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塑料颗粒3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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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2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9四、主要环螂响和WJ昔施27五、环境l措触督检查清单49六、结论52附表5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中山市彩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塑料颗粒300吨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304-442000-04-05-31624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中山市南头镇升辉北路32号之二(A栋四楼之一)地理坐标(113度 处分15.900秒, 度41分32.192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 他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项目类别中“53、塑料制品 业29
2、2”中的“其他2921(年用 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 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团新建(迁建) 口改建 口扩建 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IO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团否用地(用海) 面积(m2)144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 析无1、产业政策合理性分析序 号规划/政策 档涉及条款本项目1中山市涉 挥发性有 机物项目
3、 环保管理 规定严格源头控制: 第四条“中山市大 气重点区域(特指 东区、西区、南区、 石岐街道)原则上 不再审批或备案 新建、扩建涉VO CS产排的工业项 目”。第五条“全 市范围内原则上 不再审批或备案 新建、扩建涉使用 非(低)VOCS涂 料、油墨、胶粘剂 原辅材料的工业 类项目”。规范过程管理: 第九条“对项目生 产流程中涉及V OCs的生产环节 和服务活动,应当 在密闭空间或者 设备中进行。无法 密闭的,应当采取 措施减少废气排 放”。第十条“V OCS废气遵循“应 收尽收、分质收 集”的原则,收集 效率不应低于9 0%t由于技术可 行性等因素,确实 达不到90%的, 需在环评报告充
4、 分论述并确定收 集效率要求。科学 设计废气收集系 统,将无组织排放 转变为有组织排 放进行控制。采用 全密闭集气罩或 密闭空间的,除行 业有特殊要求外, 应保持微负压状 态,并根据相关规项目位于中山市南头 镇,不使用涉VOCS涂 料、油墨、胶粘剂原辅 原材料,符合第四条及 第五条要求。项目涉VoCS废气为 挤出、注塑打样工序, 挤出、注塑打样废气采 取密闭车间+工位收集, 收集效率约95%,符合 第九条、第十条要求。 项目含VOCS物料为AB S塑料、PE塑料及PP塑 料,采用密闭袋进行包 装,且存储于仓库内, 仓库做好地面防腐防 渗,采用密闭袋装进行 储存、转移和输送,符 合第十一条。项目
5、含Vo CS物料为ABS塑料、P E塑料及PP塑料,常温 常压下不挥发有机废 气,不设有有机化工管 路,符合第十二条。项目由于VoCS产生 量较少,产生浓度较低, 经活性炭处理,处理效 率难以达到90%O本项 目取80%o符合第十三 条。项目建成后建立涉V OCS生产台账,台账保 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项目VOCS年排放量低 于30吨,可不安装VO CS在线监控系统。符合 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范合理设置通风 量。采用局部集气 罩的,距集气罩开 口面最远处的V OCs无组织排放 位置,控制风速应 不低于0.3米/秒。 有行业要求的按 相关规范执行。” 第十一条:“含
6、V C)CS物料、中间产 品、成品应按相关 标准等要求密闭 储存、转移和输 送。”第十二条: “对含VOCS物料 流经的泵、压缩 机、阀门、开口阀 或开口管线、法兰 及其他连接件、泄 压设备、取样连接 系统和其他密封 设备,应加强管 理。严格控制跑冒 滴漏和无组织泄 漏排放。密封点数 量超过2000个(含)的建有有机 化工管路的有机 化工、医药、合成 材料、合成树脂、 合成橡胶等行业 企业,必须使用L DAR技术,并建 立检测修复泄漏 点台账”。加强末端治理: 第十三条“涉VO Cs产排企业应建 设适宜、合理、高 效的治污设施,V OCs废气总净化 效率不应低于90%”。由于技术 可行性等因素
7、,确 实达不到90%的, 需在环评报告中 充分论述并确定 效率要求。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强化管理措施: 第十五条“涉VO Cs企业应当使用 低(无)VOCS含 量的原辅材料,并 建立涉VOCS生 产台账,台账保存 期限不得少于三 年。”第+六条“除 全部采样低(无) VOCs原辅材料 或仅有高水溶性 VOCs废气的项 目外,仅采用单纯 吸收/吸附治理技 术(包括水喷淋+ 活性炭的处理工 艺)的涉VOCs 项目应安装VOCS在线监控系统并 按规范与生态环 境部门联网,确保 达到应有的治理 效果。”第十七条 VOCs年排放量 30吨及以上的项 目,应安装VOcS 在线监控系统并 按规范与生态环 境
8、部门联网”。2市场准入 负面清单 (2022 年 版)禁止准入类和许 可准入类。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 类和许可准入类项目。符合3产业发展 与转移指 导目录(2 018年本)退出的产业及不 再承接的产业。项目不属于引导逐步调 整退出的产业和引导不 再承接的产业。符合4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 目录(2019年本) 及2021年 修改单淘汰类和限制类 的项目。本项目性质、工艺和设 备均不属于淘汰类和限 制类,属于允许类。符合5与广东省 地方标准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项目有机废气产生速率 低于2kgh ,密闭车间+符合固定污染 源挥发性 有机物综 合排放标准(DB4 4/2367-202 2)的相符
9、 性分析速率3kgh时, 应当配置VOCs 处理设施,处理效 率不应当低于 80%。对于重点地 区,收集的废气中 NMHC初始排放 速率2kgh时, 应当配置VOCs 处理设施,处理效 率不应当低于 80%:采用的原辅 材料符合国家有 关低VoCS含量 产品规定的除外。工位收集后经活性炭吸 附处理后可达标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 于15m (因安全考 虑或者有特殊工 艺要求的除外), 具体高度以及与 周围建筑物的相 对高度关系应当 根据环境影响评 价档确定。项目排气筒设置高度53 米。VOCs物料应当 储存于密闭的容 器、储罐、储库、 料仓中。盛装VoCS物料 的容器应当存放 于室内,或者存放 于
10、设置有雨棚、遮 阳和防渗设施的 专用场地。盛装 VOCs物料的容 器或者包装袋在 非取用状态时应 当加盖、封口,保 持密闭。VOCs物料储罐 应当密封良好,其 中挥发性有机液 体储罐应当符合 5.2.2、5.2.3 和 5. 2.4规定。VOCs物料储库、 料仓应当满足3.7 对密闭空间的要 求。企业涉VOCS物料为AB S塑料、PE塑料及PP塑 料,采用密闭袋进行包 装,且存储于仓库内, 仓库做好地面防腐防 渗。粉状、粒状VOCs 物料应当采用气 力输送设备、管状 带式输送机、螺旋 输送机等密闭输 送方式,或者采用 密闭的包装袋、容 器或者罐车进行 物料转移。项目使用的粉状VOCs 物料为色
11、粉,粒状VOCs 物料为ABS塑料、PE塑 料及PP塑料,均通过密 闭袋进行物料的转移输 送,常温常压下不挥发。粉状、粒状VOCs 物料应当采用气 力输送方式或者 采用密闭固体投 料器等给料方式 密闭投加。无法密闭投加的, 应当在密闭空间 内操作,或者进行 局部气体收集,废 气应当排至除尘 设施、VoCS废气 收集处理系统; VOCs物料卸(出、放)料过程 应当密闭,卸料废 气应当排至 VOCs废气收集 处理系统;无法密 闭的,应当采取局 部气体收集措施, 废气应当排至 VOCs废气收集 处理系统。项目挤出、注塑打样工 序有机废气采用密闭车 间+工位收集,收集后经 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 织排放
12、。VOCS物料混合、 搠半、研磨、造粒、 切片、压块等配料 加工过程,以及含 VOCS产品的包 装(灌装、分装) 过程应当采用密 闭设备或者在密 闭空间内操作,废 气应当排至 VOCs废气收集 处理系统;无法密 闭的,应当采取局 部气体收集措施, 废气应当排至 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VOCs质量占比 210%的含 VoCS 产品,其使用过程 应当采用密闭设 备或者在密闭空 间内操作,废气应 当排至VOCs废 气收集处理系统; 无法密闭的,应当 采取局部气体收 集措施,废气应当 排至VOCS废气 收集处理系统。 载有VOCS物料 的设备及其管道 在开停工(车)、 检维修和清洗时, 应当在退料
13、阶段 将残存物料退净, 并用密闭容器盛 装,退料过程废气 应当排至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 统;清洗及吹扫过 程排气应当排至 VOCs废气收集 处理系统。工艺过程产生的 VoCS废料(渣、 液)应当按5.2、 53的要求进行储 存、转移和输送。 盛装过VOCS物 料的废包装容器 应当加盖密闭。 企业应当考虑生 产工艺、操作方 式、废气性质、处 理方法等因素对 VOCs废气进行 分类收集.废气收集系统排 风罩(集气罩)的 设置应当符合 GB/T 16758 的规 定。采用外部排风 罩的,应当按项目主要涉VOCS废料 为废活性炭,废活性炭 采取密闭包装袋进行包 装。项目有机废气产生工艺 较单一,仅
14、为挤出、注 塑打样时产生,无需进 行分类收集。项目挤出、注塑打样有 机废气采用密闭车间+ 工位收集。GB/T 16758、 WSZT 7572016 规定的方法测量 控制风速,测量点 应当选取在距排 风罩开口面最远 处的VOCs无组 织排放位置,控制 风速不应当低于 0.3ms (行业相关 规范有具体规定 的,按相关规定执 行)。废气收集系统的 输送管道应当密 闭。废气收集系统 应当在负压下运 行,若处于正压状 态,应当对输送管 道组件的密封点 进行泄漏检测,泄 漏检测值不应当 超过 500molmol,亦 不应当有感官可 察觉排放。泄漏检 测频次、修复与记 录的要求按5. 5 规定执行。项目
15、设计废气收集系统 的输送管道为密闭收集 且收集系统负压运行。与中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中山市南头镇升辉北路32号之二(A栋四楼之 一),属于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中府202357号)中的南 头镇一般管控单元(编号ZH44200030004),本项目与该一般管 控区的相符性分析具体如下表。综合分析,项目建设与中山市“三 线一单”相符。管控 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相符性区域 布局 管控1-1.【产业/鼓励引导类】调整优化产 业布局,重点发展第一产业,逐步壮 大家电产业集群,配套电子、灯饰、 五金等关联产
16、业,加快第三产业的发 展。1-2.【产业/禁止类】禁止建设炼油石 化、炼钢炼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 焦炭、有色冶炼、化学制浆、生皮制 革、陶瓷(特种陶瓷除外)、铅酸蓄 电池项目。1-3.【产业/限制类】印染、牛仔洗 水、电镀、糅革等污染行业以及一般 工业固体废物/建筑施工垃圾处置及 综合利用、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的新 建项目(经镇街政府同意的除外)须 按要求集聚发展、集中治污,新建、 扩建“两高”化工项目应在依法合规 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布 设,禁止在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危 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运输工具加油站、 加气站、加氢站及其合建站、制氢加 氢一体站,港口(铁路、航空)危险 化学品建
17、设项目,危险化学品输送管 道以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配套项 目,国家、省、市重点项目配套项目、 氢能源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除外)。 该单元允许设立专业金属表面处理集 聚区12个,集聚区、环保共性产业 园、共性工厂外原则上不再审批或备 案环保共性产业园核心区、共性工厂 涉及的共性工序的规模以下建设项 目;对于符合镇街产业布局等相关规 戈1、环保手续齐全、清洁生产达到国 内或国际先进水平的规模以下建设项 目,经镇街政府同意并报市生态环境 局备案后予以审批或备案。1-4.【大气/鼓励类引导】鼓励小家电 制造集聚发展,鼓励建设“VOCs环 保共性产业园”及配套溶剂集中回收、 活性炭集中再生工程,提高VOC
18、S治 理效率。1-5.【大气/限制类】原则上不再审批 或备案新建、扩建涉使用非低(无) VOCs涂料、油墨、胶粘剂原辅材料 的工业类项目,相关豁免情形除外。 1-6.【土壤/综合类】禁止在农用地优 先保护区域建设重点行业项目,严格 控制优先保护区域周边新建重点行业 项目,己建成的项目应严格做好污染本项目为 C2929塑料零 件及其他塑 料制品制造, 不涉及禁止 类、限制类行 业。本项目不 使用涂料、油 墨、胶粘剂. 本项目位 于中山市南 头镇升辉北 路32号之二 (A栋四楼之 一),属于一 般管控单元, 不属于农用地优先保护 区。符合治理和风险管控措施,积极采用新技 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
19、造,防 控土壤污染。能源 资源 利用2-1.【能源/限制类】提高资源能源 利用效率,推行清洁生产,对于国家 已颁布清洁生产标准及清洁生产评价 指标体系的行业,新建、改建、扩建 项目均要达到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 平。集中供热区域内达到供热条件 的企业不再建设分散供热锅炉。新 建锅炉、炉窑只允许使用天然气、液 化石油气、电及其它可再生能源。燃 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的锅炉、炉窑须配 套专用燃烧设备。o本项目所有 设备所使用 能源均为电日匕。符 合染排管 污物放控3-1.【水/鼓励引导类】全力推进文明 围流域南头镇部分未达标水体综合整 治工程,零星分布、距离污水管网较 远的行政村,可结合实际情况建设分 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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