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试题集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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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等教化法规概论试题参考答案一、概念说明题(每小题4分,共20分)1 .学位证书制度:教化法其次十二条规定:国家实行学位证书制度(2分)o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确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2分)。2 .其他高等教化机构:依据高等教化法第六十八条其次款的说明,其他高等教化机构是指除高等学校和经批准担当探讨生教化任务的科学探讨机构以外的(2分)从事高等教化活动的组织(2分)。3 .高等学校:高等教化法所称高等学校是指高校、独立设置的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2分),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2分)。4 .老师聘任制度:聘任双方在同等自愿的基础上,由学校或者教
2、化行政部门依据教化教学须要设置的工作岗位(1分),聘请具有老师资格的公民担当相应老师职务的一项制度。5 .老师的权利:老师在学校教化教学工作中(1分)能够作出或不作出确定的行为(1分),以与要求他人相应作出或不作出确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1分),并为法律所确认、设定和爱护(1分)。三、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2 .简述高校的办学自主权。(1)招生权(2)专业设置权(3)教化教学权(4)科学探讨权(5)对外沟通权(6)校内人事权(7)财产权。3 .高校老师取得老师资格,须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1)中国公民(2)遵守宪法和法律,酷爱教化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3)具有探讨生或者高校本科毕业学历
3、(1.5分)(4)有相应的教化教学实力4,教化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老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依据老师法的规定,老师应当履行哪些义务?详细内容见老师法第八条的规定。每个要点1分,共6分。5.写出我国的教化方针。教化必需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2分),必需与生产劳动相结合(2分),培育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2分)四、论述题。题共26分)1 .阐述高校党委和高校校长的职权分工(8分内容见高等教化法第三十九条(4分、第四十条之规定(4分)。2 .教化法第四十一二条规定,受教化者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德上获得公正评价权利。请谈谈你的理解和相识,在教学工作中
4、应如何做到对学生学业成果和品德的公正评价(8分(1)获得公正评价,是教化法赐予学生一项基本的权利,在教化教学中,老师应当切实保证学生的这项权利不受侵害(2分。(2)老师要实行公止客观的看法,对学生一视同仁,不卑视、不分亲疏(2分);(3)对学生的学习成果和品德的评价标准要统一,不能以多种标准来评价学生(2分)(4)要从学生的实际动身,依据评价内容的基本要求,用全面、发展的观点来看待学生,使每个学生获得公正评价(2分3,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谈谈在今后的工作中如何做到依法执教?(10分)2009-10-14I高校老师岗前培训教化法规复习题参考答案标签:高教考试问题1: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教法制的必要
5、性和依法治教的意义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教化法制是依法治国的须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教化法制是确保教化的战略地位的须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教化法制是保障公民受教化权的须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教化法制能够促进和保障教化同等依法治教依法治教的目的是创建良好的学校管理秩序和教化教学秩序,为实现学校的宗旨供应保障,因此,它是做好学校工作的基础。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教化法制能够促进依法治校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教化法制的基本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教化法调整的教化关系教化关系是基于人们的教化行为而在国家、学校与其他教化机构、自然人以与教化系统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由于教化活动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教化法通过规
6、定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以权利、义务为核心,指引、评价人们的行为,爱护合法的教化关系,制裁不合法的教化关系,从而达到调整社会的教化关系目的。教化法具有强制性问题2:关于教化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教化法律规范是具有特定的内在逻辑结构,并通过教化法律文件中的详细条文表现出来的,用于调整人们教化行为的一般行为规范。教化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是指构成教化法律规范的各个要件与逻辑关系。法律规范在结构上由法定条件、行为准则和法律后果三部分构成。法定条件:法律规范同生活状态联系起来的部分,它指出在什么状况下,这一规则生效行为准则:指行为规则本身,它对权利和义务作出支配,规定可以如何行为、应当如何行为、禁止如何行为
7、法律后果:也称“制裁”,是指对违反这一规则将实行的国家强制措施(注:教化法律规范在逻辑上必须要具有这三个要素并缺一不行)但是并不是每一项法律条文都明确规定了法定条件。有时为了行文便利,条文中并不干脆列出法定条件,但可以推论出其法定条件。如义务教化法第十六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并未规定其法定条件。但我们可以依据义务教化法的立法精神和目的,可以推论出其法定条件是,“老师或有权教化学生的人员在对学生进行教化教学的过程中”禁止体罚学生。也就是只有具备老师资格并履行老师职责的人员在对学生进行教化教学时违反了此项规定,才能适用此法律规范。假如不具备这些法定条件,如学校的厨师在学生就餐的过程中打了学生,
8、就不是违反了此项规范,而是违反了别的法律。法定条件在教化法律规范中处于很重要的地位。假如法定条件不弄清晰,就有可能产生适用法律错误的现象。比如以下案例中的行为是否违反义务教化法第16条规范定的“禁止羞辱殴打老师”的规定?教化法律规范中的行为准则依据教化法律规范规定的行为规则的性质,可分为禁止性教化法律规范、义务性教化法律规范和授权性教化法律规范禁止性教化法律规范是指,(禁止作为)干脆规定人们不得作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如义务教化法第16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与“不得扰乱教学秩序”等。各种不得作为、禁止作为、不准作为等都是禁止性教化法律规范。禁止性教化法律规范的特点是,一是其对行为规则本身有明
9、确的规定,二是对违反者赐予应有的制裁。义务性教化法律规范是指,(必需作为)人们必需作为确定行为的法律规范。教化法律规范中关于公民和其它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的规定,以与应当作为、必需作为的规定都属于义务性教化法律规范。其特点是,法律要求法律关系主体必需担当确定的法定义务和法律责任。如义务教化法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需使适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化工授权性教化法律规范是指,(可以作为)公民或其他法律关系主体有权作为确定行为的法律规范。这种法律规范的特点是,法律既不禁止人们作为确定行为,又不要求人们必需作为一行为,而是授权人们可以作为确定的行为,也可以不作为确定的行为
10、。授权性教化法律规范一般表现为两种状况,一是法律赐予人们的权利,由法律关系主体自行确定是否行使;如义务教化法规定,“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以用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二二是法律授权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相关法律的详细实施方法、实施细则等,被授权者应依据实际状况与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法等。法律后果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是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符合教化法律规范的规定,就会受到教化法律规范的确定,得到确定的嘉奖或激励。这是确定式的法律后果。二是指法律关系主体违反教化法律规范受到的制裁,它说明人们违反这一规则时国家将赐予的处置。这是否定式的法律后果。如依据义务教化法的规定,违反“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之规定时,就
11、会受到行政处分、行政惩罚、损害赔偿以与刑事责任等惩罚(义务教化法第16条)。一个教化法律规范可以不规定确定式的法律后果,但不能缺少否定式的法律后果。假如缺少这一部分,教化法律规范就是不完整的,也不能得到正确适用的。问题3:教化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人们在社会交往中,必定会形成各种各样的联系,这种联系,称之为社会关系,其中有一些社会关系受到法律的承认和爱护,称之为法律关系。教化法律关系包括三个要素:教化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权利与义务)教化法律关系的主体:指教化法律关系的参与者,是在教化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担当义务的人。享有权利的一方称为权利主体,担当义务的一方称为义务主体,统称为权义主体。教化法
12、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三类:个人主体(自然人)、集体主体(法人与非法人组织)、国家主体(以国际法主体的名义参与国际教化活动、签署国际教化协议等)教化法律关系的客体,又称权义客体,是教化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教化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和物质财宝(动产和不动产)非物质财宝(创作活动的产品和与人身相连的非财产性财宝)行为(作为与不作为)教化法律关系的内容为:权利与义务问题4:教化违法行为的四个要件教化遵守法律就是在教化活动中遵守教化法,依法办事主动遵守法律与被动遵守法律教化违法,指不依法办事,不正确行使权利,不履行法定义务,不遵守教化法规定的禁止性规定。违反教化法的行为一般应具有四个条
13、件必需是违反教化法规定的行为必需是行为人的行为侵害了教化法所爱护的对象,并且具有确定的社会危害性行为人具有有意或过失行为行为人具有法定责任实力或者是依法设置的法人教化法律责任追究追究教化法律责任的原则是:“责由法定、依法定责”指违法者担当的教化法律责任的种类、范围是由教化法规定的,应当依据教化法的规定来对违法者追究责任依法追究责任”指法定的教化法律责任追究主体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法者的行为予以追究问题5:教化法律关系主体教化法律关系的主体:指教化法律关系的参与者,是在教化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担当义务的人。在教化关系中,教化行政机关、学校、老师和学生是四个最重要的教化法律关系主体。教化行政机关
14、我国的教化行政机关是中心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是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它既有别于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也有别于学校。教化行政机关,是依法成立的,代表国家行使教化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我国的教化行政机关依据其所拥有的权限和管辖范围,可以分为中心教化行政机关和地方教化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与于全国的教化行政机关是中心教化行政机关,即国家教化部,依照教化法的规定:“国务院教化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化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化事业”,在国务院领导下统管全国的教化事业;职权范围与于确定地域的教化行政机关为地方教化行政机关,教化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化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化
15、工作J教化行政机关在行政法上的主体资格教化行政机关依法有权对社会中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化机构以与公民个人的有关教化的活动进行必要的组织、管理、监督和协调。教化行政机关作为教化法律关系最重要的主体,它可以以多种身份参与教化法律关系以管理者的身份同相对一方当事人发生干脆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以吩咐和听从的关系形式表现以授权者的身份同相对一方当事人发生授权与被授权的法律关系教化行政机关的权利教化行政立法权教化行政确定权教化行政吩咐权教化行政强制权教化行政惩罚权教化行政执行权教化行政监督权问题6: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是不是行政主体?行政机关与其工作人员联系紧密,不行分割,但不能将二者等而视之。工作人员与国
16、家之间是一种职务关系。其职务行为一切后果均归于所属国家行政机关。其本人不能成为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定,我国国家公务员的范围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教化行政机关所属学校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是教化公务员。只有具有教化公务员身份的人才能适用国家公务员的法律制度。问题7:学校是行政主体么?学校是教化法调整的重要对象,是享有确定权利并担当确定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律上的学校是指经主管机关批准或登记注册,以实施学制系统内各阶段教化为主的教化机构。学校的法律地位,主要是指学校作为实施教化教学活动的社会组织和机构,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实力、行为实力与责任实力。学校是
17、否为行政主体,关键看法律、法规的授权学校有无法律、法规授予的行政职权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化法28条学校与其教化机构行使下列权利:1、依据章程自主管理2、组织实施教化教学活动3、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化者4、对受教化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嘉奖或者处分5、对受教化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6、聘任老师与其他职工,实施嘉奖或者处分7、管理运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化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学校的义务1、遵遵守法律律、法规2、贯彻国家的教化方针,执行国家教化教学标准,保证教化教学质量3、维护受教化者、老师与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化者与其监护人了解受教化
18、者的学业成果与其他有关状况供应便利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6、依法接受监督问题8:老师的权利与义务在法律上,老师具有两种身份,一般公民和从事教化工作的专业人员。老师的权利和义务是基于特定的职业性质而产生和存在的,它具有如下特点:1、在教化教学活动中产生并由教化法律规范所设定。2、与老师职务和职责紧密相连。3、是确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能予以保证的。老师的权利:老师的权利,指老师在教化教学活动中享有的由教化法、老师法等国家法律所赐予的权利。依据教化法、老师法对我国老师现阶段的权利所作的详细规定,老师享有下列六个方面的权利:1、“进行教化教学活动,开展教化教学改革和试验:简称教化教学
19、权。2、“从事科学探讨、学术沟通、参与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看法:简称科学探讨权。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德和学业成果”。简称管理学生权。4、“按时获得工资酬劳,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与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简称获得酬劳待遇权。5、“对学校教化教学、管理工作和教化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看法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简称民主管理权。6、“参与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简称进修培训权。老师的义务老师的义务,是指老师依照教化法、老师法与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从事教化教学工作而必需履行的责任,表现为老师在教化教学活动中必需作出确定行为或不得作
20、出确定行为。依据教化法、老师法的规定,老师应履行以下六个方面的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2、“贯彻国家的教化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支配,履行老师聘约,完成教化教学工作任务”。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化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化,法制教化以与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化,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4、“关切、爱惜全体学生,敬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二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扰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指责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化教学水平二问题9: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学
21、生的权利是法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化法第42条规定,受教化者享有下列权利:1、参与教化教学支配支配的各种活动,运用教化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2、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3、在学业成果和品德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4、对学校赐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老师侵扰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学生较易受到侵扰的权利n学生的受教化权n学生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力n学生的人格尊严n学生的身体健康权n学生的人身自由权n学生的通信自由权和通信隐私权学生的义务n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化法第43条明确规定
22、,受教化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n1、遵遵守法律律、法规n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敬重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n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n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化机构的管理制度问题10: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地位与法律面前人人同等?n行政关系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关系,因国家行政机关与其他行政主体行使起行政职权而发生,主要包括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以与行政机关相互之间的关系。行政关系经行政法确认和调整后便成为行政法律关系。教化行政法律关系就是一种重要的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n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总是法律关系的一方,即行政主体必需参与行政法律关系。n
23、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一般有两个:一个是行政主体,一个是行政相对方n行政法律关系是一种隶属型而非平权型的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n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地位是不对等的。n2、行政法律关系中主体的意思表示也是不对等的。3、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中也存在不对等性。n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是由法律规定的,当事人不能自己选择权利和义务,而只能按法律规定的要求去做,必需依据法律规范取得权利并担当义务。n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义务是重合的。问题I1.违反教化法的行政法律责任n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而担当的法律后果。由于教化法就其基本性质而言属于行政法,因此,行政法律责任就成为最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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