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若干意见.docx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若干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若干意见.docx(12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若干意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总体部署及要求,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流失为目标,坚持问题导
2、向,立足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切实强化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和纪检监察、审计监督以及社会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充分体现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时效性,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二)基本原则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实现企业国有资产监督全覆盖,加强对国有企业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决策环节的监督,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坚持权责分明,协调联合。清晰界定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增强监督工作合力,形成内外衔接、上下贯穿的国有资产监督格局。坚持放管结合,提高
3、效率。正确处理好依法加强监督和增强企业活力的关系,改进监督方式,创新监督方法,尊重和维护企业经营自主权,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完善制度,严肃问责。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的相关规定,做到依法依规开展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监督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责任主体,严格追究责任。二、强化企业内部监督(三)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机构,形成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提高外部(独立)董事、监事在董事会、监事会的比例,分类健全和规范董事、监事选任、评价、问责办法,建立对董事会运行评价制度,规范董事会决策程序
4、和董事长履职行为,明确董事会对董事会决议承担的法定职责,完善治理机构与党组织的工作协调机制。全面确立股东在各级参(控)股公司中的法律地位,坚持同股同权,依法保护和落实股东权利。企业董事会原则上应设立预算、投资、审计、提名、薪酬分配等专门委员会,履行辅助决策和监督执行职能,其中审计委员会由外部(独立)董事组成,确立董事会对内部审计的主导作用。认真执行国有产权变动实时登记管理、产权流转和资产重组专项审计与评估制度,坚持由上级产权持有人办理业务委托、进行会审把关,切实保障国有资本投资权益。落实董事会对经理层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情况监督的主体责任,并作为董事会运行评价的重要内容。(四)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
5、监督体系。市属国有企业应当建立涵盖各治理主体及审计、纪检监察、法律、财务等部门的监督工作体系,强化对子企业的纵向监督和各业务板块的专业监督,加强预算管理、资金调运、风险防控、融资担保、资产处置等经营活动的内部控制与过程监督。监事会主要对企业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的行为进行监督;内部审计主要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全面性、有效性,会计及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等进行监督;纪检监察主要对党的组织、党员、单位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党员和工作人员进行惩处。法律、财务等部门重点从防范企业法律风险、财务风险等方面履行监督职责。建立健全涉及财务、采购、营销、投
6、资等方面的企业内部监督制度和内控机制,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企业内部流程控制,推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等内控制度,防止权力滥用;进一步发挥企业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对企业重大决策和重要经营活动的财务、法律审核把关,推进企业依法经营,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加强企业内部监督工作的联动配合,提升信息化水平,强化流程管控的刚性约束,确保内部监督及时、有效。(五)加强企业内设监事会建设。进一步明确内设监事会职能定位,严格执行监事会主席、专职监事由公司依法提名、出资人委派制度,增强内设监事会独立性和权威性。通过完善公司章程,保障内设监事会依法行权履职,强化内设监事会监督责任。
7、全面落实监事会检查企业财务、重大决策、经营过程中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的事项和关键环节以及纠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等职权,加大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力度。(六)强化对企业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督。企业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重要岗位人员权力运行和重要业务流程的监督。要建立建设工程及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资金拆借、资产处置、赊销经营等敏感业务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有序轮岗的制度。推行任中稽核检查、任后全面评价以及个人终身问责等管理办法,实行动态监督。企业重大投资和存在风险的经营项目,应发挥辅助决策与咨询机构作用,充分听取风险控制部门、外部(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8、的意见,全面分析评估风险,严格内部工作程序和审签制度,确保决策审慎、科学。坚持上级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为主对下级企业主要负责人、重要敏感岗位离任人员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加大审计结果在领导人员当期考核评价中的计分权重。严格各级企业股权配置、产权转让工作程序,对外配置流转的项目一律进入公开产权市场、要素市场公开挂牌,确保操作公开规范。(七)加强企业职工民主监督。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载体,信息公开为基本要求的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职工代表会议、职工民主议事会、工会等组织的民主监督作用,把推进厂务公开有机融入企业管理制度体系之中。规范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产生程序,发挥其在参与企
9、业决策和治理中的特殊作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应逐步建立厂务公开例会制度、公开事项清单制度,试行职工代表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和巡视检查,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赋予职工代表对关系企业生存发展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质询监督的权力,进一步落实强化职工民主监督。(八)发挥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落实企业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统一领导,落实党组织在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纪检机构的监督责任,推动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强化党组织对企业领导人员履职行为监督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确保企业决策部署及其执行过程依法依规。三、加强企业
10、外部监督(九)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出资人监督。全市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坚持出资人管理和监督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加强出资人监督,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要健全国有企业规划发展、改制重组、产权管理、财务评价、业绩考核、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规范国有资本运作、防止流失的制度。要加强对商业类企业战略规划、公司治理、产权配置、财务预算、信用管理、重大资产项目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建设等重大事项的监督指导。要对社会公益类国有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引入市场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能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建设,尽快健全和完善组织机构,明
11、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责任主体,承担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全面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并订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十)着力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进一步改变行政化管理方式,提高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通过“一企一策”制定和审核公司章程、规范董事会运作、严格选派和管理股东代表和董事、监事,将国有出资人意志体现在公司治理结构中。针对企业不同功能定位,在战略规划制定、资本运作模式、人员选用机制、经营业绩考核等方面,实施更加精准有效的分类监管。实行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各级国资监管机构要制定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履行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部门、机构与直接管理的企业脱钩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进一步 加强 改进 企业 国有资产 监督 防止 流失 若干意见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3878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