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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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时代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为进一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目标任务,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动力,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
2、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双赢,为实现生态文明提供有力支撑。(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5%,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015万吨标准煤以内,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35%o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6.6628万吨、0.8596万吨、14.15万吨、11.2110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0%、0%、3.19%.0.99%o二、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三)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全面落实“中国制造2025”省实施意见,深化制造业
3、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快构建开放型、创新型和高端化、信息化、绿色化制造体系。推行绿色低碳生产方式,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不断优化工业产品结构。注重用新技术新业态全面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支持重点行业改造升级,鼓励企业瞄准国际、国内同行业标杆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将资源承载能力、生态环境容量作为承接产业转移的基础和前提,合理确定承接产业转移重点,禁止引进环境污染大、资源消耗高、技术落后的生产能力。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增加产能项目。有效落实去产能工作任务,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严格行业规范、准入管理和节能审查
4、,对电力、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煤炭、印染、造纸、制革、染料、焦化、电镀等行业,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或生产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要依法依规有序退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局、安全监管局牵头;市科技局、财政局、质监局等部门参加)(四)优化现代产业体系。紧盯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大趋势,以生命健康、信息技术和智能制造等领域为重点,谋划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挥推进机制和产业基金作用,着力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和生物资源加工、有色金属深加工和液态金属、军民融合现代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现代商贸物流、旅游文化和高原体育六大产业。加快推进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建设和应用。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5、,开展节能环保产业常规调查统计。打造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节能环保企业。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和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分别提高到15%和44%,节能环保、现代装备、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低碳产业总产值突破530亿元。(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局、科技局、商务局、农业局、旅游发展委牵头;市质监局、统计局等部门参加)(五)持续优化能源结构。组织实施煤电节能减排与升级改造,发展煤炭深加工和洁净化利用。淘汰中心城市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鼓励利用天然气、电力等优质能源替代燃煤使用,生物质能源替代化石能源
6、使用,优化用能向清洁化方向转变。适应分布式能源发展、用户多元化需求,优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快智能电网建设,提高电网与发电侧、需求侧交互响应能力。发挥风电在电源结构中与水电的互补作用,推进太阳能的多元化利用。增加清洁低碳电力供应,加快清洁电力消纳。对超出规划部分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纳入能耗总量和强度目标考核。(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局牵头;市政府办公室、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质监局、统计局等部门参加)三、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六)加强工业节能。实施工业能效赶超行动,加强高耗能行业能源管控,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推进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推广工业智能化用能监
7、测和诊断技术。到2020年,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化水平显著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降低15%以上,有色、建材、化工、钢铁、电力等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或接近全国先进水平。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提升工业生产效率和能耗效率。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行动,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工业园区的应用,将可再生能源占比指标纳入工业园区考核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环境保护局、质监局等部门参加)(七)强化建筑节能。实施建筑节能先进标准领跑行动,开展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建设试点,推广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强化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因地
8、制宜推进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和居住建筑节能宜居改造工程。在城市老旧小区开展以节能改造为重点的节能宜居综合改造试点。实行绿色建筑推广目标考核制度,加大绿色建筑强制推广力度。推进绿色生态城区、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绿色建筑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到2020年,全市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提高到50%;全市新建建筑节能设计与审查执行率达到100%,施工与验收阶段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率达到100%;新建建筑采用新型墙体材料比例达到90%以上。推进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推广节能绿色建材、装配式和钢结构建筑,推广应用绿色建筑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绿色施工技术和绿色建材
9、,推广绿色运营模式,发展绿色物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林业局等部门参加)(A)促进交通运输节能。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发挥不同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推广甩挂运输等先进组织模式,提高多式联运比重。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促进交通用能清洁化,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汽车、新能源汽车、天然气(CNG/1.NG)清洁能源汽车、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等,并支持有关配套设施建设。切实提高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城市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城市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5年分别达到10%、15%、20%、25%、30%o到2020
10、年,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5%o推动交通运输智能化,建立公众出行和物流平台信息服务系统,引导培育“共享型”交通运输模式。(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政府办公室、市科技局、环境保护局等部门参加)(九)推动商贸流通领域节能。推动零售、批发、餐饮、住宿、物流等行业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推动照明、制冷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贯彻绿色商场标准,开展绿色商场示范,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设置绿色产品专柜,推动大型商贸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完善绿色饭店标准体系,推进绿色饭店建设。加快绿色仓储建设,支持仓储设施利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11、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到2020年,商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5%以上。(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旅游发展委、质监局等部门参加)(十)推进农业农村节能。优化农村用能结构,完善全省农村能源管理、技术服务及质量监测体系。到2020年,全省农村清洁能源综合入户率达到50%以上,农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5%以上,推广太阳能热水器20000台,推广省柴节煤炉灶20000台。加大农村生产生活领域节能技术推广力度。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推广农用节能机械、设备和渔船,发展节能农业大棚。大力推广高效低排放省柴节煤炉灶,减少森林资源低价值消耗。充分发挥太阳能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太阳
12、能利用项目。因地制宜发展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小型沼气工程和户用沼气。综合高效利用生物质能源,选择林业特色鲜明、资源条件好、示范作用显著的县,开展生物质成型燃料试点项目。鼓励使用生物质可再生能源,推广液化石油气等商品能源。到2020年,全市农村地区基本实现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鼓励农村居民使用高效节能电器。(市农业局、林业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科技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参加)(十一)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公共机构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通过合同能源管理、能效交易、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市场机制,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建
13、筑节能改造。2020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2%,人均能耗下降10%。加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的信息通报和公开制度。继续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到2020年,创建15个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遴选5个省级能效领跑者,创建1个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县。公共机构率先淘汰老旧车,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全市公共机构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规划建设配备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包括电力管线预埋和电力容量预留)。公共机构加快整治小型燃煤锅炉,实施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加大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广热泵技术。(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发展改革委、
14、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参加)(十二)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分级对重点用能单位进行目标责任评价考核。重点用能单位要围绕能耗总量控制和能效目标,对用能实行年度预算管理。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并开展效果评价,健全能源消费台账。按照标准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进一步完善能源计量体系。依法开展能源审计,组织实施能源绩效评价,开展达标对标和节能自愿活动,采取企业节能自愿承诺和政府适当引导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水平。严格执行能源统计、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负
15、责人等制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卫生计生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质监局、统计局等部门参加)(十三)强化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管理。积极构建锅炉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十三五”期间,燃煤工业锅炉实际运行效率提高5个百分点,到2020年,新生产燃煤锅炉效率不低于80%,燃气锅炉效率不低于92吼普及锅炉能效和环保测试,强化锅炉运行及管理人员节能环保专项培训。开展锅炉节能环保普查整治,建设覆盖安全、节能、环保信息的数据平台,开展节能环保在线监测试点并实现信息共享。开展电梯能效测试与评价
16、,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永磁同步电机、变频调速、能量反馈等节能技术的集成应用,开展老旧电梯安全节能改造工程试点。推广高效换热器,提升热交换系统能效水平。加快高效电机、配电变压器等用能设备开发和推广应用,淘汰低效电机、变压器、风机、水泵、压缩机等用能设备,全面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水平。(市质监局、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局牵头;市政府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参加)四、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十四)控制重点区域流域排放。推进新增耗煤项目实行煤炭消耗等量或减量替代。实施行业、区域、流域重点污染物总量减排,对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加强重点跨界河流水污染防治。严格控制长江、珠江流域水
17、系沿岸的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行动。城市建成区内的现有钢铁、建材、有色、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市环境保护局、工业和信息化委、质监局、煤炭局牵头;市财政局、住房建局、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参加)(十五)推进工业污染物减排。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等量或减量替代。继续推行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制度,逐步扩大总量减排行业范围。以削减持久性有机物、重金属等污
18、染物为重点,实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业特征污染物削减计划。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积极支持电厂向周边用户集中供热。加快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推进石化、化工、印刷、工业涂装、电子信息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全面推进现有企业达标排放,推动有关企业实施原料替代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工业聚集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污染治理。加强工业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推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建立企业排放红黄牌制度。(市环境保护局、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质监局等部门参加)(十六)促进移动源污染物减排。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全面推进移动源排放控制。加速淘汰黄标车、老旧机动车、船
19、舶以及高排放工程机械、农业机械。逐步淘汰高油耗、高排放民航特种车辆与设备。2017年全市范围内基本淘汰黄标车。加快油品质量升级,从2017年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全面供应符合国V标准的车用汽油(含E1.O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同时停止销售低于国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从2018年1月1日起,全市供应与国V标准车用柴油相同含硫量的普通柴油,停止市内销售低于国V标准的普通柴油。推进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原油成品油码头、原油成品油运输船舶和油罐车、气罐车等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加强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市环境保护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质监局、
20、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工商局等部门参加)(十七)强化生活源污染综合整治。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发展进行填平补齐、升级改造,完善配套管网,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强运行监管,实现污水处理厂全面达标排放。加大对雨污合流、清污混流管网的改造力度,优先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纳管。促进再生水利用,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注重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理处置,杜绝二次污染。到2020年,全市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中心城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左右。加强生活垃圾回收处理设施建设,强化对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的管理和督导,提升城
21、市生活垃圾回收处理水平。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重点村庄污水治理工作。到2020年,基本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95%以上的村庄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加大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力度,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煤,推广使用洁净煤、先进民用炉具,加强民用散煤管理。加快治理公共机构食堂、餐饮服务企业油烟污染,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家具、印刷、汽车维修等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企业要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严格执行有机溶剂产品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推进建筑装饰、汽修、干洗、餐饮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市环境保护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政府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农业局、质监局等部门参
22、加)(+)重视农业污染排放治理。大力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推进农业清洁生产。促进畜禽养殖场粪便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设秸秆、粪便等有机废弃物处理设施,加强分区分类管理,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倡增施有机肥,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建立逐级监督落实机制,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秸秆禁烧。(市农业局、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质监局等部门参加)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十九)全面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按照“空间布局合理化、产业结构最优化、产业链接循环化、资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础设施绿
23、色化、运行管理规范化”的要求,结合不同园区环境承载力,不断调整和优化园区产业结构,加快对现有园区的循环化改造升级。通过引入补链和增链项目,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关联度,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土地集约利用、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对综合性开发区、重化工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不同性质的园区,加强分类指导,强化效果评估和工作考核。到2020年,我市一半以上的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科技局、环境保护局、商务局等部门参加)(二十)加强城市废弃物规范有序处理。推动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园林废弃物、城市污泥和废旧纺织品等城市典型废弃物集中处理和资
24、源化利用,探索燃煤耦合污泥等城市废弃物发电,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完善城市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到2020年,餐厨废弃物资源化率达到30%。(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牵头;市政府办公室、市环境保护局、农业局等部门参加)(二十一)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提质升级。促进资源再生利用企业集聚化、园区化、区域协同化布局,提升再生资源利用行业清洁化、高值化水平。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进一步强化废弃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铅酸电池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动太阳能光伏组件、碳纤维材料、生物基纤维、复合材料和节能灯等新品种废弃物的回收利用,推进动力蓄电池梯级利用和规范回收处理。加强再生资源规范管理,分类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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