服务对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户四、申请条件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2016年1月1日前出生)并在16周岁前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五、申报材料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银行卡、其它相关证明。六、服务流程1、申请:到村(社区)其它代办点申请办理;2、受理:村(社区)收到申请材料后,确认其男方或女方为本辖区居民后,对于相关证明、材料齐全的予以正式受理并初审;3、审核:村(社区)审核材料;4、复核: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复核;5、审批:复核后,报镇、街道人民政府研究并做出决定是否合法审批
14、;6、发放:审批通过后,镇人民政府在每年为申请人在指定银行为申请人打卡发放。七、办理时限每年发放一次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九、咨询方式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咨询电话:7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补偿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旌德县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二、服务对象公民三、承办机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四、咨询方式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电话:8 .新农合慢性病和特种疾病鉴定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1、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及特种疾病鉴定程序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卫农(2008
15、)93号):各县(市、区)卫生主管部门成立慢性病或特种疾病鉴定委员会,市级统筹的市由市卫生主管部门成立鉴定委员会,负责辖区参合农民慢性病与特种疾病的鉴定工作。鉴定人员应从具有与该病种相关临床专科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务人员中选定。第二条:鉴定申请与受理申请慢性病与特种疾病鉴定需提交以下资料:(1)参合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慢性病与特种疾病鉴定申请表;(3)近一年来与慢性病与特种疾病诊治有关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病种的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单和病历资料。患多种以上慢性病或特种疾病同时申报鉴定的,需提交多种疾病近一年来诊治的上述资料。参合农民患以上慢性病或特种疾病在鉴定之前急需住院救治的,
16、可先行救治,享受住院补偿待遇。病情缓解后补办鉴定手续,按规定享受慢性病与特种疾病补偿待遇。二、服务对象已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有符合当地新农合规定可办理慢性病及特种疾病病种的群众。三、申请条件已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有符合当地新农合规定可办理慢性病及特种疾病病种的群众可申请。四、申报材料1.患者病历资料(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2 .患者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门诊治疗申请表五、服务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县新农合申请办理。4 .受理:县新农合组织专家鉴定。5 .发放:对符合慢性病范围的给予办理慢性病证。六、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八、咨询方式
17、县新农合:9.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人口发(2010)29号)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全覆盖的通知(人口科技(2013)21号)项目目标。建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让每一对计划怀孕夫妇都能享受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三、服务对象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夫妇,含流动人口。四、申请条件无五、申报材料无六、服务流程1、乡级服务机构发放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卡2、县级提供体格检查,开展风险评估建议3、乡级随访早孕及妊娠结局结果
18、4、县级定期汇总信息上报省级七、服务时限每周工作日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九、咨询方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咨询电话:10.计生困难家庭、贫困母亲、留守儿童救助资金审核转报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1 .安徽省人口计生委省计生协省人口基金会关于全面开展人口基金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人口组办(2011)2号)全文。2 .安徽省人口基金会章程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一)接受公益捐赠并开展相关的募捐活动;(二)救助贫困母亲,帮助改善生活、发展生产和子女教育;(三)救助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及其他意外造成不幸的计划生育家庭和基层计划生育干部;(四)开展人口福利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9、五)支持和发展其他人口福利公益活动。二、服务对象当年度发生重大疾病或重大意外伤害的计划生育贫困家庭。三、申请条件审核乡镇上报的当年度发生重大疾病或重大意外伤害的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待收集齐全县所有申报个案,汇总制定项目报告和花名册转报市级。四、申报材料1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2 .安徽省人口健康基金会个案申报表;五、服务流程1.受理:受理审核乡镇转报的个案申报信息。3 .审查: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4 .发放:审核通过后,待收集齐全县所有申报个案汇总制成项目报告花名册,转报市级;审核不通过的驳回乡镇级。六、办理时限14个工作日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八、咨询方式县计生协:11.计划生育特殊困
20、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发放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1.安徽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皖卫办(2014)3号)全文。二、服务对象符合条件者。三、申请条件1.按政策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且该女子发生死亡或三级以上残疾;2.年满60周岁且具有本省户籍;3.经鉴定为重度失能、中度失能或轻度失能。四、申报材料1 .申报表;2 .中华人建共和国居民身份证;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4、一卡通账号五、服务流程1.受理: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2 .审查: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审查,组织人员现场勘察评审,确定等级,评审意见反馈相对人。3 .发放:根据等级,发放护理费。六、办理时限14个工作日七、收
21、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八、咨询方式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12.失独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紧急抚慰金发放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1.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4)16号):11.实施紧急慰籍。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发生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由省人口基金一次性发放不少于3000元的紧急抚慰金。独生子女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主要成员伤残或死亡的,给予紧急救助。二、服务对象符合条件者。三、申请条件1.按政策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且该女子发生死亡或三级以上残疾;2.年满60周岁且具有本省户籍;3.经鉴定为重度失能、中度失能或轻度失能。四、申报材料1
22、.申报表;2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4、一卡通账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6、独生子女死亡证明五、服务流程1.受理:受理村级上报的提供的材料。2 .审查: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审查,组织人员勘察评审,评审意见反馈相对人O。3 .发放:根据要求,发放资金。六、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八、咨询方式县计生协:13.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1.艾滋病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457号)第二十三条国家实行艾滋病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的艾滋病自愿咨
23、询和检测办法,为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二、承办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四、咨询方式县卫计委疾病预防控制股电话:14.为妇女、儿童提供医疗保健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七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婚前保健服务包括下列内容:(一)婚前卫生指导:关于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遗传病知识的教育;(二)婚前卫生咨询: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题提供医学意见;(三)婚前医学检查: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第十四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孕产期保健服务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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