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种子加工智能装备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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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农业种子加工智能装备生产线建设单位(盖章):南京凯钳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O二三年四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 名称农业种子加工智能装备生产线项目代码2012-320117-89-01-811123建设单位 联系人*联系方式138*3162建设地点江苏省(自治区)南京市/水县(区)白马乡(街道)白马工业园工业路 (南京国家农高区)地理坐标(119 度 9 分 39.923 秒,31度3分51.582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C3579其他农、林、牧、 渔业机械制造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70农、
2、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357 , 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 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 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 口改建 口扩建 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U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南京市漂水区行政审批 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漂审批投备(2022) 475号总投资(万 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 占比()5%施工工期7个月是否开工 建设否口是:根据南京市生态用地(用海) 面积(m2)3650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宁环罚告2023 170
3、22 号),企业于2022年2月开始建设,2022 9月建成,目前正在调试设备,现场己安装一台剪板机、折弯机、冲床等,有一定的作业痕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I文件未依法经审”,该 行为属于未批先建,责 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处罚人民币8425元。企 业已按规定缴纳罚款。项价置况 专评设情无规划 情况1)规划名称:深水县白马新市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审批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3)审批文件名称:市政府关于深水县白马新市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4)审批文号:宁政复201222号。规划 环境 影响 评价 情况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白马镇工业
4、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审查机关:南京市漂水区环境保护局;3)审查文件名称:关于白马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 意见;4)审查文号:漂环规2016 1号。规划 及规 划环 境影响 评价 符合 性分 析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滦水区白马镇白马工业园工业路11号(南京国家农高 区),位于南京市深水区白马镇工业集中区及白马新市镇镇区范围内,根据 白马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为工业用地,符合漂 水县白马新市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细则中土地利用性质继续保持其 原有的使用功能的要求。根据白马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和 关于 的审查意见(涕环规 2016 1号),工业集中区产业
5、定位为:以农业机械装配自主品牌、农业机械 装备研发加工、有机食品深加工为主,可发展配套农业科技创新产业。白马 镇工业集中区不引进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修订)、外 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禁止、淘汰和限制类项目。本项目生产类别为C3579其他农、林、牧、渔业机械制造,属于农业 机械装备研发加工,不属于深水白马镇工业集中区禁止、淘汰和限制类项目,符合深水白马镇工业集中区规划要求。其他 符合 性分 析1、与产业政策相符性本项目为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中的C3579其他农、林、牧、渔业机械 制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修订)中的淘汰和限制类 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江苏
6、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18 年)中限制、淘汰和禁止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 年本)中的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亦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 限制的产业。2、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与本 项目最近的国家级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1表1与本项目相关的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目标表生态红线 保护名称类型地理位置区域 面积与本项目最近距离漂阳瓦屋 山省级森 林公园森林公园的生 态保育区和核 心景观区裸阳瓦屋山省级森林公园总 体规划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
7、 观区范围16.67 km2E 4.84km本项目周边最近的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为漂阳瓦屋山省级森林 公园,位于本项目东方向4.84km处,则本项目不在其红线管控区范围内,满 足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12020) 1号)是根据全省 生态环境调查、生态功能区划,在分析生态特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与生态 敏感性空间分布规律的基础上,确定不同地域单元的主导生态功能,提出全 省生态红线区域名录、范围及保护措施。项目所在区域范围内的生态空间管 控区域见下表:表12项目周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江苏省生态 空间管控区 域名称导态能 主生功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区域
8、面积方位距 离老鸦坝水库 水源涵养区水源 涵养东至白龙线与宁杭高铁交叉口(119。 12,29.286E , 31o 36,31.717N),沿老鸦坝水 库管理范围界桩南至老鸦坝水库大坝西侧北 角村口 (119o 144.OO6,E, 31o 3559.923N), 西至江苏省农科院东侧道路(119。 1O.499E, 31 368.655N),北至老鸦坝水 库北部湾入库河道与宁杭高铁交叉口(119。 129.28E, 31o 37,14.856N)。东起白马镇 白马山护林路(119 1355.082E,31 37,23.666N)沿滦水行政边界线至最南宁杭高 铁(119 13,10. 175
9、 E ,31 36,0.271 N),沿宁杭高铁向西北至最西宁杭高铁与老鸦坝 入库河道交界(119 1128.65()E,31 37,18.879 N),沿入库河道向北经洪咀村至 最北东方水库北部湾(1190 13,40.304E, 31 383260 N),沿涕水行政边界线向南至白 马镇白马山护林路10.4Ikm2NE 2.03km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 1号),与本 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老鸦坝水库水源涵养区,位于本项目东 北侧2.03km处,故本项目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符合江苏省生态 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 1号)。江苏省生态空
10、间保护区域分 布图见附图5。(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1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根据实况数据统计,南京市环境 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300天,同比减少4天,达标率为82.2%,同 比下降0.9个百分点。其中,达到一级标准天数为91天,同比减少6天;未达 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65天(其中,轻度污染61天,中度污染4天),主要污 染物为03和PM2.5。各项污染物指标监测结果:PM2.5年均值为29 g/n?,达 标,同比下降6.5%; PMIo年均值为56gm3,达标,同比持平;NCh年均值 为33 Ugm3,达标,同比下降8.3%; SCh年均值为6 U gm3,达标,同比下降 14.3%
11、 ; CO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为Lomg/it?,达标,同比下降9. 1% ; O3 日最大8小时值超标天数为52天,超标率为14.2%,同比增加2.2个百分点。项目所在区03超标,因此判定为非达标区。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区 域目前正在开展集中整治,深入推进工地扬尘管控“五达标、一公示制度和 “日查周报月讲评”制度,稳步推进扬尘管控的网格化管理;执行机动车国五 排放标准,在销售、注册环节查验柴油车污染控制装置,抽检汽车销售企业 柴油车环保达标情况;实施机动车排气超标治理维护闭环管理制度,改善区 域交通现状。根据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报 告环境空气检测报告
12、(宁启跃环境(2020)检字第0287- 1号)的监测成 果,项目所在区域补充监测的TVoC监测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根据2021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优 良。纳入江苏省“十四五”水环境考核目标的42个地表水断面水质全部达标, 水质优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HI类及以上)比例为100%,无丧失使 用功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劣V类)断面。根据江苏苏高农业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白马镇食品加工产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中心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MSY20210624023) Wl-W3测点的监测数据,白马 河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
13、002)中的IV类 标准。2021年,全市区域噪声监测点位534个。2021年,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均 值为53.9dB,与上年同期持平;郊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2.2dB ,同比下降 0.6dBo全市交通噪声监测点位247个。2021年,城区交通噪声均值为67.6dB, 同比下降0 IdB;郊区交通噪声均值为65.8dB ,同比上升0.5dB。全市功能区 噪声监测点位28个。2021年,昼间噪声达标率为97.3% ,同比下降1.8个百分 点;夜间噪声达标率为93.8%,同比持平。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现状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本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项目
14、 建设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营运过程中用水来自市政管网,用电来自市政电网,项目水、电 供应充足,运行过程中通过加强管理等,做到合理利用资源和节约能耗,不 会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经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 和限制准入类中,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关要求;建设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修订)中限制类 或淘汰类项目;项目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 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规定的禁止或限制用地项目,不属于江 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15、(2013 年本)中禁止或限制用地项目;根据白马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工业集中区产业定 位为:以农业机械装配自主品牌、农业机械装备研发加工、有机食品深加工 为主,可发展配套农业科技创新产业。园区禁止、限制、鼓励入区的具体要 求见下。a禁止入区项目禁止入区项目是指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明令禁止或淘汰的产业和工艺,以 及排污量较大,污染控制难度大,不符合集中区水污染及大气污染总量控制 原则的入区项目。对于这一类项目,白马镇政府和深水区环保部门应严格把 关,不予审批。根据前述分析,禁止入区项目主要为产业政策明令禁止或淘 汰的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修订)中淘汰类项目;外商投资产业
16、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 录”中明令禁止的项目。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 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和排放重金属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企 业和项目。一禁止高耗水高排水项目以及含磷化、电镀等表面处理项目入驻。b限制入区项目限制入区项目主要指国家现行产业政策中未禁止或未淘汰的、集中区产 业链条上必要的污染型入区项目。对于这一类项目,审批过程中视具体情况 有条件地引入,但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同时根据集中区环境容量, 把好容量控制关。限制入区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修订)中限制类项目;-外商投资产业
17、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 录”中限制引入的项目;-与集中区主导产业密切相关或集中区产业链条上必要的污染项目。一集中区在后续开发建设应严格限制大中型机械制造、铸造企业等三 类工业入驻。集中区的主要产业为农业机械装备加工、有机食品深加工等,基数含量 较高,因此,要严格对限制类项目把关,提高入区门槛,除与集中区主导产 业密切相关或集中区产业链条上必要的轻污染项目外,应一律禁止入区;对 与集中区主导产业密切相关或集中区产业链条上必要的污染项目也应该限 制数量,严格环评文件的审批。C鼓励入区项目鼓励入区项目主要指集中区循环经济链条上必备的、有利于产业升级、 提升竞争力、技术含量高、
18、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项目,以及低能耗、低水 耗、低污染、高效益、高科技的环保型项目。集中区在环保方面应坚持高起 点、高标准要求,鼓励入区项目审批时应遵循以下五项原则:有助于集中区 循环经济链条的形成,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有利于节约资源和改善生态环 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有较大的市场需求,发展前景广阔,有利于开拓国 内市场;有较高的技术含量,有利于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产业技术进步,提 高竞争力;国内存在从研究开发到实现产业化的技术基础,有利于技术创新, 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供给能力相对滞后,提高其供给能力,有利于促进经 济结构的合理化,保持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鼓励入区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产
19、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修订)中鼓励类项目;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 中鼓励引入的项目。本项目为C3579其他农、林、牧、 制、鼓励入区项目要求,本项目不属于其 白马镇工业集中区产业规划是相符的。对照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 的要求,本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 的相关要求表13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相 符性分石军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通业机械制造,对照园区禁止、限 禁止、淘汰和限制类,项目建设与胃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中 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学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相 斤序号指南要求本项目情况鬻析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 规划以及港口总体
20、规划的码头项目, 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 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及过长江 通道项目。相符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 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 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 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 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深水区白 马镇白马工业园工业路11 号(南京国家农高区),不 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 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 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 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 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 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 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 染饮
21、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 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 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深水区白 马镇白马工业园工业路11 号(南京国家农高区),不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 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饮 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 和河段范围内。相符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 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 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 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 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 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涕水区白 马镇白马工业园工业路Il 号(南京国家农高区),不 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 线和河段范围内,
22、不在国家 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 内。相符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 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 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深水区白 马镇白马工业园工业路11 号(南京国家农高区),不相符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 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 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 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 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 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 目。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内,不 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 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 护区和保留区内,不在全 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 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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