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平湖市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docx
《关于促进平湖市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促进平湖市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docx(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关于促进平湖市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为有效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构建我市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持续推动全市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根据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浙发改能源2021)152号)、浙江省统筹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作三年行动方案(浙政办发(2022)6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意见。一、支持分布式发电可持续发展重点推进工业领域企业屋顶光伏应用覆盖,补齐公共建筑、院校、医院、商业、农业、交通等领域光伏应用发展短板,推动分散式风机落地建设,探索“农光互补”等项目建设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绿色信贷产品,加大居民
2、光伏集中连片开发力度。对全量数据接入平湖市电力负荷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统一调控的分布式发电项目给予补贴政策支持。(一)对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电价补助。(二)对学校、医院、党政机关、村社区、景区、车站等公共建筑及公建设施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5元/千瓦时电价补助。(S)对“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电价补助。(四)对居民集中连片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装机补助,按装机容量给予1元/瓦的一次性补助。(五)对分散式风机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
3、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5元/千瓦时电价补助。二、支持新型储能项目建设鼓励发展具有示范意义和有效调峰作用的新型储能及新型电力系统示范项目建设。以试点示范带动储能高质量发展,重点突破电网侧和园区共享储能,科学引导用户侧储能发展。(六)对企业投资经备案,且容量IMW及以上具有示范意义的用户侧典型场景储能项目,且全量数据接入平湖市电力负荷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统一调控的,按实际设备投资总金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限额500万元。三、支持空调柔性负荷调控鼓励公共机构和商业等领域开展空调负荷柔性聚合调控改造,扩大“虚拟电厂”聚合的负荷总量,提升全市柔性负荷调控能力。(七)对安装空调智能控制设备的单位实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促进 平湖市 能源 绿色 发展 若干政策 意见 试行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3933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